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7篇

时间:2024-06-29 09:43:14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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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7篇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1

为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0月上旬起,区政协经科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全区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先后制定出台了《xx区深化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十大动计划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xx—2020年)》《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xx年工作要点》《xx区xx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xx区关于针对企业办事难整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了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落实时限。组建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并且分别从“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精力集中办公,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优化服务方面。在政务大厅设立工商注册登记窗口、业务咨询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注册登记及咨询解答;

取消了施工许可证办理中涉及的施工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

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并行办理;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民用建筑地下防空室审批并行办理;

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

全面启用了自助办税“24小时全天候”服务;

113项涉税事项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网上纳税、窗口纳税、处理发票均在2分钟内完成,电子税务可办事项增加至148项,企业纳税人网报开通率100%。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开办企业办理环节数平均3个,较去年减少1个,办理时间平均2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3个工作日;

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由45个工作日压缩到27个工作日,实现了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般不动产登记事项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可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查询等及时办结,材料数量平均为6件,较去年减少3件。用水报装办理环节数平均为4个,较去年减少1个,其中,个户平均3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8个工作日;

企业平均9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6个工作日。获得电力办理环节数平均9个,较去年减少5个;

办理时间平均15.5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数量平均10件,较去年减少5件。用气报装办理环节数5个,较去年减少2个,办理时间一般民用户11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6个工作日;

一般商用户17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9个工作日。获得信贷的办理平均4.9个工作日,较去年减少1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数量平均9.2件,较去年减少10.8件。

(三)降低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是降低企业税费。企业所得税方面:xx年通过汇算清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98亿元,享受收入减免9601.66万元。增值税方面:xx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770.71万元;

其他税种,xx年车船税减免2.37万元,印花税减免9.93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免20.3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024.84万元,资源税减免232.52万元,契税减免1251.91万元,耕地占用税减免0.34万元,环保税减免44.67万元,水利建设基金减免20.44万元。二是降低人工成本。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费和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举措,降低工伤保险111.3万元,失业保险45.2万元,生育保险217.3万元,发放稳岗补贴80.1万元,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0.5万元。三是降低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连续四次下调,下降7.25分;

取消临时接电费、电卡补卡费,复电费、电能表校验费、10kv间隔费、更名过户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

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到终端用户。四是降低物流成本。快递物流成本由原来的首重1公斤10元,每增加1公斤3元,降低至首重3公斤7元,每增加1公斤2元。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召开了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八办”牵头单位,分别对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整体进展情况、成效以及本单位牵头负责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接受现场记者提问,会上分别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参与了现场监督,发布内容在xx电视台、xx报、xx新闻网进行全面宣传。同时,我区8—12月份通过租赁城区道路路口led显示屏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行了宣传。

二、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区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落实时限。组建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公室,并且分别从“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精力集中办公,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区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

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区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在资金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

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1、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区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

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

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区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

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2、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

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

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我区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

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3、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组建一支由区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区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

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2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18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

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

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

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三、相关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3

积极营造有利于安远县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是当前实现 “苏区振兴发展、提升大产业”题中应有之义。为积极推进安远“构建大交通,打造大旅游,提升大产业,发展大教育,优化大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财源建设转型发展,摆脱安远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帽子,推动安远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安远县财政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为优化安远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建言献策,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安远县企业发展环境总体情况

良好的环境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和条件,目前安远县企业发展总体环境呈现以下特点:

(一) 经济投资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1、“项目带动战略”深入人心、深得民意,赶超发展的氛围日渐浓厚。安远县确立“工业强县”理念,以矿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信息电子、旅游资源及产品开发以发展新型矿业、生物制药业、食品加工业、旅游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蔚然改观,“三百山”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得到了显著提升,这些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突出重点抓建设,企业投资硬件资源更上台阶。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吸引外来投资的首要条件。在城市建设上,安远县坚持资金向工业园区倾斜投入,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力确保园区建设的资金需要,在县城南高标准打造九龙工业园小区,累计投入5400多万元进行水、电、路、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为满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需求,在版石镇建设了6700余亩的工业小区,投入1.44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建设标准厂房,还全新规划建设了占地面积7000亩的城北工业园,县工业园呈现“一区三园”(即九龙工业园、版石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发展布局,入园企业累计60余家。

(二)招商融资优惠政策日趋成熟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2013年安远县财政共安排了近五百万元企业扶持资金,发挥财政的综合作用,有效推动了营业税盈利点上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营改增税制改革、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

