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工作计划5篇
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寻求到更大的突破,我们需要将工作计划制定得足够 全面,工作计划是能帮助我们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工作方向的,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精神病工作计划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精神病工作计划篇1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三)按照上级要求重性精神病建档率达4‰ 。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镇辖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 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 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 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 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 4 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 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ww大坡中心卫生院
精神病工作计划篇2
一、工作目标
1.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旗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2.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城市达到55%以上,农村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网络。
组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网络人员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师、护士、个案管理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护人员、居/村委会人员和民警、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等)组成。
(二)逐级培训。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内容为:管理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和技术,规范重性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三)提供服务
1.患者筛查。
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开展病情评估和建立健康档案。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其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一组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项目管理的时候,除需要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明确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最近诊断情况、最近一次治疗效果、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建立重点病人监控网络。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定期随访。
对于纳入项目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内容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药物不良反应或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4.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应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对已登记病人的家属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精神病工作计划篇3
在市、区精卫办以及街道精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中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将继续参照《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争取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中心20xx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1、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加大团队成员培训,继续加强自身精防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2、继续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精神病患者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严格按照监管级别要求及时走访病人,并准确录入精神病案管理数据。
3、加强与社区专管人员之间的工作沟通,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工作,确保全年无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4、继续做好摸底调查,努力提高检出率,提高登记率,及时更新病人信息,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5、认真做好贫困精神病人患者免费服药工作,及时备足必须药品,同时做好免费服药患者的体检工作。
6、按时参加各种工作例会,认真学习市、区精卫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7、继续做好“686”项目,认真做好工疗员的康复工作,进一步加强康复三大技能培训和效果评估,继续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做好个案管理工作。
8、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
精神病工作计划篇4
为落实确保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一、项目目标
(一)全镇约49756人,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性评估,全部资料建档立卡,建立重点病人监控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全镇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达85%。
(二)实行分级随访,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及功能状况,并要求随访患者数量不低于登记总数25%,由培训的管理员对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进行每季度1次,共四次随访。
(三)对开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的要求,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95%, 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1、重点培训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人员,镇对村级的培训工作。培训当地乡村医务人员管理社区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技术,提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高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2、人员筛查: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好初步筛查工作。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其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一组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除需要原承担治疗责任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有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自上级医院。
5、及时发现和报告失访患者,死亡患者情况,填写失访(死亡)登记表,按年度填写上报。
精神病工作计划篇5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健康保障,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排查新发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实施
(一)范围:中心管辖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