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的服务合同7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合同简单的说就是双方为了保障自身利益所要签署的一种应用文体,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月嫂的服务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第一条 服务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完全精准,要求乙方根据具体生产日期略调节服务时间,总计天即可。具体调节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决定)。
第二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________元整人民币,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第三条 乙方月嫂工作时间
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务内容,保让月嫂的体力充沛,精力旺盛,顺利完成母婴的月中护理工作,服务时间每月为26天。
第四条 、服务内容
1、 照顾产妇
2、 照顾婴儿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乙方的权利
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2
甲方(用户): 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丙方:
经__阿嫂——家政服务中心介绍,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一、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及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服务内容为,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工作时限每天 时至 时,每日 餐,每月 天礼拜,服务费为 元/月,大写 。服务地点为 。如续约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请,以便于做好乙方相关工作的安排。
2、预约月嫂应提前签约,并交纳预订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签订正式协议时在服务费中扣除。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每个服务周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此项服务费由阿嫂家政代收,服务周期结束后,扣除丙方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撤回,预定押金不退。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阿嫂家政送给甲方的“月嫂服务项目”一栏。
5、协议未到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服务。
2、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有权要求阿嫂家政调换所服务的月嫂,调换不满意,可作为退单处理,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证乙方(24小时月嫂服务)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
4、甲方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场所安全负责,不得指使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完成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户当天具体说明与工作有关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将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存好,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6、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甲方应立即与阿嫂家政联系,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8、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报告阿嫂家政和相关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9、甲方应将家中相关人员有传染病的特殊情况,在签约之前,如实告诉阿嫂家政和乙方。如有隐瞒,乙方有权撤回,余款不退,造成后果包括月嫂体检、治疗费用一律由甲方负责。
10、早产儿及足月新生儿身体健康有异常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说明,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非护理原因造成的婴儿异常和产妇异常,乙方和阿嫂不承担责任。
11、合同期满,甲方严禁与乙方私续订单,否则造成一切后果阿嫂家政概不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及时收取报酬的权利(24小时月嫂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睡眠)。
2、乙方需及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持证上岗,保证服务质量。
3、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任何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得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服务活动期间如遇不公正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终止服务(事先必须及时通知阿嫂家政),提出申拆或依法请求赔偿。
5、乙方有权拒绝增加合同以外的劳动负担,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6、乙方有权拒绝为家中有传染病人的甲方提供服务。
7、乙方直系亲属生病、去逝,不属违约。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对象病情严重,必须及时向阿嫂家政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9、在服务时乙方需爱护甲方财物,如是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10、乙方在服务期间如生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不按《阿嫂家政月嫂规范》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四、丙方的责任
1、阿嫂家政对乙方实行会员制管理,负责培训乙方的服务技能以提高乙方的服务水`平。
2、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实的基本信息和乙方服务技能的情况,以便甲方进行选择,在服务期内,丙方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指导,以保证乙方更好的完成服务内容。
3、丙方及时了解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协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的争议。
4、甲方违约,丙方替乙方扣罚甲方违约金服务费的10%。
5、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上有疑问,向丙方咨询时,丙方应当给予解答。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3
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月嫂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时间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 天)。
2、由于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丙方健康考虑,甲方应按排乙方休息 天。
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需要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与工资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第二条:服务费
1、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预付服务佣金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押金 元。
2、丙方上户开始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佣金 元。
3、因甲方原因不再接受服务的,乙方扣除甲方违约金 元,其余金额退还给甲方,同时支付给丙方服务违约金 元。
4、因丙方原因,不同按时提供服务的,如乙方能及时安排让甲方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服务押金 元;如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违约金 元。
5、服务结束时,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服务佣金按服务天数进行多退少补。
第三条:服务场所: 。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产妇:
1) 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2) 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3) 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4) 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5) 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6)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1)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2) 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3) 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断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4) 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5) 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甲方联系卡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3、在丙方正式上岗前,如甲方新生儿有特殊情况(如:双胞胎、早产儿、先天性疾病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说明,并协调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月嫂工作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乙、丙三方约定。
