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调查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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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1
物业管理是今年镇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三个突破之一。物业管理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新课题的过程。
一、目前我镇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镇城管办在七个城区社区各选一处居民小区做为物业管理试点,打破社区原有的小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重点在脏乱差的无人管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上半年工作重点是选定试点,解决遗留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城市七个社区的试点具体情况为:
1、社区:社区选择三星花园小区做为试点。三星花园位于东城区闫家坝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该小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很多,围墙未建好,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长期无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损毁,很多业主对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卖掉房子。对于物业管理,多数人拥护,但缺乏信心。经过初步测算,要在该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尚需七万元解决遗留问题。社区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向各家各户发放了物业管理倡议书,征求有关意见。下一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社区:
社区去年最先推行物业管理,并成功地在粮食局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建立了业主规约,协助小区实行了物业自治管理。今年,社区将综合批发城作为物业管理重点整治单位。综合批发城有业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来,没有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多,一直是县城城市管理、卫生创建的死角难点。经走访,综合批发城要实施物业管理需解决四大遗留问题:清掏化粪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恢复大门及门岗、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总测算费用近五十万元。经过半年多的协调,目前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简单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向开发商争取了两间门面作为物业管理用房,已由致远物业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并正在协商解决大门及门岗的问题。7月30日晚,镇政府组织在综合批发城小区召开全体业主会议,正式宣布小区管理移交县致远物业管理公司,该小区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观山社区:
试点一:佳美公司宿舍区。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时已将其宿舍区(建筑公寓)移交社区,并和镇政府签定协议,不再承担建筑公寓内的卫生创建等任务,请求取消建筑公寓做为其创建包干责任区。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区在小区内实施过物业管理,后因少数业主私搭乱建而中止,成为无人管小区,后来小区卫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长效管理。现在社区已召集业主代表开会,下发选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再确定物业管理方案。
试点二:原天鹅宾馆院落。此事由农办牵头,镇城管办协助,在现场走访了业主。针对院内的环境问题,我镇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内主体繁多,改造资金庞大,我们已向县政府反映,准备召开相关责任主体的协调会,解决环境问题后再议物业管理事宜。
四、老西门社区:
老西门社区做为老城区,无人管小区最多,县长热线投诉最多,创建任务最难,实施物业管理的难度也最大。社区先后在百货庭院、电影庭院、土产庭院、酱园厂庭院、商业新村、桥头花园等地开会走访,征求业主意见,了解物业管理现状,最终确定在电影庭院、酱园厂庭院和土产庭院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准备筹集资金解决电影庭院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大门的问题。
五、渫阳社区:
试点一:农资大市场。农资大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来市场物业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业)管理,但建设方和业主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准备重新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经社区推荐,建设方多方了解后,拟定由致远物业公司接管。从五月份开始,致远物业开始走访业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八月份,县房管局准备采取邀标的方式,重新聘用物业公司。试点二:旺佳园。旺佳园共有业主75户,一部分是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另一部分是新开发楼房入住户。由于新迁户入住前交纳了两年物业管理费,两年期满后,物业公司退出,现在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规范,公共部分占用严重,业主强烈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社区已在小区内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张贴了有关宣传法规,投票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准备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2
到了一年的年底,也到了一年中该交物业管理费的时候了。但一年的管理费却要1000多,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物业并没有在我们生活中起很到很大的作用,却要交纳那么多钱。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上网调查关于“物业管理”。
原来,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它以物业为管理对象,以广大业主为服务对象而定位于社会人群。迄今为止,中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已经走过了二十几年的时间,也是一个有一定年龄的行业了,也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形态。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城市的现代化、人们对居住空间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一、物业管理的由来
以萧山的物业管理发展为例。近年来,萧山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伴随着城市的发展的还有新式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汇宇花园”、“绿都四季花城”、“白马公寓”这些新社区和“崇化社区”、“高桥社区”、“新桥社区”这些老社区有着明显不同。当然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社区基本性质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制度价值?于是,我调查了我区的三个小区“崇化社区”、“汇宇花园”、“南市花园”的基本情况来逐步研究。
传统社区大多数的住房是由居民的工作单位分配的,居住者不是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购买房屋,而是作为工作单位的成员进入居住区的,因此居住者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产权属于居民的工作单位(集体)或者国家,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权相应地被赋予了准政府性质的物业公司。居民或单位交出的物业管理费用只具有象征意义,不能平衡物业公司实际的支出成本,这些费用要么由政府贴补,要么由单位组织统一负担。在传统社区中,物业只承担了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责,主要是房屋的拆建、修葺等,另外一部分管理职能,如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是由政府机构(街道及有关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居委会)来承担的(例如:“崇化社区”)。