2、通过引导信贷投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做优企业发展平台等举措,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13年安远县实施了“小微信贷通”试点工作,该政策的实施为安远县的企业解决了近1亿元的银行融资贷款,有效缓解了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

(三)政务服务建设综合提高

1、机关效能建设严治实督、齐抓共管,服务企业作风进一步强化。通过抓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开展“四城同创”,治理“三乱”,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打击非法集资,整治“四风”,治理“收红包”,“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 创造性地开展了财政系统“理财精细实,为政忠公能”主题活动,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市场秩序整治,有效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经营环境进一步优化。

2、提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质服务,扶持企业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项目,将企业的重大技术研发项目纳入地方科技发展计划,积极组织对企业员工的管理与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资助;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二、安远县企业发展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些年来,安远县的经济发展环境虽然有了较大改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少亟待改进和提高的问题,既有政策上的限制,也有市场方的影响,更有安远自身发展的因素,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投资软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1、政务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依然是困扰安远县发展软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虽然目前正在开展效能建设,但办事效率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上面政策虽好,下面落实很难,拖沓麻痹、懒散庸冷的机关作风“顽疾”仍没有去根,导致在建项目审批过程过长等。

2、企业激励政策细化程度不足,企业贡献率还不够强。涉企优惠扶持政策力度与周边县区相比情况,本县对现行各类促进工业企业激励扶持政策引导有待细化,在企业上台阶、纳税贡献、入规及对优秀企业家的奖励上存在资源分配机制不够细化,协调性不强,难以形成整体发展合力。扶持重点不够突出,目前财政扶持的专项资金名目较多,资金分散化明显,难以有效发挥引导和带动重点工业投资的作用。

3、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目前政企信息互通常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政府的有关发展规划和各项扶持政策不能及时传达到企业。

(二)投资硬件要素保障有待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安远县是赣南唯一一个不通高速、不通铁路、不通国道的县,交通的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增加;融资方面,受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增速放缓影响,资金链紧张,加上房地产市场低迷、整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以及果业黄龙病等影响,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安远县45家重点税源企业2013年生活总值、销售收入及上缴税金与上年同期都有轻微下滑;用地方面,规划地上拆迁不到位,导致签约项目无法落地,部分产业转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待落地,用地需求存在缺口。用工方面,“普通工人难招,技术工人难留,科技人才难求,管理人才少有”,成为企业用工的共性问题,尤其是季节性、结构性用工矛盾突出。

三、优化安远县经济发展环境的对策建议

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 采取有力措施,改善企业投资和发展软环境。

1、进一步营造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全面促进政府工作提速增效。一是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引向深入。抓实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快以网上政府为主要载体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绿色通道建设行动,以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水平。二是梳理汇编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梳理、公示各部门的执法依据和法定职责,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确需共同办理的事项,应明确主协办关系限时办理,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扯皮及效能低下。统筹考虑引进项目效益、本县可优惠的承载度、周边地区优惠力度等因素,制定较为平衡的优惠政策。三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建设,强化投诉受理中心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逐步建立覆盖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和监察系统。探索“一表制”审批、“一费制”收费。根据需求适时调整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等绿色通道审批制度。界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督促中介机构规范开展业务。

2、强化扶持奖励政策,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要紧紧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特别是国家交通运输部、供销合作总社对口支援安远的历史机遇,加大与相关央企、国企的对接力度,争取在培育状大主导产业、推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以夯实财政体制保障,提供优惠的政策环境。一是要发挥资源的优势,要对现有的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一次系统的清理,能兑现的要继续实施,不能兑现的应该进行调整或废止。要制定扶持和激励政策,有选择地运用加速折旧和税收手段,引导和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热情,同时,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经济领域的限制,发展多元化的投资格局。研究出台稀土废弃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落户奖励、税收优惠、纳税奖励、财政补贴等措施,吸引总部企业或区域总部入驻我县。二是要整合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扶持资金列入明年的年度预算,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两大手段,推动融资方式创新,针对重点发展的行业项目,完善税收返还和税率优惠等政策,支持优势产业与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我县现有优惠政策与周边其他城市的差距,进一步调整、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力争做到在政策的优惠程度上,不低于其他城市;在费用的收取标准上,不高于其他城市。三是狠抓政策落实兑现。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奖励兑现措施,确保承诺得到切实、及时的兑现。

