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

时间:2024-07-03 11:40:34 分类:工作计划

应急预案的实施能够减少紧急事件对供应链的冲击, ,朋友们了解如何制订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松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松阳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农村饮用水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供水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在县水利局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突发水源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镇)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供水安全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级划分

(一)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1.一般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1至0.5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2.较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5至1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出现死亡或3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至2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4.特别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工程事故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2万人以上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死亡或3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二)供水安全事件所采取的供水应急措施

有两套供水系统(既是乡镇或单村供水,又有城市管网延伸覆盖)的村启动第二套供水系统;有备用水池的启动备用水池;或利用邻村供水工程,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三)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化肥和农药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农业和渔业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饮用水水源等。

3.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涵养林等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林业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饮用水水源等。

4.供水站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5.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对供水站的管理环节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加强对农村供水进行水质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7.加大在农村地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地下水资源的相关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员水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对私打井和乱采地下水资源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三、应急预案体系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四级:

(一)县级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实施。

(二)县级统管应急预案:县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县级统管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乡镇级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四)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利局备案。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松阳县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水投集团、县人民医院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二)办事机构——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协调联络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遇供水安全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供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⑵及时了解掌握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⑶审定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⑷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大队、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⑸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⑹ 通过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进一步完善预案。

2.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县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水投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如下:

县应急局: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提供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资金和计划的申报。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城镇供水企业提供应急救援用水,协调社会运水车辆,参与应急救援。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的立项、审批,项目上报及计划下达。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群众的维稳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的乡镇(街道)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指导农村供水卫生消毒等卫生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管,负责业务指导,发现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域违法设置排污口、向水体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行为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期间道路的畅通,优先保障抢险、救灾、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输。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饮用水安全检查,确保师生饮水安全,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强降雨、台风、热带气旋及其他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用消防车向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地运送生活用水,保障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水投集团: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常用物资的灾备工作;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期间组织第三方运管机构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供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其他有关单位负责自己相应的工作职责。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5.农村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供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订科学合理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利局备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信息的监测、收集、检查、预警工作,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多渠道积极获取本辖区相关农村供水安全信息。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县行政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信息监测

1.旱情信息

2.饮用水水源水量及水质信息

3.供水工程信息

(三)报告

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及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安全事件。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四)先期处置

1.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供水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2.对于特别重大或重大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县人民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预案启动与预警发布

1.预警级别及发布: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按照事故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并依次用蓝色(一般)、黄色(较大)、橙色(重大)和红色(特别重大)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预案的启动: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理。

对应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Ⅳ级Ⅲ级响应

当发生Ⅳ级(一般)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一般应启动乡镇(街道)预案,县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视情启动;发生Ⅲ级(较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必须启动有关乡镇(街道)预案,县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1.预案启动

⑴工作会商:工作会商由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1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应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⑶部门联动: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2.预案实施

⑴抢险救灾: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⑵医疗救护: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⑶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宣传动员

在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响应结束

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二)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特别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预案启动

⑴工作会商:工作会商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1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工作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⑶部门联动: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2.预案实施

⑴抢险救灾: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⑵医疗救护: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⑶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宣传动员

在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响应结束

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抢险队伍保障

县人武部负责制订重、特大供水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以驻松部队和各乡镇的基干民兵为骨干力量组建抢险突击队,作为重、特大供水突发事件抢险的基本保障队伍,统一由人武部调动,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等级划分,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供水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五)抢险物资保障

县水投集团负责制定物资储备预案,负责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六)医疗和卫生防疫等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供水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

(七)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制定道路交通保障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八)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制定治安维护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重、特大供水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九)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负责制订供电保障预案,负责供水突发事件抢险现场的供电保障。

(十)技术保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乡镇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饮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十一)后勤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八、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和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向上级应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有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为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各村要加强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各供水工程人员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护人员对各供水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证节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小组

成立供水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邱生洪任组长,分管领导王晓华任副组长,水利站干部、各村书记(主任)、管水人员为组员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及联络。各村应在公告栏及村委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

三、处置机制

(一)预警机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级水厂、供水矛盾历来较为突出水厂、存在重大旱情隐患水厂的联络人制度。