而新式社区的住房是由居民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自行购买的,因而居住者是房屋的产权人。于是,出现了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业主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同时,也有了相关与物业管理的法律与条文(例如:《上海市居民小区管理条例》)出来,这意味着,物业从社会管理者,转变为社会单位,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物业管理也包括了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相应的提高,却不只是象征意义。业主对物业管理业不满的地方也可以进行投诉(例如:“汇宇花园”、“南市花园”)。
二、物业管理的发展
随着发展,便有了“物业公司”这一类代理管理责任的企业,甚至有了品牌。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超过2万家,更多企业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物业管理也必然进入品牌竞争时代。21世纪将是我国物业管理品牌竞争的时代,是我国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不断成熟的时代。
例如天津市金厦物业管理公司。天津市金厦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天津市物业管理“十强”企业,具有天津市物业管理一级企业资质。公司创立了具有金厦特色的物业管理模式,目前管理高层、多层住宅小区及办公楼等多类型项目,同时开展物业管理咨询、室内装修、房屋租售等多种经营。所管理的金厦里涉外小区获得了“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称号。几年来公司不断开拓创新,先后实现了全市七个“第一”:第一家实行袋装垃圾;第一家成立小区居委会;第一家成立社区医疗保健中心;第一家业主大规模捐赠花木;第一家实行义务监督员制度;第一批名列榜首被评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第一家在全市首次大型公开物业管理项目竞标中一举夺标的企业。
到20xx年我国先行改革的深圳已经出现了管理规模达1200万平方米的企业,紧随其后的上海也已经有了管理规模达400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企业。这些足以说明名牌竞争的优势,也足以说了国内物业管理正逐步迈向正规,并不断发展。
我查了许多关于物业管理得资料,再观察我们“汇宇花园”。小区大门口站着4位身着制服的保安,保安室里有9台监控录像,每天晚上也有保安通夜巡逻来保卫小区安全;路上穿着黄色工作服的环卫工人在打扫小区卫生,楼道的清洁也是有这些工人一周两次的打扫来维持清洁的;小区的游泳池也是有人管理并维持清洁;小区的健身设施有专人维护管理;包括道路、路灯等有专人维修;……原本是觉得每平方米5角的物业管理费是花得不明不白,现在明白了物业公司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物业管理是在城市悄然发生的历史性进步。作为基层直接管理社区的政府,要看到社区的这种社会基础性关系的变化,并支持、保护它们的发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就可能朝向国际一流社区发展!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3
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低收费、零收费”现象的透视与分析
1、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价格围绕"等价交换价值点w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中国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物业服务区别于传统房屋管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有偿服务,是一种可以在市场交换的商品。因此,物业服务这种商品交换理应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
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牺牲自身利益而惠于客户,以“低收费、零收费”手段实施物业管理运作,显然是与“等价交换”原则相违背的,属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反常现象,其究竟如何生存?这其中必有深层次和隐性的原因。或者是企业发展经营的竞争策略,或者就是有其他的隐性经济收入和物业管理常规收费之外的经济来源。如若是企业竞争策略,是一种短期经营行为,则无必要予以分析,但如若是后者则有深入剖析的必要。
纵观“低收费、零收费”,的多种表现形式,其共性特点是业主少交或不交管理费,但物业仍需维修、运行、维护和管理,这说明物业管理费一定另有来源。或者是房地产开发商拨付,或者是商业用房的租赁经营收入,再或者是利用物业资源进行商业运作收益,与其它企业不同的仅仅是来源渠道有异而已。问题是这种来源和渠道是否可靠?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合法?由开发商支付管理费,开发商为什么要向业主提供“免费午餐”,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这在逻辑上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法自圆其说的。退一步而言,不去追究开发商的动机、目的,开发商如何兑现承诺,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保障机制,结局往往是草草收场。以商业用房的租赁收入弥补管理费,则涉及商业用房的产权归属,商业用房如果归属业主,则是业主换了一种方式自行缴纳管理费。如果产权归房地产开发商,那么仍然会产生前者所述的与开发商支付管理费同样的矛盾。而借助物业管理平台,进行商业运作,获得额外利润,以此弥补管理费缺失或不足,本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这种经营收入不能弥补,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就无法维持,则会引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新的矛盾,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有害无益的。
如果物业公司从中获利,那就是典型的寻租行为,寻租就是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即便在个别物业项目上可能获得收益,也并不具有可复制性。相反,从宏观角度来看,其浪费社会资源、降低效率却是显而易见的。众所周知,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发展规律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普通物业管理企业,同时涉足多个专业化程度极高的领域,盲目扩张和大肆进入自己的非专业领域,不但将损失大量资金和人才,更有可能会对主营业务造成强烈的连锁冲击。
因此,物业管理的“低收费、零收费”,既非物业管理模式创新,也非正常的竞争策略,既没有预示物业管理发展方向,也没有对行业发展做出任何贡献,不是进步而是倒退,如不加以遏止,将对物业管理市场发育和行业发展产生消极的和负面的影响。
1.“低收费、零收费”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伤害客观上,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特性使交换双方存在严重的“不对等”一是专业知识和信息量不对等,二是组织形式上的不对等,三是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对等。在这样一个“不对等”的交换中,“低收费、零收费”势必误导业主对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的认识,认为物业管理可有可无,更多关注服务价格而非服务质量。同时,由于消费者过分关注短期内的利益,相当程度上会忽视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造成消费者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反应滞后,加上物业管理中的大量维修和养护工作实际是在业主不可见状态下进行的,为了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实施所谓“低收费、零收费”的企业很可能减少物业管理必不可少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削减物业管理成本中的预防性支出,无形中导致了物业的“风险后置”,给尚在心安理得享受眼前利益最大化的业主设置了一个物业提前坏损的巨大风险的陷阱。
2.“低收费、零收费”将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运营凤险