3、多管齐下,优化政企沟通。一是是做好与企业的牵桥搭线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对客商的优惠承诺,要切实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跟踪服务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协调各方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使投资商放心投资、安心建设,真正使投资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二是落实服务监管制度。要落实责任。完善工业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对于部分企业困难和问题,会议逐一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具体帮扶措施、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办结时限,有关乡镇和各部门单位工作要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制度。探索设立企业投诉中心,坚持铁面执纪加大督查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建立定期调度,定期跟踪,定期通报制度,把工业企业帮扶和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机关效能督查范畴。通过走企业,走单位,走人员等方式加强对部门单位帮扶工业企业的跟踪,强化实际效果。

(二)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硬件环境。

一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入的力度。建议以“大建设”为契机,加快道路建设,改造老城区路网,加快濂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寻全高速(安远段)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做好对现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实施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编制,高标准实施,大力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硬环境。二是化解融资难题。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大型金融机构入驻安远,积极争取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创新银企合作模式,组建担保机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三是化解用地难题。实施园区再造工程,充分利用废弃厂房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加强对批而未供土地指标的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项目试行剥离用地指标再分配,提高利用效率。三是化解用工难题。利用安远职校、职业技术应用学校等培育技术学工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引导、参与企业招工协作,解决季节性、结构性缺工问题。

总之,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主动担责、主动作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安远县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进一步加强配合,齐心协力,鼓足干动,集中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热难点问题,以宽广的胸怀,为广招“天下客”奉上精致的菜肴和贴心的服务,真正让企业家舒心、放心投资,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良性循环,努力形成思想放开、政策放宽、干部放胆、企业安心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安远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跨越,以发展最新成果造福全县百姓。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

(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xx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xx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xx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xx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xx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xx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

(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5

市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前些年金融业发展状况并不理想,金融生态环境出现严重恶化,并一度被定为“金融高风险区”,几年来经过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地方政府出资置换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实现了全国首家地级市将金融工作作为党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不仅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而且辖内金融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区域经济金融初步呈现互动协调发展态势。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创建金融安全区

1999-是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阶段,当时尚未系统地提出金融生态这一概念,而是定位于创建金融安全区,着重解决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问题。期间,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抱怨观望逐步走向相互理解支持,工作中牢牢抓住“三个点”,群策合力,共同治理,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创建安全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以救助支付风险为焦点,全面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被确定为“金融高风险区”的直接导火线就是城市商业银行爆发支付风险,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首先从救助支付风险着手,在资金和政策安排上进行重点倾斜,确保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有效发挥风险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紧急筹措救助资金5.68亿元,及时封堵支付缺口进而消除了支付危机。地方政府积极发挥行政职能,半年时间帮助清收不良资产1.17亿元、保全资产7.25亿元,弥补前期亏损、呆账损失、拆借高息共计4亿多元;率先实施了地方财政出资置换商业银行不良资产8亿元,为全面化解其经营风险奠定了基础。二是以打击企业逃债为重点,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银行业出现高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大范围不规范改制引起的,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中之重就定位在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完整,开展大规模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活动。人民银行牵头组织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债企业实施联合制裁,大力维护金融权益。地方政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成立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大力实施“诚信”工程,社会信用状况逐步好转。三是以撬动信贷增长为亮点,在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引导树立从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的经营理念、以贷款增量来稀释存量风险对银行业走出惧贷和惜贷阴影、步入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加强窗口指导,有效发挥央行再贷款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以增加信贷投放来化解历史沉淀风险。地方政府出台信贷奖励政策,研究由财政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和银行放贷提供便利条件。

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政银互动考核

-是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阶段,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重点由单纯的维护金融债权,逐步扩展到以全面改善社会信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上来,着重解决银行的运行质量和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问题。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理解支持进一步演升到互助合作、协力共建,工作中注重牵好“三条线”,稳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一是以整顿存贷市场为引线,规范银行内部竞争秩序。化解金融高风险之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需从规范内部运行环境入手,理顺银行之间的竞争秩序,共同维护金融的整体利益。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签订《维护存款竞争秩序同业公约》,促进银行间公平竞争和创安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信贷市场的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规避“垒大户”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利用信贷登记系统查询贷款大户,避免盲目竞争和一哄而上形成信贷集中风险。二是以建立政绩考核为主线,改善银行外部运行环境。辖区个别政府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行政干预问题,暴露了创安工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软约束,将创安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成为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主动力。人民银行密切关注创安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建议将创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地方政府建设“诚信”将创安作为重要内容,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级政府政绩捆绑到一起,形成了政府考核金融、金融考核政府的“双考核”局面,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真正驶上“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快车道。三是以推介重点项目为连线,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成为改善金融生态的一项核心工作。人民银行适时传导宏观货币政策,加强区域经济金融协调性研究,积极为银行信贷投放指方向、找出路。地方政府积极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多次以召开银企互动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大力促进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发展。金融机构积极实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结合地方产业政策来调整信贷结构和增加资金投放,经济金融初显协调互动发展态势。