2、春节期间镇水利站、供水单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

3、春节期间镇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报当天当地供水保障情况并预测第二天供水预期情况,同时根据预测情况开展相应预防工作。

(二)报告机制

1、对水厂供水突发事件,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必须客观真实。镇水利站及各村委会对饮水突发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镇水利工作站将在镇相关网站上公布春节期间值班电话,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盯紧本辖区内“e三明”、值班电话、邮箱等投诉信访案件。一旦接到投诉信访,各村要立即问询核实,启动应对措施。

(三)处理机制

遇到水厂突发事件,根据“属地为主”原则,当地要指派专人第一时间前往核实处理。

1、各村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预警措施,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应及时组织供水管护人员到现场核实险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在24小时内向镇水利工作站和镇党政办上报险情。

3、镇值班人员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派技术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连片缺水或缺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应向镇党政办上报险情。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3

一、应急机构流程图:

应急领导小组

抢险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物资供应组

保卫组

通信联络组

运输组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成员:

xxx

xxx

xxx

xxx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供水、供电、供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抢修,保障正常的供应,维护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应急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长职责:

1)组织指挥全站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时,由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2)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四、应急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xxxx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xxx项目部综合服务主任、环境管理维护主任

成员:xxxx所属员工

抢险抢修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五、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分工如下:

1、通讯联络

利用通讯设备及时与各队之间保持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2、保安

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清除道路障碍、开辟车辆通道。

3、抢险抢修

出现事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担负抢险抢修任务。如出现火灾情况。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医疗救护

担负抢救伤员的责任。接警后,要尽快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物资供应、运输

担负抢险所需的物质供应任务,担负抢险所需物质的运输任务以及妥善保管现场抢救出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派专人看管并逐渐登记造册。

六、应急措施

1、当供应水出现问题时

首先应切断水源,派抢险抢修组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看有无财产损失,并及时对管线进行抢修。如是住户室内遭遇水灾时,应帮用户清理现场,防止水势漫延。把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

2、当供电出现问题时

首先应切断电源,查明原因,看有无人员伤亡。如事态严重,即刻通知个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按各小组分工进行工作,有人员负伤时,应先把负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如属一般问题,则抢险抢修组必须尽快抢修,恢复供电,以免给住户带来不便。

3、当供气出现问题时

首先应切断气源,必须通知兰田配气站停气。抢险抢修组必需尽快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如是住户室内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先打开门窗,看有无人员中毒,如有则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加强防火措施,避免火灾。当天然气泄漏引起火灾时,各应急小组必需即刻赶赴现场,按各小组分工进行工作,请求消防队支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4

为应对医院可能出现的停水事故,尽量减少因停水对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造成的干扰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原则

在出现全院性停水时,本着“确保重点,维持运行”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修和处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状态,确保医院正常运行和医疗秩序的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院内由于区域内计划停水及院内供水总管网出现故障导致停水时的`应急处理。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停水应急工作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停水应急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水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因院内管网故障造成停水发生。

(2)发生停水时,及时做好停水应急工作,关闭医院所有开水炉电源,避免因停水而导致开水炉烧坏。

(3)根据停水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必要时请求外力援助。

(5)总务科是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第一责任部门,总务科成员应在组长指挥下,做好停水事故时的应急工作。

2、应急抢修队(联系电话:)

队长:xx

队员:xxx

任务:保证医疗一线正常供水,负责突发停水应急处理,保证主要用水科室备有水源供水。

职责:

(1)日常工作中对医院水箱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检修。

(2)停水时,组织人员实施启动二次供水,并对相应区域水压进行适当调整,停止热水供应和非医疗、生活用水。

(3)向后勤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

制度:

(1)每壹年组织一次针对性应急演练;

(2)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修正演练内容;

(3)及时加强请示汇报。

(四)应急程序

1、临床科室应急程序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告诉患者停水时间并嘱咐其节约用水;给患者备好使用水和饮用水。

(2)发生突然停水时,要及时与总务科联系,说明停水情况,由水工班查明原因。

2、总务科应急程序

(1)总务科在接到供水公司通知停水的电话或以其它形式的停水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水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水原因,做好记录。