“低收费、零收费”运作的物业企业一个重要的经济理论支撑点是规模收益正比增长。按照权威的《新包格拉夫经济学辞典》的解释。“对于某一产品,如果在某些产量范围内平均成本是下降或上升的话,我们就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即生产和服务规模的扩大,并不一定会使平均成本下降,利润也相应的不一定会上升。作为规模经济的“孪生兄弟”---规模不经济,规模扩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更是客观存在的。如以电子商务为例,规模的扩大固然能使企业在采购上拥有更多话语权,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为昂贵更为复杂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人员的薪酬支出更非普通物业人员能比,加上大型物流业的运输成本,日趋庞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机构支出,上述任何一项开支部极有可能抵消商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人员的薪酬支出更非普通物业人员能比,加上大型物流业的运输成本,日趋庞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机构支出,上述任何一项开支部极有可能抵消商品采购所带来的微薄收益,甚至造成巨额的亏损。物业管理开展多种经营,是丰富物业服务内容,弥补管理费不足,弱化物业管理交换双方矛盾的一个策略,但如果本末倒置,主次不分,则是十分危险的。
3. “低收费、零收费”将使行业发展误入歧途
当一个 “低收费、零收费”物业管理进入小区,其“洼地效应”必然会导致周边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大幅下降,物业管理企业若不降价,很可能会被业主解聘,必然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个体来说,这种无奈的选择是理性的,但却引发集体选择的非理性。因为一旦当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降价成为习惯,消费者所关心和追逐的永远只会是谁的物业管理费收得更低。在如此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低价市场里,消费者只关心价格,市场资源将惟低价者得,也反过来迫使厂商不断降低各方面成本甚至不惜牺牲服务质量,因为在低价,甚至超低价上,提供质次商品显然是更经济的行为。如此,则成本较高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很可能被劣质商品和服务淘汰出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市场交易的结果使得优胜劣汰的原则被违背,好产品在竞争中失败,而次品获胜,形成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行为的“逆向选择”。
在物业管理服务市场上,“逆向选择”导致了市场的低效率和市场失灵, “低收费、零收费”服务不受到遏制,不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经过多年努力所构筑的物业管理服务消费意识和消费理念将趋于瓦解,而且“逆向选择”将使得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和质量不断下降,最终导致市场严重萎缩甚至消失。
二、法律层面的“低收费、零收费”的审视与考量
1.“低收费、零收费”违背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看,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现象是不符合这一基本原则的。《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了这一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一方享有权利『应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的,且权利义务对等、并按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提供的劳务应与其付出的代价相适应。
合同法是民法的子法,当然也应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更是要体现该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法律关系的惟一的法律依据,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这一原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体现为从业主这一方面来讲,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应与其享受到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是对等和等价的,如果业主没有享受到这一服务或享受的服务与自己所交纳的服务费不对等,其有权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但是在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中,业主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就失去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达到期望的服务水平权利的依据。从物业管理企业这一方面讲,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已经使物业管理部分或全部成为一种附赠品,因而注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是无法保证的。同时,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是超低价或免费服务,在相当程度上不会顾及业主的反应和要求。
而业主享受的超低价或免费服务,也缺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
2.“低收费、零收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归根结底采用的是一种价格竞争手段,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该条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标准,以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这样一种营销手段进入市场,其动机不能排除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从而达到排挤对手的目的,二是客观标准,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物业管理是种特殊的商品,一种准公共性服务商品,实行物业管理是为了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必须支付必要的成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也对物业服务成本作了具体的界定。而“低收费、零收费”是不收费或严重背离成本的一种定价方式,以低于戚本的价格销售物业管理这种特殊的商品,无疑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低收费、零收费”现象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原则是指物业管理收费应因地制宜,以服务发生的成本为基础,针对不同类型的物业、不同对象、不同消费水平,合理地核定收费水平。质价相符原则,指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这些原则的目的就是要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低收费、零收费”的本质否定了在成本基础上的合理定价,否定了质价相符的原则。如前所述,“低收费、零收费”偷换了“物业管理”的概念,抹去了业主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践踏了物业管理质价相符的收费原则,使初步培育出来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倒退到计划经济福利性低房租、房屋管理的陈旧观念。
“低收费、零收费”之所以卷土重来,绝非偶然,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的。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技术壁垒比较低的行业,物业管理企业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派生出来的,基本沿袭的是“谁开发,谁建设”的旧模式,加之当前广大业主的维权意识空前高涨,而物业管理消费意识和服务意识都不到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这样社会经济面临转型,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发展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低收费、零收费”的出现是必然的。
三、“低收费、零收费”的对策思考
1.完善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是物业管理行业规范、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针对我国目前物业管理不断发展的情况及我国相关立法进程,有必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补充、修订和完善,通过完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各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2.强化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中企业 诚实信用"原则的突出体现,物业管理协会在行业自律中应起到组织、监督的主导作用。因此行业协会应及时、有效地建立会员强制入会、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诚信记录档案等相关自律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制度,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和信誉。
