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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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材料篇1
20xx年,九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围绕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的工作目标,狠抓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了无森林火灾发生,现将九隆街道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九隆街道行政区域总面积6.5平方公里,下设16个社区227个居民小组。街道林地总面积7738亩,其中,公益林面积7682亩。辖区有5个护林点,6名专职生态公益林护林人员,清明节期间新增临时护林员1名。
二、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
九隆街道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八个方面的措施。
(一)突出“一把手”负总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制。九隆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由办事处主任亲自抓。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每会必讲。对人员安排、经费核定、措施完善、机制构建等方面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确保不漏任何环节,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实行森林防火工作主要领导挂片、副职领导挂钩社区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对森林防火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严格落实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四是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制度;五是优化义务扑火队人员结构,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多举措开展防火宣传。九隆街道利用微信、布标、会议、传单、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20xx年度发放《云南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100份;《保山市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200份;《隆阳区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200份;《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400份;户主通知书10000份;粘贴标语42条;出动宣传车27台次;广电宣传420场次;电子显示屏播放20次;短信宣传95条;召开会议14次;学校上森林防火知识授课119课时;出黑板报12期,写森林防火公开信6308封,写作文3000篇;建标牌37块;发放五彩旗4套;签订联防协议5份。
(四)充实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争取上级配套的同时,街道自筹资金补充了相关防火物资,以提高街道应急保障能力。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配备了巡护服50套、二号工具410把、砍刀60把、灭火水枪30只、风力灭火机17台、水桶350个、阻燃服30套等应急扑火工具。
(五)提前介入,重点防守。街道在刚进入森林防火期时召开了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20xx年12月1日开始,由护林员对重要路口进行入山人员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同时,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社区干部不定期到各卡点检查督导工作,查找隐患及时整改。目前为止,共收缴火种152个,登记入山人员9809人次,检查车辆127辆次。
(六)强化护林员管理。督促护林人员在岗在位,要求护林人员认真履职,发现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并上报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七)实行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街道办事处对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全体领导干部及社区两委班子责任划分至山头地块,加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心,提高了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
(八)保障经费工作。九隆街道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经费保障做到了不设封顶线,每年根据工作实际所需列支。20xx年森林防火安排工作经费8万元。
九隆街道20xx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干旱少雨带来的长期高火险威胁,认真落实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野外火源管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群众受旧俗观念影响,私自携带火源上山,绕过卡点逃避检查进山的情况仍有发生,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隐患。
二是九隆林区主要树种为云南松纯林,并且林下植被较厚,灌木、杂草生长旺盛,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亟待争取森林抚育项目支持,减缓森林防火压力。
三是防火基础建设薄弱,需加强森林防火通道、森林消防水池、监测平台等基础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落实好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和制度。二是加强护林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大力宣传和倡导文明祭祀,转变群众旧俗观念,增强群众护林爱林意识。四是不断完善林区联防机制建设,维护好林区秩序。五是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筹措,有计划进行清林工作,逐年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工作汇报材料篇2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南宁:“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
据了解,2014年广西南宁市成为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自开展试点以来,南宁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水平,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上半年,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民生项目法律服务供给量大幅度提高,同比分别增加32%、13%、15%、20%、21%。
为积极回应市民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南宁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56号)。于2016年投入3040万元,建成了由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成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平安法治南宁建设中,发挥了法律服务“倍增器”和社会治理“稳压器”作用。
将“咨询热线”拓展成“服务平台”。坚持以“”法律服务热线已有的资源为基础,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将其升级改造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联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等12个法律业务项目,为社会民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服务导航和定制服务。2017年上半年,“”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来电咨询人次,法律服务供给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接待咨询实现零投诉。
为此,南宁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形成了“一张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盘棋”——公共法律服务重统筹的良好格局。
将“业务单间”整合成“综合大厅”。2016年5月,市司法局遵循“开放与共享”理念,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司法行政的“12项业务”从各自为战的“单间多楼层”整合到一楼的“综合服务大厅”,让“12项业务”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一条流水线上同步运转和高效办结,有效解决了群众办理业务“跑断腿”的问题。2016年年底,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建成了面积达5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大厅,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建成了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大厅,都配置了办公自动化设备和业务自动化查询平台。
将“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结合“互联网+”的发展大势,依托南宁市政务外网,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建起了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司法行政“12项业务”融合成12个网络化业务分系统,将市、县(区)13个法律服务中心、10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融合为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并与原有的南宁普法网、南宁普法微博、南宁普法微信、南宁司法行政app客户端相连接,形成了具有南宁特色的“法律服务共同体”。
鉴于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南宁市还探索出了一个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机制,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两项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由政府购买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按合同要求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服务要求,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17年上半年,南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含部分胜诉)达%,代理和辩护意见采纳率(含部分采纳)达90%,案件和接待咨询零投诉,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万元。二是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在西乡塘区试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专职从事相关社区矫正工作,或与民间社工组织签订购买社工服务合同,由民间社工组织向社区矫正机构派遣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7年2月,西乡塘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与西乡塘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建立了西乡塘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掌握就业技能、重新回归社会。来宾:“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成体系
2013年以来,来宾市先行先试,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以“一平台六中心”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城乡居民。