三、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问题的提出及建议

市开始进入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阶段,着重解决银行业的效益性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要尽量避免较大的利益冲突,逐步形成一种政银企互动发展的格局,兼顾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当前市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再是一些简单的表象问题,而是涉及到制度安排、法制建设、行政干预等深层次问题,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努力解决的问题重点。

1、银行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生存主体,其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服务状况成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而目前银行的一些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如地方金融机构产权不明晰,经营中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信贷管理中重风险约束轻绩效激励,争抢大企业信贷忽视小企业市场等等,严重影响到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建议各级政府积极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进程,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经营,提高自我生存能力;各银行要加快内部制度改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适时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在大企业信贷竞争成本上升和资金集中风险加大的状况下,尽可能将营销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不断提升对地方经济的服务水平。

2、司法部门执法的独立性问题。法律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司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独立性较差、效率不高,在涉及金融问题上表现为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是由于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所致。建议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独立性和公正性,合理调集人员组成金融案件专门执行机构,定期组织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转变行政理念,兼顾银企案件纠纷中双方面利益,消除司法干预和地方保护思想,有效保护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3、市场规律约束的外在性问题。经济的外在性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对无关者的影响,外在性的存在意味着市场失灵,如银行无法通过市场约束来对企业逃债进行惩罚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是一种负的外在性,而赖以消除市场失灵的制度建设又尚不完善,如对逃债企业不能有效实施严厉惩罚,对诚实守信者又不能带来相应利益,这易引导其他企业的逃债预期,亟需健全相关的制度保障来消除这种负的外在性。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权威性的企业信用评级,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着力改善区域内的社会信用状况,强化社会信用对企业的约束;研究完善《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破产起诉成为强制企业还贷的“杀手锏”,依靠法制建设来强化市场约束。

4、中介机构从业的公正性问题。银行经营中的许多业务与中介机构具有密切关系,如对企业评级授信、发放抵押贷款、接收抵贷资产等都需要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公正程度将对银行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目前法律和行规约束软化的现实情况下,中介机构在利益、人情和权力等影响下可能会做出对企业有利的评估,如高估企业资产来骗贷或抵贷、低估银行准备处置的抵贷资产等,人为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和资产处置成本。建议政府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的整顿规范,严格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对作假者坚决清出资产评估市场;注重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发展,打破评估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增强行业竞争性和行业自律性,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5、地方政府行为的双重性问题。市场经济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行为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作用,市场失灵时政府调控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行为(如政府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就显现出行政干预的积极性,而市场正常运行中的政府破坏市场规则对经济主体进行约束的行为(如政府剥夺银行抵押优先受偿权)就暴露出行政干预的消极性。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往往把握得不到位甚至错了位,需要调控引导时政府反而缺位了,不该插手干涉时政府却又越位了,损害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行政效率。建议政府切实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将金融视作辖内一种产业来扶持发展,正确处理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关系,在对银企进行行政干预时以是否有利于推动二者的合作发展为标准,杜绝以损害银行利益来发展地方经济的短期行为。当前,迫切需要政府在成立担保机构、构建征信体系、改善融资软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干预。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6

“十一五”时期,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定规则、确立标准、强化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上来,坚持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一站式”服务,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提高公务员素质,增强综合执法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法制和信用建设,形成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健全产业服务体系。整合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与协调,建立产业筛选评价机制,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整合职能,延伸服务,建设创业服务中心,构建以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宣传推广为内容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支持、积极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与管理。扩大融资担保机构规模,提高担保能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推进各项体制改革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一批行政村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渠道,探索增加农业投入的新机制。不断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合商业重组改造。加大行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围绕建立国有经济“四大板块”,继续抓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合理调整。建立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五大体系。在改革中,保障和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改革,创新投资经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供热、供水、供气等项目建设。改进政府投资安排与使用方式,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建立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全程代办服务制,推进全程代办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规范和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适时启动乡镇机构改革。纳入城区的乡镇,逐步启动办事处功能。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城市建管并重,建立健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大力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市场化程度。明确区、乡镇两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逐渐推行环卫、园林、市政等管理工作下移,形成目标明晰、齐抓共管的局面。