3.加强理论研究
物业管理理论研究是行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也是法律法规制订的重要前提,加强理论研究,突出理论研究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学科的理论研究,建立一支行业内专、兼职相结合的宏大的理论研究队伍,是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石。
4.创新制度设计
创新是发展的灵魂,创新制度设计是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在物业管理的外部,引入发达国家物业管理制度,如类似物业管理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客观介入,定期实施外部独立的管理费会计审核或外部审计,进行专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在物业管理内部,完善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量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档次。
5.正确引导舆论
人是教育的产物,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各个参与主体的教育和舆论引导是极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个事物或现象的出现必然会众说纷纭,但这些舆论并不都是全面的和准确的,这就需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媒体舆论导向的主渠道作用和沟通作用,将舆论引导到正确的方面来。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4
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5
一、我国城市旧区物业管理现状
课题组对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在旧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是:天津市物业管理截至20xx年11月底已接管整治项目166个,1000.3万建筑平方米,分别占整治项目应实施物业管理个数和面积的39.9%和43.99%。
广州市老城区现已有99个旧居民区推行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事业型基本物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目前,3个试点小区已基本引入了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这一物业管理模式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北京市在对旧小区实行综合整治后,按照现代的物业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吉林省白山市强化了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行属地化组团,区域化管理,改善小区整体环境。近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由房产局牵头,对市区的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拆仓房建绿地、修道路工程。
邯郸市旧住宅区占有很大比例。据统计,全市主城区内共有各类住宅区392个,其中原由房产部门统一管理的、各单位自行管理的、产权混杂的旧住宅区就占323个。为彻底改变旧住宅区脏乱差的状况,20xx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不断加大力度,晋级升档,完成主城区全部住宅区的综合治理任务,大力推行物业管理,为广大城市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20xx年6月,长春市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整治旧区试点工作方案已上报省建设厅,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现状,朝阳区湖东小区和铁路小区(建筑面积分别为34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被确定为旧区整治试点区域。
从以上各城市对旧区的管理来看,旧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各城市关注的重点,但如何彻底有效地对旧区进行管理还有待研究、实践。
二、目前各地对旧区物业管理采取的普遍方法
现在旧区推行物业管理一般都是按照先治理后管理,治理与管理紧密衔接的原则进行。同时,各地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
从管理模式上看天津市目前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房管部门成立专业公司接管为主,天津和平、河西、南开三区房管局都成立了局属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取得一定成绩:共接管小区36个;二是以街道、居委会模式进行管理为主,红桥、河东、塘沽、汉沽四个区,共接管小区42个;三是以单位模式进行管理为主,河北、河东和大港区三区,共接管33个。
长春市对于老的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即“旧区”,将采取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新思路。
在推进旧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广州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方式。如推行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事业型基本物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
北京提出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老旧居住小区的综合整治,动员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出资改造居住区环境。在此基础上,通过试点,结合公房出售,摸索经验,建立不同形式的、适合老旧居住区特点的物业管理方式。
三、目前旧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典型问题
不管各地采取怎样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都遇到了几个典型的难题,这些难题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认可度和物业的正常运行,并制约着旧区物业长效管理,值得其它未实行旧区物业管理的地区注意。
(一)旧区物业收费低,收缴率低,物业管理企业不愿接管
旧区物业收费低,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偏低,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比如天津市,针对旧区多年来形成的收费机制,天津市各区对旧区物业收费大致实行两种模式:一种是按建筑面积收费,一般不超过0.3元/平方米;另一种是以房型收费,大致分独单、偏单、三室,并根据提供的服务标准制定具体的收费价格,一般独单5~6元;偏单7~8元;三室9~10元;以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改造后的旧楼区还是以房型收费为主,可以看出,旧区收费标准无法和现有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接轨。同时旧区物业管理还处于“福利”或“半福利”状态,业主观念尚未转变过来,不愿交费或少交费,物业收费率低,天津市平均收缴率仅为50%。多数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做到收支平衡,经营非常困难。实际上旧区房屋及设施设备都急需维护与维修,物业管理费更需提高。而与此同时许多旧区的住户大多是低收入阶层和承租户,要想改变目前这种状况难度可想而知。
(二)维修基金严重匮乏
旧区许多房屋是房改房,房改后,按照商品房统一管理模式要求,必须提取维修资金,提取比例为房款的2%。而事实上,不少地方维修资金还得不到完全落实,追缴比较困难。再加上不少房改房房屋质量普遍较差;长期的低租金使房屋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造成房屋完好率低、设备陈旧、老化,给维修造成了较大压力。另外还有一些私产旧房,由于过去交易手续的不完备,维修资金也没有按时足额缴纳。
(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
