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检测场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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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检测场工作计划篇1
20xx年,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和支持下,在各兄弟站室的配合下,检测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保障检测安全、提高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初步设计获自治区批复,新增检验检测仪器76台套。20xx年,检测站将切实提高检验检测的准确度,配合各站室完成各项常规检测工作,同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的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验检测任务
1、配合土肥站完成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土样检测任务,完成一般化验样,试验地、3414和定位监测土样的检测工作,并及时填写检验原始记录,整理和上报检测数据。
完成市级主管部门下达的240个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全部检测任务已于12月初完成,并上报检测数据,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项目的实施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和程序,参照局里整合植保、土肥、种子、农产品化验室的办法,确定实验室重新设计和改造的方案。一是做好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重新设计实验室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采暖设施、环保设施,以达到县级质检站的检测要求。二是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在化验室现有仪器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内蒙古林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的内容完成多功能气相色谱仪,微波消化系统,原子荧光光谱仪等76台套新增检测仪器设备的调研工作。
2023检测场工作计划篇2
在上级质监部门监督指导下,我们严格依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检测工作。通过对今年我公司管理工作的回顾和总结,梳理了目前存在的典型问题,为后续改进提供了素材,现在此基础上提出20xx年度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如下:
一、抓紧推进管理体系的换版工作
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即质检总局(163)号令已于20xx年8月1日已经发布实施,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必须在7月1日前完成管理体系换版要求,我公司计划明年6月1日前完成管理体系的换版过程。由于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与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内容上发生一定的改变,计划在换版管理体系文件的同时还要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所有要素,已完善管理体系,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 检测设备的更新计划
21861-20xx《机动车安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8.1/8.2中对于设备过渡期的要求,20xx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加载制动方法、自动测量装置等设备要求。计划20xx年10月对我公司安检车间安装加载反力试验台及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保证我公司在用检测设备的持续先进性。
三、继续重视培训和沟通交流
为了更好的实施21861-20xx《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标准,今年我公司积极参与了省市质监部门的新标准宣贯培训,通过外部和内部的培训,明显提高了我公司员工对新标准的认识。在内部培训方面,,无论是培训力度、培训策划还是实施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也存在培训参与度不高,培训效果有待提高的问题。根据现有的经验反馈,明年将更重视培训的质,而非量。加大内部培训的力度,将实践所得充分与大家分享,并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铺垫。(详见20xx年度培训计划)
除了培训以外,20xx年将更注重在管理工作中加大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交流效率,推动管理理念融合。
四、加强检测线内部管理
严格按照机动车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标准要求,进行逐步分解对照,认具准备,对没有达到要求和不足的地方尽快落实解决;严格机动车安性能检测站的要求保证上线车辆的安全、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绝对禁止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线检测。保证每辆上线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错误差结果,我们对机动车行驶安全负责、对每位来我公司检测的车主负责。
20xx年是继往开来的崭新的一年,在新的一年我们要夯实基础增强业务能力,用过硬的检测水平迎接新的工作,争做全市一流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企业。
2023检测场工作计划篇3
1、质量检验计划的内容
质量检验部门根据生产作业组织的技术、生产、计划等部门的有关计划及产品的不同情况来编制检验计划,其基本内容有:
(1)编制检验流程图,确定适合作业特点的检验程序,工程检测工作计划。
(2)合理设置检验站、点(组)。
(3)编制产品及组成部分(如主要零、部件)的质量特性分析表。制定产品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表。
(4)对关键的和重要的产品组成部分(如零、部件)编制检验规程(检验指导书、细则或检验卡片)。
(5)编制检验手册。
(6)选择适宜的检验方式、方法。
(7)编制测量工具、仪器设备明细表,提出补充仪器设备及测量工具的计划。
(8)确定检验人员的组织形式、培训计划和资格认定方式,明确检验人员的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等。
2、编制检验计划的原则
根据产品复杂程度、形体大小、过程作业方法(工艺)、生产规模、特点、批量的不同,质量检验计划可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检验的主管部门负责,由检验技术人员编制,也可以由检验部门归口会同其他部门共同编制。编制检验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充分体现检验的目的。一是防止产生和及时发现不合格品,二是保证检验通过的产品符合规范要求。
(2)对检验活动能起到指导作用。检验计划必须对检验项目、检验方式和手段等具体内容有清楚、准确、简明的叙述和要求,而且应能使检验活动相关人员有同样的理解。
(3)关键质量应优先保证。所谓关键的质量是指产品的关键组成部分(如关键的零、部件),关键的质量特性。对这些质量环节,制定质量检验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和保证。
(4)综合考虑检验成本。制定检验计划时要综合考虑质量检验成本,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检验费用。
(5)进货检验、验证应在采购合同的附件或检验计划中详细说明检验、验证的场所、方式、方法、数量及要求,并经双方共同评审确认。
(6)检验计划应随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结构、性能、质量要求、过程方法的变化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以适应生产作业过程的需要。
2023检测场工作计划篇4
20xx年即将过去,检测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通过检测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推行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努力实现“管理零漏洞、工作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报告零缺陷”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一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检测中心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为总结工作经验,今后能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验中心检验业务基本情况
