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装修贷装修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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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1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发包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理施工现场,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洛阳市装饰办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总价的70%,即;随进度到批刮墙面前付到工程款25%,即_____,剩余5%,即_____工程验收后付清。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
10.3如甲方需要发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_____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1.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洛阳市装饰办处理。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贰____份,双方各执___壹___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方(签字):发包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家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装修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装修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装修价款
1、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元
2、增项部分(金额大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装修硬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工程款的________%;家具电器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剩余款项;
2、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应开具保修卡及收据,向甲方办理移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整装范围内若乙方达不到甲方合理要求,在甲方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装修款项;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装修工程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付甲方每天50元逾期费用,该费用甲方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3、如乙方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装修费用;
4、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同本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建好工程,甲方原将工程约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约m2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__________元/m2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________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工程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______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剩余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_______%,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在 年 月 日应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即 万元;第二次付款于 年 月 日,甲方即付施工工费的 %即 万元。剩余%尾款即万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日期:
办装修贷装修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 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