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顶层设计。从市委、市政府层面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位、定方向、定目标、定原则、定任务、定配套制度,从上到下一以贯之。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了《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系列文件及配套制度,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文件及配套制度,汇编成《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手册》,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实践层面,建设了来宾市“”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设计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格地图、工作流程、服务中心背景墙标识等一系列图式,推进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布局规范化。
构建多样化服务通道,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纵横延伸。来宾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网上网下同步的法律服务平台,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六路“直通车”。一是建立一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了来宾市“”呼叫中心,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要求,实现了法律服务即时办。二是建设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开通来宾市“”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是广西首个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具有查询、申请、咨询和预约等多项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司法考试、综合服务和法律地图九大法律服务项目。三是开发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客户端。开发手机客户端(app),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9个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为移动终端提供实时在线服务,实现服务无间隙。四是建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开通了来宾市“”微信、微博,打造法律服务微网“直通车”,实现服务全方位。五是构建一张“五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按照“一平台六中心”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市本级着重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县级重点建设“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六中心。同时,依托覆盖到村屯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一站式。六是打造一支法律服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组建由143名律师、近万名驻村挂职政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村屯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5000多个屯级“三会”,实现法律服务队伍覆盖到村屯。
构建多元化参与机制,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多种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整合,逐步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一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确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专项组等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机构,成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确保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在实际工作中步调一致。二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机构,以“”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由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各类协会为服务单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原来26个单位,增加为70个单位,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依托有爱心的社会组织、企业,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目前,来宾市建有5个集培训、教育、就业等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基地。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统筹利用资源。一是借助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有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政法干警担任网格员,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二是利用市“一村一警”、村(屯)级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三会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全覆盖到村屯。三是借助市“三求”文化惠农工程,在全市724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公共服务综合楼、农家书屋、文艺舞台等基础设施,实现了“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到村屯,并利用文艺队宣传法治,图书室开辟法律书刊专柜、电子阅览台,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在全市农村、社区中,全面展开文明守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切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作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责任单位,市各级司法部门把此项任务打造成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市政府印发的《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法律顾问建设中的职责和地位,明确了乡镇一级政府法律顾问可由乡镇司法所干部担任,成立了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工作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法制办主任和司法局局长担任。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有32个单位部门也成立法律顾问室。此外,司法局还建立了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其他人员较少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等顾问工作,努力推进遇事找法律顾问成新常态。
坚持以信息化为引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14年以来,来宾市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贯穿运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努力实现由信息化管理向信息化服务转变,相继开通了来宾市“”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和微博,对微信进行了二次开发,使之具有咨询、服务的功能。研发了app手机客户端,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扩大了服务对象,缩小法律服务半径,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北海:构建 “一平台六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北海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政府2015年首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四定”重点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北海市公共服务的一个品牌来打造。
北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前瞻性和全局性布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的意见》,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目录”,加大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两年来,北海市投入专项经费267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人员保障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设置非营利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问题。
近年来,北海市构建了 “一平台六中心”,拓宽了服务渠道。加大投入建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了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九项业务的网上咨询和办理。改版升级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指尖上”的微服务更为便捷。将原有的法律援助热线“”升级扩能,由单一的法律援助,拓展为集九项业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电话专线一站式服务。强力推进“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等“六个中心”的实体建设,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去年建成以来,已接待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接听热线电话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400余件,服务群众数量明显提升、服务案件类型明显增多。
针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的问题,积极统筹、合理分布,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规范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优秀法律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单靠在职在编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北海市开拓思路,坚持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举,分类整合各方资源并配置到基层,延伸到村居。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主力军作用。实现系统内人力资源下沉,服务关口前移。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补充。北海市两级政府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除了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目录外,还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平台六中心”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有力推动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在工作中整合社会资源,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家团、人民调解员、普法讲师团、普法轻骑队等组成三支社会法律服务队伍,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有效的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创广西的“三个率先”,法律援助“暖民心”。在广西率先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群众;在全区率先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和受理业务,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在全区率先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司法为民得到更好的体现。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二是建制度、搭平台、促发展,法律服务“聚民心”。