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3-08-22 17:01:49 分类:心得体会

写心得的过程中我们都要保持着清晰的思维,其实写心得体会是一件非常考验我们语言组织能力的事情,然而只有不断的写,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8篇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2

读了不少关于家庭教育的书籍,我个人认为《站在孩子的高度》这本书对于我这位不合格的妈妈来说,有了很大的启发和帮助。读了刘维隽老师的这本《站在孩子的高度》,一书让我懂得了教育孩子,除了传统的教育方式外还有新的家教方法。让我从中的到了新的育儿经验,同时也增长新的知识。

刘维隽老师这本书,是在自己小外孙女小荷,结合西方的教育方式为题材。将自己对教育的理解融入生活从中发现孩子的长处,利用陪在孩子身边玩耍。让孩子通过玩耍来不断地探索、发现自己身边的事和物。从中提高孩子自身各方面能力,来发现自己生活中的小事,从事情的各个方面来增长自己的阅历和判断能力等。

?站在孩子的高度》这本书,是利用一个个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情来告诉我如何教育孩子、如何让孩子拥有自己的空间。告诉我用什么方法把爱传递给孩子,让他如何去感受到我的爱。同时让我学会了怎样与孩子沟通,怎么说他会听你的,能让他明白你的意思。教会了我如何把握孩子在不良情绪时怎样去安抚他,让他乖巧的解开心结。也让我懂得了陪孩子一起玩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现在工作忙,工作压力也大。能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但我认为还是要多抽出时间来陪陪孩子。从玩耍中培养孩子的性格开发孩子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动脑能力。让他自己去判断什么谁对的,什么是错的。自己需要什么和自己要要去做什么等。父母是孩子在生活习惯养成中最好的老师。就是陪孩子做一个游戏或是一家人出旅游货是一起在外面吃顿饭对孩子的帮助和熏陶因为是很大的,鼓励是对孩子最大的帮助。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3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高等学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应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与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学生是指在高等学校中和各级高等教育机构中接受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并取得一定学历的人。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广泛、最活跃的主体。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学生的身份复杂、学生年龄增长、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由于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三是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确了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享受了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获得奖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及组织和参加学生全体权6项教育权利,据此,学生拥有了实体制权利;其次,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管理和教学均以"学生"为中心,高校明确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则等,在这种环境下,高校是权力的主体,学生是义务主体,服从学校管理师学生的义务。第三,高校与学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大学生的身份逐步转变为自主人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相应地从管制与被管制演变为相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责明确、依法究责。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4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5

幼儿自主学习是以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发展幼儿个性为宗旨,以更好的发挥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在必须的环境中,幼儿按自我的意愿主动地学习,使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在新课程陶艺活动中教师在努力摒弃以往传统的美术学习方式:“你说我听,你示范、我模仿”的强调被动理解旧模式时,又应如何充分调动幼儿的用心性,发挥幼儿在认知、学习活动中的主体性,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陶艺的主人呢?

一、创设情境,激发幼儿自主学习的兴趣。

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对学生学习内因的激发,乃是激起学生对所学的资料的兴趣。即来自学习活动本身的内在动机,这是直接推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可见,情境教学能把概念具体化,传授方式趣味化,能使幼儿的认识与情感相结合,使思维与形象统一,变灌输为感悟,变说教为体验,使幼儿全面发展。所以,应对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在活动中教师要善于做到创境激趣、以趣激学、引导幼儿用心主动地参与学习,自主地探索获得知识。

1、直观演示,创设形象情境。

幼儿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具体动作思维、直观形象思维处于优势地位。利用直观演示法能够寓教于乐,在教学中,我们运用电教设备再现教学资料情境或收集与资料相关的实物、图片创设情境等,让幼儿入情入境,借境悟理,进行自主学习。如:在陶艺制作《各种各样的汽车》活动中,我与幼儿共同收集了各种各样汽车的模型玩具、图片,并布置了《中华汽车展》环境,幼儿在好奇心驱使下,对汽车发生了兴趣,以愉快的情绪用心参与到直接感受各式各样的汽车中来。由于每个幼儿对汽车都有必须的认识,大大激发了幼儿的创作热情,在制作中,十分自如,用心主动,想象力也十分丰富。于是,一辆辆形态各异,造型可爱的小汽车便呈此刻大家面前。

2、故事启迪,创设想象情境。

幼儿爱听故事,老师能够借助故事的魅力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使他们在简单愉快的气氛中学习知识,感悟道理。幼儿从富有情趣的故事之中,有事可想,有事可明,有事可认,为幼儿自主学习带给了条件。如:在制作浮雕《神奇的手》时,我运用这个故事:“一天,有个小姑娘做了一个梦,梦见自我的手忽然变成了许多小动物,有孔雀呀、蝴蝶呀,还有小飞鸟呀,好多好多的动物,他们在由手变成的山呀,树林里呀……”。透过故事启迪,创设想象情境,及时地、进一步地打开孩子们的想象之窗,有力地启发和引导孩子们的创造思维。幼儿表现的欲望十分强,小朋友们个个制作出了他们心中的完美世界,有的幼儿制作出了一座“手”房子,有的幼儿制作出了“手”汽球,有的制作出“手”花瓶……。

