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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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1
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管检查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权。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办〔20xx〕40号)的要求,根据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责任分工,特制订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着眼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特点,坚持“突出重点、勤细检查、紧跟教育、督促整改、消除隐患、防控事故、强化意识”的现场监督检查方法,全年计划投入20xx人次,完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家次;努力实现监督检查一家企业,督促规范一次安全管理,促进一次安全主体意识提升,使生产安全(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本辖区不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二、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现场检查工作分工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消安办)的在编人数2名,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为5名;各社区(经合社)现场监督检查专(兼)职安管员不少于2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的要求和本街道往年各项工作安排的时间配置,测算出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每年每人平均法定休息日115天,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日250天。街道安监科(消安办)全年负责辖区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社区居民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经济经济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出租房产、招商新进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服务网点、社区出租房、自行车(电动)车库安全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科负责二六区农贸市场、在建工地、违章搭建安全监督检查;文化站负责辖区内网吧、ktv、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主要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及职责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xx〕165号)中明确的16项监督检查内容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开展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器材等。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主要采取查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问题时,应根据问题的轻重情况分别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发现的违法行为,能够立即纠正的,应当当场责令其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时整改复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时整改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3)发现严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拒绝整改配合的,应及时报送相应管辖职权的部门查处。
4、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的措施
安监科坚持每个工作日落实现场检查,全年完成现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0家(次);街道领导带队现场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社会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事务服务中心、文化站全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四次;村(社区)明确安全生产(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时完成上级安全监督检查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管得好”。坚持重要季节、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行谁发现隐患、谁负责监督整改、跟踪复查,谁在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谁负责承担责任,确保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
5、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1)是突出重点,严控隐患。突出重点区域的现场检查,尤其加强对西湖文化广场的消防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单位的现场检查,重点对街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挂牌单位的现场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对人员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的现场检查。突出关键内容的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配备、应急预案等关键内容的检查。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敏感期的现场检查。突出群众举报和职能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
(2)是严格程序,规范检查。坚持做到:
①两人同行、说明来意、出示证件、实施检查、制作记录、提出意见;
②发现问题,点明原因、讲清要求、依法处理;
③坚持现场检查企业一家(次),《现场检查记录》填写一份(次);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问题,必须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同时按规定时间复查;监督检查文书应当记录详细,并建帐归档。
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2
为做好街道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召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动员会,布置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根据分工调整城北街道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王忠同志任组长,贾顺能、张金根、邵红兵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在街道城市管理科,由刘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成立一支食品安全巡查员队伍,卫生分管主任担任本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辖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氛围。
各社区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巡查员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同时街道还须邀请食品安全工作业内人员到街道各社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教会人民群众基础的食品安全辨别方法,不去吃和购买不安全食品。
三、进行排查摸底,进行规范整治。
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以及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根据要求挨户进行登记,形成完整的基本资料。根据去年排查摸底的信息,对辖区食品从业进行规范整治,与从业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平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要求整改,对服从街道、社区管理从业单位及时向上级单位回报,切实抓好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节日安全。
清明和五一、中秋和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是食品消费旺盛时期,不少商贩利用这些时机进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社区巡查员在这些时期一定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回报。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消除辖区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常抓日常监管,落实长效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是重大节日进行突击整治还是不够,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各社区、单位一定要在平时管理上多下功夫,明确辖内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行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他们平时做好食品安全隐患自纠,把好食品质量关,从第一环节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3
(一)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加强各自辖区、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社区工作站要扎实做好各自辖区三小场所的安全巡查工作,认真规范地做好定期安全巡查记录,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加强三小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做好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大型综合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城中村、老旧住宅小区等消防设施薄弱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消除三合一二合一现象、阁楼住人、电线乱拉乱接、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的情况。
(三)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零星工程、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巡查工作。重点督促辖区零星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做好施工报备,安全规范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防范火灾、高坠、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加快推进全街道31个住宅小区的消防管网整治工程,就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物业单位、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施工。同时,继续对辖区各个老旧住宅区进行消防设施排查,将需新增纳入区消防管网整治工程的项目及时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执法监察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完善对专业市场的监管制度和排查机制,重点排查辖区内的文具、服装批发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对辖区居民在安全用气、用电、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在学校、商场、批发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辖区企业、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技能。
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4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余安监发〔20x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x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x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3、重点加强对20x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四、执法人员与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街道安监所现有在编(册)人员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书3名,因此实有人数3人。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总数=250×3=750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即: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0-128×3-236=130天
其中:非执法工作日按本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平均每人占用工作日为128日,包括:学习(每月集中安排2日)24日;培训(考察)12日;参加考核4日;病事假(年休假)10日;参加党群活动12日;下基层指导工作18日;参加各类会议24日,参加街道其他执法活动24日。
其中:1、23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申请到期等审查工作安排12个工作日。
如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办理行政许可证等需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和证后回访。预计6起,每起2人,1个工作日。安排6×2×1=12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72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举办安全生产培训6期,考试6次,每次2人、6个工作日,安排6×2×6=72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及配合上级部门处罚安排56个工作日。
预计安监所全年配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9件,每次2人、2日,安排9×2×2=36个工作日;
预计对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2起,按每起5个工作日,每次2人,安排2×5×2=20个工作日。
④参加街道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24个工作日。
全年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
安监所执法人员陪同街道主要领导参加大检查4次,每次3人、2个工作日,安排4×3×2=24个工作日;
⑤重大隐患督查安排12个工作日。
预计督查重大隐患单位2家,每家3次,每次2人、1个工作日,安排2×3×2×1=12个工作日;
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机动执法安排60个工作日。
联合组织参加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预计各参加5次,每次3人、4个工作日,各安排5×3×4=6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街道安监所应当严格按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按月对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罚款、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安监局相关科室依法予以关闭。
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5
__年是“__”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是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__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我办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狠抓基础工作,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推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居村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深化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深化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居村主干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居村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辖区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台帐,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
3、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定期对辖区各部门店经营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上级安监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在春节、清明前后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的销售。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防范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结合本辖区实际,在重大节日和每季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6
一、不遗余力的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不遗余力的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认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使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关心食品安全的优良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多员合一”,明确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
三、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查清底数,主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放心店、连锁店等实行每月一次巡查,对餐饮店、代销店、农资店等进行每季一次巡查。主动开展节日巡查。
五、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
六、根据街道食安办的考核细则,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其他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食安委及街道食安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街道2023安全工作计划篇7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生活上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实现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记录”,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各类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力争本辖区无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1.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法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实施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安全生产履职督查,组织开展各类联合检查或对监管单位进行定期、随机抽查。
三、编制依据及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祥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文件。
红旗路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进行编制,着重强化执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将执法计划与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
四、执法检查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区域性、规模性原则,延续性原则,以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重点单位13家、一般单位74家、其他检查单位不少于100家,督查社区5家。全年预计检查单位不少于300家。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重点检查以下17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道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 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它有关生产安全检查的事项。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及时以函告或挂号信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执法检查安排
1.总体原则
(1)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2)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
(3)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建筑物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街道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2.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重点单位33家、一般单位234家、其他检查单位180家。
(2)检查重点:见本计划第五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3.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xx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燃气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及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