虽然现在各城市对旧区的物业管理大都比较重视,而且也意识到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但要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可能的,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针对旧区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建立。现在许多城市已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在其中对旧区管理作了规定,如北京,相继出台了《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即将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等;天津市相继出台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商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天津市旧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购置和管理规定》以及《关于旧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规定问题的通知》等;邯郸市出台了《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办法补充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邯郸市原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分等级收费实行办法》,这些都值得各地借鉴。但同时,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许多居民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物业对这些行为又难以有效控制。因此,如何尽快制定适于旧区物业管理的制度以及如何使这些制度有效地得到执行,是值得有关部门考虑的问题。
(四)接管进度慢,物业管理形同虚设
在一些已综合整治过的旧区,可以看到自行车存放处、对小区的封闭、门卫的值班室等设施,但同时也注意到自行车存放处没有几辆自行车,人们还是按原来的习惯随处停放;小区虽用栅栏圈住了,但出口太多,挡不住出出入入的小贩;门卫值班室内没有门卫。另外,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等,接管进度慢,物业管理形同虚设。治理与管理如何紧密衔接值得各地关注,不要将治理的成果付诸东流。
(五)新旧管理体制衔接难
过去,旧区的管理主要依靠街道居委会,同时还有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而现在实行新的物业管理体制后,许多地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管理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委托服务关系,出现问题,容易造成扯皮;街道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职能交叉重叠、互相争权现象。
四、我国城市旧区物业管理办法的框架设计
在对城市旧区实行物业管理的时候,必须分阶段、分步实施,逐层深入,要治理一个,管理一个,注重效果而不是数量和过程,要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做好旧区物业管理实施的准备
深入旧区进行物业管理的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旧区的一些具体规定),加深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对旧区的物业现状进行摸底(如产权情况、新旧程度、管理单位及现状等);摸清旧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如居民对原有物业管理的评价、居民的收入水平、居民对新物业管理方式的认知程度等)。
2. 对旧区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
在推进旧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方式。目前各城市采取的物业管理方式主要如下:对环境配套比较好,房子比较整齐,产权比较分散,住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对物业管理需求较迫切的住宅小区优先进行整治,可参照新区开展现代化的物业管理;对配套比较差,房子比较旧,住户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物业管理需求一般的住宅小区,以房屋维护为重点进行单项物业管理,随着条件改善,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同时应注意选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这些管理,逐步纳入到现代化的物业管理上。
3. 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妥善解决易出现的各种问题
通过对旧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城市的调查研究,目前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如下:
◎ 物业收费
要解决物业收费低、收缴率低、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的情况,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1) 明确业主公约。事先对小区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物业费可以实行低取费、菜单式,按项定价的方式)实行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制定本小区的.业主公约,同时应注意公约不得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政府要给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公约”的人有“罚”款权,这种“罚”款不同于“行政罚款”,而是要求违反“公约”人要对遵守“公约”人的侵害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罚”款的依据是“公约”,“罚”来的款只能转入物业的公共维修资金和用于物业管理的费用支出,而绝不能进入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或“罚款”人的腰包。法院或仲裁机构对物业纠纷主要应依“公约”判案。“公约”不仅约束业主,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约束,在企业不能按要求管理物业时,业主同样可以依据公约的规定提出警告、“罚款”甚至终止合同。
(2) 在小区显眼的地方张贴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对违反公约的处罚措施。
(3) 公有租赁住房应从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单位要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专业部门委托给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绿化和道路养护的,有关部门应给一定的费用。
(4) 物业管理企业可就地吸纳下岗职工,享受优惠政策,降低运行成本,把有限的收入用在服务上,同时也解决了这些业主交不起物业费的难题。
(5) 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作为资助特困家庭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专项经费。
(6)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7) 控制物业公司的进驻资格。在实行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社会信誉好、企业知名度高、管理人员素质高、管理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率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公司,这些公司的管理好,资源配置的能力强,直接管理成本低,从而即使物业管理费用低些也有利益可图。再者,公司管理得好,居民必然按时交费的就多,收缴率相应的就会提高。
(8) 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物业公司平时应注意举办一些活动,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如不定期邀请社区有威望、较热心的业主座谈;“六一”儿童节组织有孩子的业主一起活动;为老年人举办书法绘画比赛;组织社区人们跳健身操等。别看举办这些小型的活动事小,但是它的作用和意义却不能轻视,通过一个个不同形式的活动,促使物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进一步的了解,有益于小区和睦气氛的培养,有益于不少问题的解决。
(9) 可以采取物业缴费社会化的形式,让居民把物业费直接交到银行,为居民建立信用体系,对那些有能力支付物业费却以各种理由拒交的业主进行制裁,同时,对物业公司也应实行信用机制,建立信用体系。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履行职责,将拿不到管理费或少拿,以打消一部分按时交物业费业主的顾虑。
(10)政府应出台有利于旧区物业管理更优惠的政策,对积极参与旧区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补贴和扶植。如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同时拨出专款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保证物业管理公司能保本微利,在正常经营状态下不至于亏损严重而纷纷退出房改房物业管理市场,从而扶植物业管理公司接手旧区的物业管理,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进行运作。
◎ 住房维修资金