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广西率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了市、县、镇、村(社区)全覆盖;在全区率先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与“千亿元园区”共建“法治园区”,把北海市工业园区建成法治园区;公证处不断开拓公证业务,公证效率、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重基础、强宣传,法制宣传 “润民心”。在全区率先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展到送法上海岛、上渔船、进监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合浦县、铁山港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法治县(区),涌现了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四是深入创新、驱动发展,人民调解“和民心”。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海事法院建立了诉讼便民联系点;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评及奖励机制;全市建立了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调处机构,其中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全市全覆盖,取得患者、医院、社会三方满意的效果,并在全区医患纠纷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调解组织遍布城乡,全市每年调处民间纠纷约7000件,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阳光执法、社区矫正“安民心”。实行社区矫正阳光执法,向社会公开了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义务清单。在全区率先推行手机可视监管,堵塞监管漏洞。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以内,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帮教率、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北海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成效明显,走在全区的前列,自治区司法厅高度肯定北海市的做法和成绩,2015年12月17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北海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胡焯、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出席会议,对北海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工作汇报材料篇3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工作汇报材料篇4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双链双推”、“双培双带”等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创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镇为目标,努力提高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基本情景
全镇有基层党支部48个,其中农区党支部31个,机关、事业党支部15个,企业党支部1个,1个非公企业支部(今年6月份新成立的通达煤矿)。全镇共有党员810名,其中农民党员527名,占党员总数的65%;流动党员109名,占党员总数的1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7人,占党员总数的24%,初中以下文化程度451人,占党员总数的56%,60岁以上党员161人,占党员总数的20%,35岁以下党员201人,占党员总数的25%。
二、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农区稳定的基础和关键,我镇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在工作实践中,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认真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职责”、分管书记“具体职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直接职责”的职责,建立健全了党委定期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和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等项制度,做到定时开会、定时检查、定时解决难题。班子成员都能经常深入党建联系点指导和帮忙村干部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项目,解决实际问题;构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镇党委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党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目标职责书管理,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考核制度,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党建工作做到逐项落实,推动了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我镇结合市、区两级党委的要求,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全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制定下发了《xx镇2009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并根据区委组织部对农村党建工作的要求,制
定了农村党组织建设考核细则,统一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量化考核,并加大了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了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镇党委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党建专项经费20万元,确保了各项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20__年我公司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职责,严格落实“两个职责”,加强“一岗双责”,现将一年来支部工作总结如下:
20__年工作总结
(一)三会一课落实情景
20__年我公司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16次,党小组每月组织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组织主题当日活动2次。做到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半年至少书记主讲一次党课的要求。
(二)党员发展情景
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入口票决制,进取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9年9月,一名发展对象成功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三)党支部建设情景
1、为落实纪委的监督职责,解决没有机构编制和单一部门人员素质无法满足工作要求问题,公司成立了纪检监察委员会,负责开展纪律检查及效能监察活动。20__年党支部已组织完成了员工食堂费用的专项监察,并经过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下发了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管理。
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进取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武汉管道公司党支部20__年7月-12月开展创立“三联”示范点工作,按照“补齐短板、解难题、促进规范、提升水平”的要求,每名党支部委员联系1-2个职能部门,每名党员联系1-2个管理岗位,集中半年的时间,切实提高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3、20__年转出党员2名,转入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分份子2名,并对1名进取分子,1名发展对象送外培训政治理论,取得培训合格证。
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牢记党员宗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6月29日,公司全体党员及入党进取分子走进洪湖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理解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感悟革命精神。经过这次丰富的党日主题活动,党员们理解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主题当日的活动为契机,铭记革命历史,牢记入党誓词,践行党员承诺,切实做到用担当诠释忠诚、用实干诠释尽责、用有为诠释履职、用友善诠释正气,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党支部于12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赴中共武大会址纪念馆参观“勇立潮头-武汉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主题展,经过这次党日活动,党员进一步学习领悟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全面、真实的了解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辉煌成就。
经过这些举措,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广泛调动公司党员干部参与党建工作的进取性,促进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做到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构成党建与经营管理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存在问题
1、党务工作者力量不足,本事待提升
党务工作者大部分是兼职,党务工作力量不足,部分党务工作者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培训,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2、党组织工作基层站队覆盖不够
因党员发展名额受限,未能实现站站有党员,部分基层站队还存在盲区,党的工作不能有效的渗透。
3、党的先锋意识“淡化”发挥作用不够明显
主要表此刻党员在爱党、兴党、忧党、护党的意识正在退化、有的党员满足于“平平淡淡”把自我混于一般群众,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形象方面信奉“既不出事,也不多事”没有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在参加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时进取性、主动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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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材料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太和镇对盛市各位领导莅临我镇督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太和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大家做一简要汇报,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太和镇位于鄂州市东南部,是梁子湖区政府所在地,它既是一个农业大镇,也是一个人口大镇,现有国土面积84平方公里,下辖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5.4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近年来,太和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夯实基础工作,突出利益导向,深化优质服务,狠抓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业绩”的发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主要人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全镇共出生人,出生率为9.34‰,自然增长率为3.92‰,其中符合政策生育人,违法生育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04%,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2.