3、小品表演,创设实践情境。

爱表演是幼儿的天性,他们每当在表演情境中,十分兴奋,会产生强烈的表演欲望,容易融入主角学习的情境中。如:有一次,在小品《可爱的猫》中幼儿们用自我的身体语言来表演猫在不一样时候的神态和表情。快乐的表演和模仿使他们不仅仅感受到快乐,同时进一步了解猫的形象和生活习性。在实践基础上,幼儿制作陶艺《猫》时体现了更丰富的资料。作品中有睡觉的猫;有玩耍的猫;有生气的猫;有高兴的猫……幼儿在玩中学,学中玩,直接体验。这样的方式不但可使教育资料具体化,更能使幼儿从简单愉快的氛围中领悟道理,学到知识,到达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

二、大胆放手,给幼儿自主学习的机会。

波利亚曾说过:“学习任何知识的途径是自我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也最容易掌握其中的内在规律、性质和联系。”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多方创造条件,为幼儿主动学习带给时光与机会,让幼儿与环境、与同伴、与老师等之间进行多维互动,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幼儿。幼儿透过动手、动脑、动口等多种感官的参与,努力去发现,探索新知,学习新知,同时也学会学习,从而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1、给幼儿亲身体验感受的机会。

纲要中指出:幼儿美术活动应以幼儿为本,应注重活动前的体验,让幼儿在实地、实物、实景、实情中进行情感受体验,发现环境、生活和艺术的美,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幼儿的感受力。如:在《蔬菜》制作中,我先让幼儿参与收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蔬菜,并让幼儿参与布置“蔬菜天地”环境。并引导幼儿用各种方式进行自由探索:我除了引导幼儿用眼观察、用手触摸,用鼻子闻,并鼓励幼儿剥开豆夹、剥去芋头的皮、切断莲藉等方法“解剖”蔬菜,还引许幼儿边观察边与同伴交流讨论,使幼儿充分体验、感知蔬菜的特征。幼儿说:“黄瓜摸上去会刺刺的”“空心菜的梗中间有个洞”“莲藉切开有许多洞洞”“芋头爱穿一件衣服”“四季豆长得像泥鳅”“青椒长的像灯笼,中间是空的,里面有很多籽……”这是多么生动,真实的体验啊!幼儿透过自身的用心探索,获得了有关蔬菜的名称与外形特征以及内部构造等知识,为幼儿的陶艺创作积累了经验。

2、给幼儿自由创作的机会。

在陶艺制作时幼儿能够用自我表达的方式,来塑造不一样的艺术造型从而让幼儿能自由表达自我的情绪、情感及思想等。因此,教师要为幼儿陶艺创作带给多种展示方式,让幼儿有充分的机会根据自我的兴趣及水平来表现、交流、分享。(1)给幼儿自由选取表现形式的机会。如:在《蔬菜》制作中,允许幼儿自由选取表现形式。能够制作成平面的、立体的、组合的。(2)给幼儿自由选取不一样材料进行组合的机会。如:为幼儿带给了牙签、棉签、广告颜料、橡皮泥、各种色纸、卡纸等各种材料,允许幼儿根据自我的喜好选取,调动幼儿的学习用心性。(3)给幼儿自由结伴的机会。在活动中,允许幼儿自由选取同伴进行合作,允许幼儿个人创作。幼儿在活动中自由度大了,学习的用心性也提高了。

三、启发、引导,促进幼儿自主学习

?纲要》中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同时,幼儿是一个个体,个性不一,潜力有别,知识经验缺乏或认知策略不当,探索容易停留在表面或陷于困境,无法对事物进行深入的探究。所以,幼儿在学习过程中,需要老师的适当引导。即在适当的时机进行点拨,借助当时的情景、材料、提出问题,起辅垫导向的辅助作用。

1、当学习活动出现困惑时,教师提出问题给予适当的点拨。

幼儿在制作陶艺中有时会被单调的制作手法感到厌倦和困惑时,会对学习陶艺失去必须兴趣。此时教师应及时给予点拨,能为幼儿扫清参与学习的障碍,以将鼓励幼儿以更高的热情参与学习。当然,我们说得“点拨”不是传统的讲授法而是强调幼儿的主体性,注重启发式,在幼儿踮着脚且够不着的状况下,教师给予点拨。如:在一次制作《蝴蝶》活动中,毛毛用陶泥来做蝴蝶的身体,按以前的方式我们还会同样的材料来制作它的翅膀。这时她说:“还用陶泥做蝴蝶的翅膀那多难看!”她开始表现出焦虑和困惑,同时失去了制作的兴趣。这时,我对她说:“我们还能够利用哪些东西来做它的翅膀使蝴蝶更漂亮?”经我的启发,她在区角找来了很多不一样的材料,透过不断的尝试,最后用透明塑料薄膜来当蝴蝶的翅膀,毛毛解决了难题,同时在突破了旧模式时也获得了成功。教师的适时介入,给予点拨,次引发幼儿继续学习、探索的兴趣,并让幼儿明白了陶泥与其它材料共同制作会出现不一样的效果。