要想成功地归集维修资金,彻底改变传统的“以租养房、以租养人”的房屋维修管理模式,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业管理的房屋维修模式,保证房屋及其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各地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 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居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用以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虽然现在有许多城市注意到了旧区维修资金的问题,但由于实施难度大,一些城市在政府规定中未涉及旧区维修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
(2)加大旧区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国家有文件明确规定:“旧有公房出售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因此,对旧区内公房转为私产的一定要进行维修资金的收取;对于还是公有租赁住房的应尽快制定维修资金统一归集的办法,使它们也纳入住房维修基金,进而形成统一、可靠、有效的住房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资金缴存程序,简化手续,使新老政策尽快并轨。同时还要对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进行整合。
(3)建立完善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维修资金涉及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归集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方面,广州市大力推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户一存折”和“维修资金专用卡”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即每一业主都有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广大业主能随时了解、监督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由专门的部门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以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值得各地借鉴。
◎ 理顺各部门的职责
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及供水、供电等到部门的专业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搞好物业管理单靠一家不行,只有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心作用,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才能实现。
在处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关系上,要充分依靠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基础,是社区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力量。要在街道、居委会的配合支持下,理顺小区管理体制。
在处理物业管理和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关系上,可按照新小区的办法进行管理。同时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小区(大厦)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的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业主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新小区的管理方式促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双向选择、合同约束机制的发展,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总之,在理顺物业管理和其他各部门的关系上,应以物业管理为主,其他各部门为辅、积极配合小区的物业管理,改变过去存在的环境差、服务差、管理差的小区形象,为老百姓创造和保持一个安全、整洁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6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政府研究制定行业政策提供参考,为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提供依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于20xx年二季度开始,通过网上填报的形式组织全国各地开展了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截止20xx年12月底,完成网上调查信息数据填报的企业总数为4600家,调查面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涉及128个城市和地区。现将初步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行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乡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为适应业主乃至社会对物业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90%以上被调查企业都注重服务品牌的培植和运用,从简单的专项服务到整体的综合性服务,从行为规范到服务标准,从服务理念到发展战略,从传统管理到创新服务,从客户管理到客户满意,从单项的物业服务到综合的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品质和品牌意识已在全行业深入人心,物业管理有效提高了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水平,赢得了政府、社会和广大业主的良好赞誉。
(二)社会效益表现突出
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工程,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物业管理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消化剩余劳动力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有利于减轻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协助公共秩序管理。这次被调查的企业中,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治安案件共53920起,协助有关方面处理突发事件30207起,参加抢险救灾68905人次。
三是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被调查的企业中三年来有793家企业先后赞助社会事业经费4035.66万元,捐助希望工程和帮扶贫困母亲等活动经费4177.84万元。
(三)经济效益有待改善
目前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规模偏小,创富能力差。近半数企业未能盈利,而且盈利企业的平均利润额仅为82.1万元,反映了多数企业生存状况的困难,缺乏可持续长远发展的经济基础。
(四)环境效益初步显现
物业管理行业在环境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由于物业管理覆盖了城市大部分区域,污染减少了、社区整洁了,环境优美了,生活方便了,人们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生活习惯日益文明。
二、行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企业发展情况
1981年至1994年13年间,只有268家企业成立,占企业总数的
5.82%,是我国物业管理的萌芽起步阶段,发展速度慢。1994年至20xx年13年间,共有4332家企业成立,占总企业数94.18%,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最为迅猛的阶段,大多数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这一阶段诞生。其中1994至20xx年10年间共成立企业2495家,占总企业数75.98%,10年间企业以每年近133%的速度猛增,20xx年以后,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放缓。。
2.以企业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国有企业758家,占总企业数的16.48%;股份有限公司301家,占6.54%;有限责任公司2976家,占64.70%;私营企业348家,占7.57%;
港澳台商独资企业73家,占1.59%;外商投资企业43家,占0.93%;其他类型企业101家,占2.20%。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实现了公司制(71.24%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仍占一定比例,外资和私营企业比例偏低。
3.以企业资质等级划分。