(2)通知停水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水的原因,具体停水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二次供水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总务科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水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医院停水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5)立即通知手术室、供应室、检验科、急诊室、食堂等重要部位,要跟科主任、护士长等相关负责人讲清停、送水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水计划。

(6)紧急停水时,住院部地下室水箱,通过二次供水可以供住院大楼2—3小时以内急需用水,必要时可关闭住院部医疗用水以外的其它闸阀。

(7)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请求消防车援助供水。

3、接到总务部门停水通知后,全院各重点科室应急程序

(1)手术室:所有预定安排的当日手术向后顺延一天,并向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储存好一定量的洗手用水,以备急诊手术所用。

(2)供应室:预先安排好停水当日全院各科所需用的消毒包,必要时加班消毒灭菌,尽力满足临床需要。

(3)检验科:生化仪停用,妥善保管好当日采集的血液样本,并在恢复供水后立即安排检验工作。

(4)急诊科:预先储存好一定量的干净用水,以备清创、中毒病人洗胃等急诊抢救所用。

(5)食堂:根据总务科通知的停水时间,提前做好全院病人及职工饭菜的清洗蒸煮,在确保食品卫生的基础上保障全院病员及职工伙食供应。

(6)门诊各科室储好适量洗手用水。

(7)当全院恢复正常供水后,各科室务必一一检查科室内的水龙头,防止因停水时空开而造成的水溢和浪费。

(五)应急保障

1、应急工作组成员应随时保证通讯联系方式畅通。

2、日常做好供水管路、阀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之都能知晓应急供水、管路布局及应急操作流程。

4、水电维修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与各科室的联系,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全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城镇燃气、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救援;预防为主,依法规范。

2风险识别和事故分级

2.1风险识别

2.1.1可能造成供水突发事故主要风险

(1)水源污染风险:生物、化学品、病毒、放射性物质等造成污染。

(2)水厂生产事故风险:电厂、变电站发生停电事故导致供水企业、泵站(闸站)停产;调度、自动控制等信息系统遭受入侵、攻击和失控、毁坏;次氯酸钠、液氯、液氧、高锰酸钾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网事故风险:室外主要输配管(隧)设施爆管、损毁等;井下作业等高危作业发生多人伤亡等;管网水水质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灾害风险:因地震、滑坡、台风、暴雨、大雪、低温等自然灾害,导致机电设备毁损、水源水无法取用等影响城市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5)公共卫生健康事件风险:爆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生产运营人员严重减员等。

(6)人为损害风险:因误操作、施工危害、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因素造成生产与供应系统损坏和停产、减产。

2.2事故分级

突发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2.2.1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发事故

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2.2.3较大突发事故

较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发事故

一般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2)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上述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组织体系

3.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武义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接受县、市指挥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的领导和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较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发布应急响应指令,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负责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执行县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故的信息汇总、上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定期组织修订《武义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镇、街、联盟,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衔接,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

3.2县级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武义支行、县气象局、武义县电信局、武义县移动公司、武义县联通公司、县水投集团、国网武义供电公司等组成。

县委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做好突发事故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影响全县供水主管道的抢险、抢修。

县经济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实施工业用水户限制供水措施,承担县级医药、食盐的储备管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参与事故前期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事发地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道路通行畅通;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研判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情报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报的突发事故信息。

县民政局:组织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

县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指导、协调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监督应急资金的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并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建设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城市供水企业应急体系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接收全县城市供水企业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报告进行初步评判并报告;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完成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等有关工作;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调城市供水事故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健康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落实指挥部工作指令,指导、协调现场救援工作,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组织较大突发事故调查评估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度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救灾,并参与消防事故鉴定。

人行武义支行:指导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保险查勘和理赔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武义县电信局、武义县移动公司、武义县联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工作。

县水投集团:负责武义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壶山水厂、清溪水厂的调度生产运行以及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国网武义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和应急供电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3.3镇街、联盟应急指挥机构

镇街、联盟应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内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4供水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供水企业应当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故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主要职责:编制企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各级政府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预警机制

4.1预防监测

有关责任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及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事故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4.3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原则上按照事件等级,由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其中,一般预警由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调整和解除,并报告武义县政府、金华市政府;较大预警由金华市指挥部发布、调整和解除,并报告省政府;重大、特别重大预警服从省指挥部指令。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密切关注突发事故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