2、提出问题,激发幼儿继续参与学习的兴趣。

在活动中,教师可提出问题创设情境,启发幼儿想象与创造,使幼儿参与活动的热情推向新的高潮。而我们教师所提的问题应能引起幼儿探索的需要,能激发幼儿自主学习,同时能让幼儿运用自我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能将原有经验和获得的新知识整合起来,促进各方面潜力的发展。如:在制作头像《搞笑的表情》,当幼儿造型好头部的轮廓时,我就提出了启发性的问题:“在你哭的最悲哀的时候眼睛会怎样?”“生气时又有什么变化?”“个性高兴时脸又会怎样变”……幼儿在这些语言的启发下,思维得到拓展,出现了创作的高潮。制作出了各式各样的脸部表情:有的笑的弯了嘴;有的哭的肿了鼻子;有的生气的五官都皱在了一齐。

3、正面评价,增强幼儿自主学习的信心

信心是幼儿发展的推动力。评价的科学合理,能够促进和提高学生学习用心性。现代心理学认为:学生只有在民主平等的教育氛围中,才能自由地思考探究,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才有新的发现和创新。我们要本着素质教育的精神和“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思想,把评价核心放在推荐性的指导的基础上,鼓励幼儿的创新思想和动手潜力等多方面的潜力上。对幼儿活动中的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用心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鼓励、表扬、赞赏的评价语言对幼儿具有神奇的激励作用,不仅仅能激发幼儿用心主动地参与学习、投入学习,而且能让幼儿在不断受鼓励的情感体验中树立参与学习的信心。因此,教师要善于发现幼儿学习过程中的闪光点,给予夸奖。

幼儿的世界是幼儿自我去探索去发现的,他们自我所探求来的知识才是真知识,他们自我发现的世界才是真世界。因此,在活动中,教师应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的兴趣和爱好,更多地给幼儿以自由,让他们有进行创造活动的权利和机会,使他们在自由的天地里,在实践活动中,充分用眼、手、脑去发现、去创造,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幼儿的身心都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6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7

听了《教育政策法规》这一课程的专题报告,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党政策与教育心得体会篇8

“双减”政策的出台可谓是一场及时雨,解决了困扰多年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保障。在全社会普遍叫好的同时,我们也为多出的空闲时光而困惑,该如何利用呢?正当我们不知所措时,学校下发的“5a亲子课程”及时给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下面就“双减”政策实施后,家庭教育方式的改变,谈谈几点感悟:

一、陪伴是给孩子成长最好的礼物。

优秀的孩子都是“陪”出来的,幸福的孩子都是“伴”出来的。过去,陪伴孩子最多的时光是在往返各种辅导班的路上,一路的奔波错过了与孩子们交流的时光,在每天都“快点”的催促中渐行渐远。而“双减”政策之后,陪伴孩子的时间增多,每天晚饭后我们利用散步时间和孩子谈心,了解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帮助她学会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坚持亲子阅读,创造与孩子沟通的机会。

亲子共读最幸福的时光。记得在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时,原本说好是我们一起读的,可孩子利用课余时间,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把书读完了,还绘声绘色的向我剧透书本里中的精彩情节。有时我们还会分角色阅读。比如读《夏洛的网》时,孩子的角色是蜘蛛夏洛,我就扮演小猪威尔白。孩子每次在朗读的时候,总是声情并茂。特别在非常感动的故事情节,看出她的眼眶有些湿润。因为蜘蛛夏洛在最关键的时刻用它的大爱拯救了小猪。在夏洛的身上让孩子深深感受到了什么是无私的奉献,什么是最真挚的友谊!亲子共读的时光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带给我们心灵的成长和震撼。孩子也在书籍的滋养下越来越可爱,懂事,乖巧……

三、坚持体育锻炼,磨炼孩子坚强的意志。

运动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影响很大,对孩子的学习也至关重要。暑假中,我们每天带孩子在小区晨跑,通过坚持不懈的体育锻炼,孩子的体能和体质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为了让孩子知道什么是体育精神,在东京奥运会期间,凡是有中国运动员的比赛,我们几乎都会陪孩子观看,想让孩子通过奥运比赛,了解每一个运动员背后艰辛的付出,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奥运精神,什么是中国精神,同时也希望孩子能以奥运健儿们为榜样,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让我们成为孩子的旅伴。

这个国庆假期我们陪孩子来到金寨县,在满是草木清香的大山中穿行,陪孩子听流水潺潺,看层林尽染……通过远行促进孩子把书本知识与生活实践联系起来,探寻多彩丰富的人生。

孩子的学习成长是一条很长的路,家庭教育也是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我们要借“双减”政策的东风,在学业压力大幅减轻的情况下,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主动学习的能力,孩子必将走得更远、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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