一级资质365家,占7.93%;二级资质713家,占15.5%;三级资质3287家,占71.46%;其他未取得资质的企业235家,占5.11%。 以上数据说明,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规模较小,多数企业无法取得规模效益,整个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整体抗风险能力差。
4.以与开发企业的关系划分。
被调查企业中属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下属物业服务企业有1260家,占企业总数27.39%;其他隶属关系的企业3340家,占72.61%。 开发建设单位下属企业占全部企业的四分之一强。
(二)从业人员情况
被调查企业的'从业人员总人数772032人。基本分类情况如下:
1.以工作岗位划分。
从事管理岗位即企业管理层人员119978人,占总人数15.54%,从事操作岗位即企业一线操作工人652054人,占总人数84.46%。操作岗位人数中38.40%是秩序维护员,24.84%是清洁工,13.64%是工程维修人员,5.69%是车辆管理人员,4.44%是绿化养护人员,12.99%为其他勤杂工种。
(以管理人员为基数1,和其他工种的比例关系)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物业服务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中管理岗位人员较少,操作岗位人员偏多,尤其是秩序维护员所占的比例过大(近四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物业管理行业对促进社会就业的积极作用。
2.以学历层次划分。
被调查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622人,占总人数0.21%;本科生33396人,占4.33%;大专生89625人,占总人数11.60%;中专生147575人,占19.12%;高中以下学历499814人,占64.74%。中专以下学历所占比例和一线操作工人所占比例几乎完全相等(84%左右),物业管理行业的劳动密集型是与从业人员的低学历紧密联系的。
3.以技术层次划分。
被调查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667人,占管理人员总数5.56%;中级职称32351人,占管理人员总数总数26.96%;初级职称29461人,占管理人员总数24.56%;无技术职称人员51449人,占42.92%。企业操作人员有高级技工18873人,占操作人员总数2.89%,中级技工46498人,占7.14%,初级技工80071人,占12.28%,无技术人员506612人,占77.69%。技术力量的薄弱是显而易见的,这意味着大量涉及技术水平的设施设备维护工作需要通过外包专业公司来完成,同样企业对外包单位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也存在力不从心的问题。
4.以男女性别划分。
被调查企业的从业人员中,男性占64.22%,女性占35.78%。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7
内容摘要:
住宅小区建设,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德政工程,物业管理则是这项形象工程和德政工程的深化和延续,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和经营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重建设、重形象、更应重管理,而城市管理中的物业管理尤为重要。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丰富课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本人对附近的两个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一个详细的调查:
正文:
进入大学一年,我们不只在课堂上学习,也从生活中学习。进入大学以后,我们更直接地面临就业这个我们未来要面对的问题。但是面对几乎所有职位都“有经验者优先”的条件,我们大学生往往无所适从。而如何将我们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便成了大学生的重中之重。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锻炼与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机会,以便在毕业后能够真正的融入社会,我到了厦门住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实习,开始了这个寒假的调研。
在这个寒假,我有幸能够来到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对于这个即将陪伴我一个寒假并且知名度这么高的一个公司,我的心情不仅激动,而且还略带一丝紧张。所以在进入公司调研之前就仔细的上网了解下这所公司的概况,为我进入这所公司做好充分的准备。
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1994年,系住宅集团旗下的国有一级物业管理企业。公司现拥有一支上千人的专业员工队伍,服务公寓、写字楼、厂房、别墅、公园等各种类型物业300多万平方米,服务人群10万人以上,为目前省内服务规模最大的物业管理企业。
公司本着“团结、谦和、奉献、高效”的企业精神,坚持“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不断地为厦门城市的建设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成立十几年来,吕岭、金鸡亭、金尚三个小区均荣获福建省和全国优秀示范小区;芙蓉苑获得20xx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前埔小区、团结大厦先后获厦门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育秀里、莲岳里、屿后里、仙阁里、吕岭、金鸡亭、金尚、前埔北、金山等九个小区先后获得省或市环境卫生管理先进集体和园林绿化考评先进单位及安全文明片区;金山、吕岭管理处荣获湖里区首届“十佳文明物业”称号,金尚、芙蓉苑管理处荣获湖里区首届“十佳文明物业”提名奖;公司还先后获得了福建省房地产品牌企业、厦门市物业管理先进单位、厦门市首届“十佳物业公司”第一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厦门市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厦门市先进职工小家、厦门市建设系统先进党组织、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得到了广大业主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十多年来,公司坚持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改革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使企业从标准化、规模化逐步向专业化、差异化、高端化转型,形成了以物业服务为主体产业,以高端物业为重点业务,以项目策划、顾问咨询、前期配套管理、教育培训为核心产品,以商务会所经营、高端家政服务为便利服务产品,以环境服务、修缮服务为辅助服务产品的多元化综合发展格局。在保持规模优势的同时,以标准化模块作业的公共服务与针对项目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实现了产品品质优势与项目特色差异化优势,得到了广大业主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多数服务项目获评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公司成为厦门物业行业首个福建省房地产品牌企业,在市民、专家投票选出的“厦门十佳物业公司”名列榜首。公司将持续以细致周到的`服务成就温馨和谐的氛围,为树立行业标杆,引领新物业风潮,不断地追求与进取。
刚到公司的时候,我还不能完全放松。但是,面对公司工作人员的热情,我就轻松下来了,我都对这次的调研有了更高的期待。
调研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辛苦。有些人在读完中学就出社会工作了,或许很多在职青年都羡慕着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我们还能在美好的校园中学习生活,他们却已经在为生活为未来辛苦工作着。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切,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再几年就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了,我更需要努力上进。
在调研期间,我帮忙接电话、整理文件、搬东西、进行法制宣传等,感受着工作的氛围。在我参加学院的社联会时曾经做过一些类似的工作,但公司的工作更有些难度。工作有的简单有的困难,但在前辈们或者说是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的帮助下,困难的我都能一一克服过来,并且能够较好的完成自己的任务,对公司起到了一定的帮助,最终顺利的完成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次寒假调研,不仅丰富了我的寒假实践活动,与此同时也为我自己在以后的走上就业道路更增加了一分经验,让我更加明白服务的真谛。
在调研期间,适逢“十佳物业保安”评选,我还帮忙出了要贴在物业公告宣传亭的动员稿以及宣传单。看到广大业主满怀热情地加入到“厦门十佳物业保安”的评选活动中,积极投票,对物业公司工作的支持和肯定,我第一次感到一种自自我价值体现的感觉,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是这一张张选票亦将汇聚成无穷的力量,支持着我们树立典型,彰显先进的典范,更好的服务于业主。