4.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城市供水管道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城市供水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根据需要,对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应急处置

5.1分级响应

(一)本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突发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二)需要市指挥部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县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后报省指挥部,并根据省指挥部指令启动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突发事故现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保证突发事故救援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实施。

5.2事故报告

5.2.1报告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者119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突发事故,如属于突发事故的,应直接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上一级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县指挥部办公室,各级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信畅通。

5.2.2报告途径

县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应急报告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向社会公布应急报告电话号码,原则上为110或119以及其他专门号码。

5.2.3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3应急救援

5.3.1先期处置

1.事发地政府负责一般突发事故,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判定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

2.县政府负责较大突发事故,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成员赶赴突发事故现场,会同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3.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事发地政府立即向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5.3.2专业处置

(一)处理自然灾害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过挖潜增强城市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市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城市应急供水。

(二)处理工程事故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三)处理公共卫生健康事件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健康突发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城市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下游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当地水环境监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资质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县指挥部报市指挥部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及一般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响应终止由县政府负责。

5.5信息发布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统一管理,或授权事发地政府按照突发事故新闻发布要求向社会公布。

(2)较大、一般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政府负责。涉及人员伤亡的应当提前报告省级相关部门。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事发地政府、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建设、水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城市供水运行。

6.2保险理赔

突发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3调查、评估与总结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重大突发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突发事故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故由县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提级调查。

应急领导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指挥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县应急领导小组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应急响应期间,通信主管部门按照《金华市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城市供水调度中心、各制水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水、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正常。

7.2队伍保障

必须建设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城市供水企业抢险作战单元和消防救援支队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应急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修机械、设备、物资(包括食品)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一次,报县指挥部备案。

7.4财政保障

事故发生企业在超出自身经济支付承担能力时的资金保障,按照《金华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和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

8预案管理

8.1预案更新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预案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供水企业根据本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储备常规抢险物资。

8.2责任追究

县政府和有关单位不履行本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预案相关工作不落实,导致突发事故发生或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武义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武政办〔2018〕116号)同时废止。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救灾工作,保证安全畅通,有效控制和解除险情,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防汛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水患的严峻性,坚决克服水患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如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交通主要设施安全,要有应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完成抢修任务,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坚持防洪防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保证完成交通部门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按照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界定,交通系统各单位防汛工作职责如下:

公路局:负责县域内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交通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对水毁公路、桥涵进行修复,保证道路畅通。

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县域内农村公路交通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对农村公路水毁公路、桥涵进行修复,保证道路畅通。

运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大洪水抢险救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送。

执法所:负责维护大洪水致灾现场秩序;协助公安部门确保险情路段道路畅通。

县汽运总公司、市运客运公司: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渡汛工程的物资运输。

局机关:负责防汛期间班子成员之间的通讯联络及交通系统内部防汛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明确责任,加强检查与监督,对照各单位职责,局防汛指挥部成员分工如下:

xxx:对全局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全局防汛工作。

xxx:分管局机关防汛工作,负责局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协调全系统防汛工作。

xxx:负责公路局防汛工作。

xxx:负责交通发展公司防汛工作。

xxx:分管运管局、县汽运总公司、市运光山公司防汛工作。

xxx:分管农村公路管理所防汛工作。

xxx:分管执法所防汛工作。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抢险人员、车辆安排

全系统预备防汛抢险人员120人,车辆40台。其中:公路局30人,车10台;运管局20人,组织社会车辆10台;执法所30人;县汽运总公司30人,车10台;市运客运公司30人,客车10辆。如遇特大洪水或险情,各单位人员由单位第一责任人带队,车辆由单位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抢险任务(各单位抢险人员名单报局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防汛意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全面履行《防洪法》职责和义务,增强水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2、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都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3、严明防汛工作纪律。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凡因工作渎职、消极怠慢、推诿扯皮等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4、各单位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本单位的基础设施、公路、桥梁、生产车间、场、站、施工工地、车辆安全状况全面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把防汛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确保防汛和安全生产两不误,保证安全渡汛。

5、防汛期间各单位一把手因公、私外出,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否则,按违纪处理。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遇险情抢险人员、车辆要保证随叫随到,确保万无一失。

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篇7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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