二、主要做法
(一)推行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
一是全员有责、逐级包干.全员全程计生责任制明确了镇、村两级干部全程包干计生工作的责任,即所有镇干部包村,所有村干部包人,形成全员抓计生的浓厚氛围.镇干部包村,分为三个层面:一是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干三个村,确保每村有镇班子领导抓计生;二是全体机关干部包干所联系的村,按联村、联户、连心的要求,切实负起职责;三是驻村干部包干所驻村,构建了合力抓计生的新格局.村干部包人:每村列出所有计划生育管理对象,主要是育龄妇女和大龄男青年,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先由每个干部各自“认领”自己有信心包干的对象,再把剩余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到每个现职村两委干部.同时,由镇计生办负责,建立联系领导―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包村名册和村干部包人名册,对育龄群众进行动态包干管理.
二是全程服务、定期通报.建立包干名单后,凡涉及到村的`计生工作,包村责任人必须共同抓好,凡涉及到具体育龄群众的计生工作,所包干的村干部必须全程抓好.无论日常工作,还是阶段性工作,全部纳入全程包干范围.向计划生育管理对象宣传、落实各项计生政策,做到生育节育底子清、情况明.协助计生管理对象办理各类计生证件.加强外出育龄妇女“打工地管理、户籍地配合、企业老总负责、计生部门服务”的工作机制,了解生育情况,督促落实三查、节育等各项措施,协助落实补救措施.各村每季召开计生分析会,听取村干部所联系对象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明确每项工作内容和要求,限定包干人完成包干任务的期限,镇计生办定期对包干进度进行汇总通报,对进度偏慢的包村干部和包人干部加强督促和指导,力求整体推进.
三是细化考核、兑现奖惩.出台了《全员全程计生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太和镇流动人口“五大制度”》,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按分值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对来自每一项工作的包干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记录、量分,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以显优劣,年终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同时出台了奖惩措施,把考核结果与各类报酬和评先相结合.各行政村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把有关资金的划拨、分配,项目的审批等与计划生育工作直接挂钩.
四是精心指导,月月落实.每月月底,由分管计生副镇长主持召开计生专职人员工作分析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目标,负责提醒各责任对象下阶段工作应该做哪些,怎么做,什么时候完成等,为镇、村两级干部做好参谋.
(二)创新两种管理模式,破解流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难题
太和镇是一个打工经济旺镇,20xx年共流出人口4012人,其中流向省外2508人,流向省内市外1137人,本市内其它区367人,共有育龄妇女2318人.我们通过对太和流出人口去向调查摸底,发现流出人口分为季节性和长期性两类群体,便因地制宜,创新两种模式进行服务管理.
一是采用“一看、两清、三管”模式,管理呈季节性外出务工者.即,“一看”,通过制定《村委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来明确流出人口权利和义务,看是否存在违返村规民约行为;“两清”,流出人口去向清,生育情况清;“三管”,协议制管理,协作制管理,跟踪制管理.
二是采用“抓雇主、管雇工”模式,管理长期性外出打工者.太和长期在外打工者,都是随太和籍“老板”呈“航母式”流出打工;而且主要集中在浙江省义乌市批发市场经理方向林,武汉福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经理邱福成,湖北民族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经理叶家兵,武汉梦天湖娱乐有限公司经理邓散心所开办的企业里.我们针对其雇主明确、去向清楚、人员集中、管理容易等特征,便推行“抓雇主、管雇工”的工作模式.
(三)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全力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
当前,我们太和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正稳步推进,镇人口计生部门抓住机遇,理清思路,着力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全力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具体做到“四个”融入:
一是把人口文化建设融入城乡一体化建设.在我镇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计生部门主动融入,先后在新城村、柯畈村、朝英村、谢埠村、花贺村建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生育文化园,今年又在全镇范围开展了以“建设新农村、争创新家庭、培育新农民、倡导婚育新风尚”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示范村、示范户的示范创建活动,准备对5个“示范村”、100个“示范户”进行了表彰,并挂牌.还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跳集体舞活动和一系列的人口文化建设宣传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转变了群众的婚育观念.
二是把计生优质服务融入城乡一体化建设.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我镇优质服务体系建设也得到了同步加强,坚持“世代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世代服务”实现了全覆盖,并融入到了村(社区)卫生服务,温馨的环境、一流的设施、便捷优质的服务,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世代服务”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成为全镇公共服务的重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