物业公司今年为共建厦门做了许多事。例如携手“地球一小时”活动号召大家参与节能减排大行动,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形式,通过这个活动可以使大家对于节能节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有助于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好习惯;还有开展“学雷锋 献爱心”相关活动,情暖社区。在传播雷锋精神的同时,也促进了小区间每家每户的互动,让每家每户都感受到这是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还开展了社区植树认养活动,种植绿色希望 美化金色家园。在让人们了解到植树知识的同时,还美化了社区,做到了一举两得;此类的活动不胜枚举,譬如庆祝“五一劳动节”文艺活动,文明社区、温馨家园;端午时节,亲手制香粽,心意达四方;“卡拉ok赛”歌声传真情;防汛演练、消防演练,宣传消防常识等等一系列温暖社区,构建和谐社区的活动让业主充分体会到物业是业主的“守护神”,让他们在社区中生活的更加方便、更加放心、更加开心。
物业工作的范围很广,为了广大业主能更愉快的生活,物业的工作人员都认真负责,不论是份内份外,都尽力做到最好。在实践调研的这个寒假中,我每天都能从物业人员们身上感受到他们的热情与团结。在工作时,他们总是微笑服务,热忱待人,尽自己的职责,尽最大努力为有困难的业主解决难题。在工作之余,他们还耐心地教导、帮助我,让我在公司能真正学到东西,让我对物业管理这一块内容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认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们都很认真看待自己的工作,他们都把自己当成了小区中的一份子,努力的为他们的家庭——社区工作着、奉献着。他们永恒的追求是:“五星服务,臻品未来”。我相信,通过他们殷勤周到、极致品质的服务,为业主住户永续美好生活,也为创造更温馨的厦门奠定了基调。
通过活动,我发现以前对于物业管理这一块的认识还不够清晰,以前的我,认为物业管理仅仅只是为了业主的方便而被动服务,机械的做着一些份内的事。但是,经过一个寒假在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的实践调研,我真真正正的了解到,物业管理并不只是单纯的服务于居民,同时物业管理的每个成员都会成为居民的好伙伴、好邻居,在热情服务的同时,真诚相待与每位居民,让他们时时刻刻感受到只要在这个小区中,他们就有了可以依靠的地方。让每家每户的居民融为一体,让整个小区成为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这才是物业管理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物业管理调查报告篇8
近年来,房地产的大力开发已形成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大地改善厂区居民居住条件,因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物业管理公司相继成立。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在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也有些物业公司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散,纠纷不断,存在着让广大业主不满意的问题。
一、我市物业管理的现状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进一步了解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住宅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要求,以便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为此,根据计划,开展一次住宅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入户问卷调查,对某某小区的住户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以问卷和走访约谈的方式进行,历时一个月,对某某区的500户人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在被调查的500户中,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只120户,占24%,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指定的有380户,占76% 。
2、在500户中,有386户,反映该住宅生活小区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享有选举权,占77%。有220户,占44%的业主反映享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3、在500户中,有331户反映住宅小区存在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302户反映小区内存在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有253户反映小区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份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现象。有123户反映住宅小区屡屡发生小偷小摸现象,随意让陌生人进入。
4.有293户反映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占58%
5.有206户反映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6.500用户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的维护、修缮与整治服务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结果是:有112户,占22%的业主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有136户,占27%的业主对该物业管理公司表示比较满意或基本满意,有326户,占65%的业主对其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示不满意。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调查中,根据业主反映,这些住宅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很不规范。主要表现有:
1治安问题严重:小偷小摸现象屡有发生,小贩、废品收购及其他闲杂人员自由出入住宅小区没人过问。
2卫生脏、乱、差:有的生活小区垃圾没有定点投放,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楼道乱堆放杂物、宠物乱拉大小便,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3绿化地管理不善:有的绿化地没有栽种花草树木、杂草丛生,几乎成为茺芜,有的花草树木没有很好养护,以致退化、枯萎。有的占用绿化地搞建筑。
4改变房屋用途: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地下室、藏物间出租,造成噪声扰民,有的占道停放车辆,阻塞交通。
5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有206产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房屋共用部份乱堆乱放,随意占用,有的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
三.对物业管理发展的分析和建议
我所调查的小区的住房是由居民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自行购买的,因而居住者是房屋的产权人。于是,出现了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业主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同时,也有了相关与物业管理的法律与条文出来,这意味着,物业从社会管理者,转变为社会单位,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物业管理也包括了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相应的提高,却不只是象征意义。业主对物业管理业不满的地方也可以进行投诉。
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超过2万家,更多企业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物业管理也必然进入品牌竞争时代。21世纪将是我国物业管理品牌竞争的时代,是我国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不断成熟的时代。我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1、多方入手,解决收费难问题。收费难是物管多方面矛盾的反映,也必须多方面入手解决。
2、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业主与物管共建小区的工作格局。与住户群体的良好沟通是物管企业的立身之本。大家虽已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但同住户保持制度化沟通的不多,这有违物管行业的发展趋势,必须引起业内的高度重视。
3、物业必须严格加强管理,多听些业主的反映的意见,及时向上级汇报,解决问题。总之,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让我更深入的了解物业,坚信物业管理行业将有一个崭新的未来,希望我国的物业能做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