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应急预案优秀5篇
有效的应急预案有助于提高应急指挥的效率, ,小伙伴们在面临某些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抢修应急预案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抢修应急预案篇1
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应对农村供水突发情况,做好水源工程应急调度和人饮工程应急供水工作,根据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衡阳市、常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则,按照"一镇一策、一厂一案"的方针,重点关注主要饮用水水源水量匮乏、农饮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发生困难的白沙镇、西岭镇、官岭镇、三角塘镇、新河镇等地区,以及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水口山镇等地区,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水厂供水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责任机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态蔓延,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安全100%有保障,确保全市农村水厂供水正常、服务到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雷发清
副指挥长:
成员名单: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廖国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市农村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水行政主管单位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重大问题服从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调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乡镇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乡镇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够解决的,需要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出面调度的,应在发现问题1小时内上报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乡镇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及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应急所需。主要应急备用水源:洋泉水库(水厂)、水松水厂、五龙山水厂、柏坊水厂、西塘水库。
4、强化保障。预备备用应急送水车一台,应急人员10名。(梅埠桥水库管理所负责)。
5、各乡镇和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乡镇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应急信息由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人员会商,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股室和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一线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处置措施
1、水源水量不足。易发生季节性缺水的乡镇,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备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条件的采取管网延伸工程,解决季节性缺水。舂陵河沿途乡镇,如白沙、西岭、荫田、烟洲等地区在河流干涸,严重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特殊时期,可联系欧阳海灌区加大和保证下泄生态流量。
2、山洪、地质、暴雨灾害造成损坏。采取抢修更换管道、维修水池等供水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3、针对水质不达标。采取增加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措施处理。
4、水质污染的问题。由乡镇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由乡镇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七、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强化应急工作经费保障,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等。
2.通信与信息。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时收集信息妥善处置舆情。
3.宣传动员。组织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有关股室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并配合乡镇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抢修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城镇居民正常采暖供热,有效应对采暖供热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有序运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临汾市区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各县(市)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热或影响城市供热范围三分之一区域供热的特大突发性情况。
②供热管网重大破裂、锅炉爆炸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长:宣为民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韦明市建设局督查室主任
刘连锁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经理
冯强临汾河西电厂厂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2157001、2157100、12319。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供热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2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响应行动
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询问出事地点、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建议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件状况及发生事件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协调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4.4信息发布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在应急响应结束一周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地点,由市、县政府指定专门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通讯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及供热企业通讯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建设局制定紧急情况下供热设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备案。供热企业储备的专用抢险车、工程车辆等常规设备要运行正常,铁锹、洋镐、钢丝绳、毛爪、绳子、撬杠、橇棍等抢险工具要储量充足。定期维护要安排专人值守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4队伍保障
各供热企业按照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以事发地应急组织先期处置为主。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城市供热应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抢修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抢修应急预案篇4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运营,保障居民冬季正常采暖,防止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热力系统故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特制定本应急抢险预案。
一、成立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抢险领导组:
组 长:吕铁龙
成 员:王志刚 赵巍巍 郭志军 杨 雷 欧振海 贺红祥 王磊 领导组职责:
1、对抢险预案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制定合理的应急抢修方案。
2、与调度协调全网非正常情况下的运行,将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3、负责与公司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抢险器具、人员及时到位抢修,协调和调动抢修队伍及机具。
4、对抢修工作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指导。
5、完善备品备件的定购任务,及后勤保障。
6、保证通讯网络的完善,确保指令正确及时下达。
二、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的原则。
三、应急抢险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事故现象的人员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2、部门领导在接到汇报后按照预案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各抢险队,各级人员应各负其责,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3、领导组成员根据事故类别迅速向主管部门、公安、劳动等上级领导。
4、报警内容一般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事故类型(火灾、坍塌、触电等);必要的补充(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四、地下站一次管网跑水应急预案
站内值班员发现一次管网跑水事故时,首先要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及时撤离跑水区域。如条件允许,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站内一次网来回水总门,断开站内设备总电源刀闸;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1、值班人员要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站长和调度人员;
2、及时打开进站小室井盖进行通风,严禁独自下井操作;
3、抢修人员到位,下井条件确认后,关闭小室出入口阀门;
4、及时封闭地下各入口,疏散人群,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造成烫伤、触电等不必要的伤害;
5、联系供电部门或者物业,从外部切断站内供电电源,防止水淹设备后,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抢修注意事项如下:
(1)组织人员利用装土的草袋,形成围堰。延缓水的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迅速调集水泵及时抽水,减少事故带来的各种损失。
(3)水温和水量下降到安全范围后,及时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抢修方案。 若为阀门法兰连接口漏水或管道开焊,放空水后,换垫、紧固或焊接处理。如为承压设备损坏,调取备件,进行更换。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及热力站或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以“人身安全第一,适当保护财产、快速救火稳定火势”为原则。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补救。火场内的人员要降低身体快速撤离,脱离火灾现场时,不要直身猛跑,防止因吸入有害烟尘,导致窒息的情况发生。如有人员因火灾烟尘导致窒息,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治或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火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应站在上风方向施救,防止站在下风处造成救火人员气体中毒事故。注意观察风向、火势及脚下有无障碍物,防止发生摔伤和烧伤事故。
抢救措施:如有窒息者救出后,应迅速解开其领口及腰带,注意观察伤者的神志、脉搏、呼吸及伤势。如果伤者神志昏迷,心跳呼吸停止,应迅速进行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直至救护车前来救护方可停止抢救,或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在运送途中不得停止抢救复苏措施,不能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致人因救护不及时而死亡。如有烧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救助或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六、电器损坏和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现地面或近地面有电线裸露时,在没有得到专业电工进行正确验电前,全部视为带电设施。当发现电线对地发生噼啪的放电声及对地有蓝色火花放电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在半径2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或围观。防止发生跨步电压电击伤人事故。
(1)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迅速设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立即断开就近的电源开关,如果电源开关离的太远,不能立即断开,救护人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做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之脱离电源。要注意,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前,救护者不能与其直接接触。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或切断电线 ,或者用抛入裸体金属软线的方法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但应特别注意,在抛金属软线前,必须先将软线的一端可靠接地。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施救,先救后搬。
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于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严重缺氧,面色发白或发生痉挛,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仍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但应注意,急救应尽快的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七、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1)对雨水大时,极有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组织人员利用装土的编织袋,形成围堰,阻挡及延缓水的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坑内人员,防止因水浸槽壁发生坍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迅速调集水泵及时抽水,减少汛情带来的各种损失。
(3)地沟、地下室在汛情来临时,极易被洪水淹没,因此应对地沟小室定期检查。适当提高边口高度,以防雨水灌入。切断地沟小室内临时电源,杜绝漏电隐患。
(4)地势较低的热力站以及位于地下室的热力站,在汛情来临时,极易被洪水淹没。因此要做到门窗严密、稳固;站内排水系统正常;下水道畅通。如遇汛情,站内值班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断电源后撤离,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汛情。
(5)位于地下室的热力站应提前准备潜水泵和应急电源线,必要情况下及时进行抽水处理。
八、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1)调查事故现场,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疼等措施。
(3)同步呼救,在施救的同时,通知120,通知救护人员和车辆,并继续进行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得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病发症和伤残率。
急救处理方法:
(1)止??
①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覆盖在作品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②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动脉、锁骨下动脉、股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操作,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伤员,应尽快正确的搬运送医院。
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尽量避免震荡;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有脊椎损伤可能,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否则将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死亡。
九、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的定义: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类型:各种传动机械的外漏传动部分(如对轮、轴、阀门手轮、门杆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抢修应急预案篇5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