检验中心负责全县食品、农产品、水质、建材、化工、计量等方面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20xx年7月经省专家组现场考核复查,获得食品、建材、水质、农产品、化工资质认证40类产品400多个检验参数,其中有24个兽药残留参数是新增加的。同时通过了省级石墨检验站资质认证复查,建立了20个计量标准。
二、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技术机构整合后,中心在管理方面积极转变思想,努力提升工作服务质量,具体做到微笑服务,耐心、认真受理,热情礼貌,服务周到,不断增强主动服务、自觉服务、热情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公开检验程序、检验标准、检验时限。中心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办事效率显著提高。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设立了合理的内设机构,对检测环境、引用标准等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中心人员检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保证了第三方的公正立场,以监督与服务并举的一流服务手段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广大用户提供了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服务。
(二)检验任务完成情况
1、产品质量检验。完成食品检验150批次,化肥检验25批次,农产品检验完成350批次,生活饮用水检验完成220批次。
2、计量器具检定。完成定量包装检定82个批次;加油机年检188台,静电130点,出租车计价器的年检共计300台;化验室计量器具40台;医院计量仪器设备130台,压力表180块,燃气表1200块,水表800块,电子汽车衡80台。
3、建材检验。完成建材检测725批次(水泥检验54批次、钢筋检验301批次、混凝土试块检验348批次、红砖检验37批次、保温材料检验22批次)。
三、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和短板
中心通过技术机构检验资源整合之后,检验项目和检验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并且点多面广,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少,并且受年龄、学历、能力的限制,一些进口大型的检验仪器操作比较困难。急需聘用一批年轻的、检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检验人才。
四、20xx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1、进一步加强检验质量体系运行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检验检测数据。为政府决策,部门执法,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加强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主要措施是(1)、内部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集中自学等方式。(2)、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使检验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大型检验仪器的使用操作。提高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3、结合新仪器的检验能力,申请资质项目的扩项认证。
4、按照检验检测计划,完成好全年的检验检测任务。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检验检测任务。
2023检测场工作计划篇5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急、重、轻、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兼顾能力,调整优化检测范围,对不同场所、不同行业、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并根据要求做好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准备工作。
二、检测范围
(一)“应检尽检”人群
1.密切接触者(含共同生活者);
2.境外入顺人员、重点地区入顺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4.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重点人群。
(二)“适时抽检”人群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三)“愿检尽检”人群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三、组织保障
1.各村(居)要指定专人对接,按照工作职能,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的有效落实。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人群进行摸排登记,特别对“应检尽检”对象要做到底子清,并动态掌握人员信息。
2.各村(居)要根据按照急重轻缓、科学合理、兼顾能力、适时调整、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以及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人员应予以优先。
3.各村(居)应要按照工作内容做好全员检测采样的应对准备和演练工作,确保出现紧急状态时能有效快速处置,打有准备的仗,牢牢把握主动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各村(居)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根据上级指令有序组织群众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四、实施步骤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村(居)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建立核酸检测小组
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建立核酸检测小组,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村(居)主干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信息登记员、1名网络员、2名引导员、1名警务人员、1名村居工作者。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做到不落一人。
(二)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以各村(居)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应使用分体式空调,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呼吸道标本采集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按3-5名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镇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筹调度,配备3-5名采样人员的原则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2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济南市指挥部名义印发《济南市市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按照每2000-2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的标准,全市设置采样点4650个、配备采样人员15293名;分级分层组织街道办、采样点、检测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培训。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化保障,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实现区县全覆盖,完善了核酸检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全市核酸检测机构达88家,日检测能力23.38万人份,均居全省首位。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中心;完成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五次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完成核酸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今年首轮培训。
同时,强化应急演练。全市组建流调、采样、检测、消杀、医疗、社区防控等疫情处置机动队共计17242支76352人,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90处7172个房间。去年11月以来,完成区县和医疗机构五轮应急拉动;组织医疗机构应急演练360余场次,1.4万余人次参与,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