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自查报告5篇

时间:2024-02-25 11:41:27 分类:工作报告

正因为时代的进步,小伙伴们慢慢了解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通过自查报告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社会救助自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5篇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1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xx]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xx]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xx]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1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xx年7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6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2 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2

xx县民政局:

根据安民字【xx】91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我乡社会救助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我乡对社会救助资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农村低保方面,低保资金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无私分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但存在拆户保的情况。由于低保指标有所限制加上申请农村低保的`群众比较多,我乡对于部分低保户进行拆户保。低保档案不规范。返回至村里的低保档案存在随处乱放,没有专门归档,造成了部分低保户档案的丢失。

二、医疗救助方面,我乡能够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但是也存在档案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农村五保供养方面,我乡五保资金都能按时发放到位,无任何挪用,私分资金现象。

四、临时救助方面,能做到及时上报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未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救助资金问题。

五,彩票公益金方面,能做到规范化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尽量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整户报。加强低保档案的管理,对于乡镇购置专门档案柜,村委会配置档案盒专门放置低保档案材料;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制度,加强对低保户的资格认定的审核,规范办理低保的程序,严格监管低保金的发放标准。

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的信息化管理。

三、规范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规范化,防止挪用、套取、私分救助资金等问题出现。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乡将继续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等民政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统一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社会救助资金都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3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及时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xx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福利院两项工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区民政关于迎接省厅对我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金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动态管理工作

1、为保障城乡低保政策阳光、公平、透明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民政办根据《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夷民发[20xx]12号)及《xx区城乡低保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从今年五月三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并建立了新增低保的档案。并对原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核查并填写了入户调查表。

2、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镇低保预警125户,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预警属实的给予取消并发放取消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3、对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分别建立了花名册。并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对全镇城乡低保近亲属情况做了严格筛查。

4、宣传普及低保政策,完善低保公示栏。及时公开享受低保政策的条件、申报程序、补差标准、动态变更等信息,对低保发放对象做到了一月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年度调查认定和重新核查评定,全镇共新纳入城乡低保户73个,对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好转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34个城乡低保户给予取消。20xx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员850人、城市低保保障人员507人。

(二)关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1、开展“五保”对象自理能力的评估,确定了“五保对象”自理程度,更好保障“五保”对象生活。

2、全镇共有五保对象189人,其中:分散供养的100人,集中供养89人。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民政干部包片、村干部包人),分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生活照料人,签订监管协议书189份,并对新增特困对象建立了审批资料的一户一档;二是按月足额发放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人840元的生活费;三是开展五保户住房安全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全镇共有6个五保户房屋成危房,民政办积极做工作已将5户纳入了扶贫易地搬迁,1户纳入了危房改造项目。我镇五保供养工作基本实现了五保供养政策落实、监护及管理责任到位;服务机构、人员落实、保障服务措施到位;安全防范设施落实、五保供养经费发放到位。

(三)关于纳入医疗救助工作

1、今年共办理大大病关爱11例;

2、今年是正式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参保和困难群众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助等医疗政策的第一年,目前已经完成了政策宣传工作,现在正在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及申报;

3、积极开展对精神病人、特困人员的`关爱救助工作,本年度共为10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且具有暴力倾向的重度精神病人办理免费住院手续,积极争取政策妥善解决了他们长期住院以及治疗的费用问题;

4、办理免费服药救助卡70张,免费金额7万元。

(四)关于纳入临时救助工作

1、根据xx区关于规范临时救助纳入的一系列文件,在民政服务大厅“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窗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反映情况,符合政策的为群众积极地进行解决,不符合政策的耐心的进行政策的解释和情绪疏导。并对于“救急难”工作建立了“救急难工作上访”登记。

2、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耐心解释填报要求并按时发放,进行了公示。

截至20xx年11月,xx镇共办理区、镇两级临时救助166余人次,救助资金32.351万元。

(五)关于福利院两项工程工作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着力改善福利院环境,根据《xx区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实施方案》(夷民发[20xx]14号)及《xx区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实施方案》(夷民发[20xx]21号)xx镇农村福利院投入了107.9403万元对综合楼进行了改造,并新建了食堂和临时餐厅、置办了厨房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并开展了应急抢险工程。

(六)关于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在政策的指导下,对于残疾人及“两补”对象,进一步提升了动态管理和对象变更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度,累计申报残疾人困难补贴46人,残疾人重度补贴38人。

二、自然灾害救助及时有效落实情况

1、20xx年入夏后连续强降雨袭击,致使房屋倒塌及受损严重、农作物及道路部分受损。民政办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了灾情统计、入户核查并迅速上报了灾情,大力动员群众开展自救行动的同时及时的对受灾群众面临的生活困难进行了解决,保障受灾群众在入住新房前的基本生活。并且,根据灾情导致的倒房重建情况,我镇建立了倒房重建台账。

2、20xx年,我办积极争取区民政局重视,累计下拔救灾资金124.58万元,预计11月底全部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救灾款和物资根据受灾程度陆续分发放到灾民手中。

3、在受灾户按时完成工程后我办进行了验收工作,并准备了验收资料。

截止十一月底,45个户的倒房重建预计完成36户,入住率达到80%,其余9户将于近期搬入新居,确保倒房户安全过冬。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4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费的规定,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3、免征了出租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三、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扶弱济困送温暖活动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xx年元旦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解困难缴纳捐款2.2万元。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5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xx]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xx]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xx]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xx〕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xx〕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xx〕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xx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xx]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xx]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

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

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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