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区级财政的调控能力,实现财权事权相统一。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财政支出向农村和困难群体的倾斜力度。积极探索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模式,对政府非经营性资产实行统筹管理,建立政府资产实物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推进社会事业改革。推动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开展试点。稳步推进教师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多种办医模式,推进医疗行业的投资多元化和服务多样化。大力推动文化领域改革。

(三)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实施以都市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依托,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有选择的吸引外资战略。不断拓展引资领域,扩大交通、文化、旅游、会展等领域利用外资的规模。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促进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吸引大型跨国企业在通州设立总部、研发机构和结算中心,力争在引入世界500强企业上实现突破。

扩大对外贸易。调整、优化外贸结构,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加大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量,积极拓展优势产品国际市场。外贸出口创汇额年均增长15%。设立中小企业出口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出口的政策措施,全力打造一批名牌出口产品和骨干型创汇企业。

(四)加快区域合作步伐

加强东部发展带经济协作。积极推动与东部发展带各地区的产业协作,实现错位竞争与差异化发展。配合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物流基地对东部发展带、京津冀都市圈的辐射能力,加强与空港物流基地的合作,形成区域现代物流网络。构建区域便捷交通体系,建成东部发展带的复合型交通走廊。

积极参与京津冀区域合作。与周边省市在产业发展、道路交通、能源利用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平台。配合完成京津城际铁路和京津第二道高速公路建设,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跨区域的交通干道,加强与三河能源合作。加强市场合作,促进跨地区统一市场的形成。

镇级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文篇7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期,我们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走访企业的方式,与6家企业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分析当前经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调查表明,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经过阶段性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来,经济发展的硬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重视环境建设的氛围已经开始形成。但是,实行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努力营造通畅、宽松、便利、法治的良好环境,依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座谈中,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今年县委专门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下“重锤”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人大、政协对经济环境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改变了以往投诉无门、治理无人的局面。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审批项目逐年减少,审批事项向服务中心集中,方便了企业办事。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明目张胆地“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明显减少,雁过拔毛的现象得到遏制。实行奖励纳税大户等制度,形成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经济发展环境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当前的经济环境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第一,发展意识不强,企业经营的政策环境仍不宽松。

座谈中大家反映,传统的官本位、权本位、利本位意识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有些干部发展意识不强,习惯用计划经济的管制手段管理企业,居高临下,错误地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对企业不惜竭泽而渔。有些部门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跑项目、创品牌、融资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座谈中大家反映,尽管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够灵活,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还不足,企业准入的门槛还比较高,一些好的产业进不来,有的来了也留不住,难以形成规模。如南河工程老板中途撤走,亚泰和胜动合作项目黄磷尾气发电无法履约等等。少数部门由于思想观念难以从根本上转变,习惯用条条框框束缚企业,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支持的少,干预的多;设路标的少,设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不够。

座谈中反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部门面对新一轮市场竞争,缺乏紧迫感,工作中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管、重处罚,程序繁冗,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偏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够,行政审批方式单一。二是行政审批手续繁多。有些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仍抱着部门权利不放,以种种借口搪塞,至今不进中心。有的虽然在中心设立了窗口,却把行政服务中心当作“收发室”,实行审批职能体外循环。有的行政机关一项许可要经多个科室,涉及到几个分管领导。有的在报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吹毛求疵,逼着企业找关系、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大家反映,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工作中,县领导比部门领导重视,部门领导比中层干部重视,对县领导重视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作法给予高度赞扬。但也认为,有些部门政令不畅,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力度不够。有些部门握有实权的科长、主任等中层干部对待上级决策、政令和要求,以种种借口顶着不办。有些工作人员接到报批项目后,采取“挤牙膏”式的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快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

有些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少、宣传政策少,但突击检查多、行政处罚多。在行政处罚中就高不就低,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抬高处罚额度,只要在检查中发现一点问题就狮子大开口,等着企业去“做工作”。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容易滋生执法中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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