6、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工作要求,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9、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0、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员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3、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
2、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甲、丙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合同期未满,甲、乙、丙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另两方。
4、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甲、乙、丙三方应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5、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
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4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为规范家政行业月嫂服务行为,满足市场对月嫂服务的需求,维护各方利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到甲方处从事月嫂工作,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
二、工作时间
1、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30天为1个月,共计_________天);
2、乙方同意按按以下第()种服务方式;
(1)24小时月嫂,服务期限内每月满期服务28天,休息2天;
(2)具体休息日由甲方与乙方商定。如不休息服务费用按日服务费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平均每天的服务费为_________元(大写)。
2、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当月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五十交给乙方,乙方进行服务三天之后给付另外百分之五十。
3、如果乙方服务期间适逢国家法定假日天,甲方应按每日服务费的二倍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清明节当天、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当天、中秋节当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共计11天。
四、乙方服务内容;
1、指导产妇选择新生儿的生活用品。
2、指导产妇各种喂养方式及水的补充、
3、指导产妇哺乳及乳房护理。
4、每日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巡查。
5、产后营养膳食及协助产妇日常生活。
6、协助指导产妇做产后操。
7、清扫母婴房间卫生。
8、清洗母婴衣物。
9、为婴儿喂奶、换尿布、乳具消毒及婴儿口腔、脐部、臀部、皮肤、大小便的观察等护理。
10、为婴儿沐浴、游泳指导、做抚触保健操。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如实说明、介绍有关幼儿的相关情况,因甲方说明、介绍的情况不真实、不具体、不明确,乙方有权拒绝上岗,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气、水、电及家用电器等使用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3、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家庭人员是否患有精神病、地方病、皮肤病和传染病以及各种慢性病。入不履行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上岗,若因此给乙方身体健康带来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应妥善保管好自己家中的贵重物品,若发生贵重物品丢失甲方应及时向所在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5、甲方应尊重乙方人格及其劳动,平等待人,热情耐心地指导乙方工作,保证乙方不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或住在可随便进出的地方。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的住处,并提供和其家人相同的饮食。
7、甲方不得随意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
8、若遇乙方索要额外报酬事宜,甲方有权拒绝。
9、甲方不应将乙方转让给他人服务或带往外省市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并终止合同,为提供服务期间的费用不予退还。
10、甲方如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留用乙方,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
11、如果乙方中途擅自离岗,拒绝继续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未提供服务天数的服务费退还相关费用。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要求有偿试岗三天,如果三天期满,甲方不同意继续留用乙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定金的百分之五十。如第四天开始至本服务协议结束期间,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无权要求退费。
13、甲方有义务提前2天通知乙方上岗时间,否则造成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持岗位专业培训证书、健康证书、身份证上岗。
2、乙方应顾全大局,团结互助,用爱心、诚心为客户服务,妥善处理与甲方之间的关系。
3、乙方有保护所看护产妇和婴幼儿人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4、乙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客户的一切物品,给客户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保护客户家庭隐私秘密,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客户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因故不能完成与客户的服务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未经甲方同意即擅自离岗者,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7、乙方有权拒绝协议规定之外的劳务负担。如甲方需增加额外劳动,乙方有权要求增加服务费。
8、乙方有权拒绝客户将其转让给他人服务及被带往外省市服务。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应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5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 产妇的基础护理:
a、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清洗产妇衣物;
b、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e、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 新生儿的基础护理:
a、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c、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定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能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协助甲方家人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洗衣、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服务时间
1.乙方每月工作日为28天。
2.乙方工作时间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 元/月,甲方于每月7日支付给乙方月工资的50%,每月 日把余额付清。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保存乙方有效身份证件。
5.甲方有权要求出示乙方对传染病系列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时间有效期内),如果体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解聘。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产妇;
4.乙方自愿将合法身份证件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9.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雇主)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____________(雇员)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依据起草,由免费提供。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其他服务。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长期单独让乙方吃剩菜剩饭,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永久性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如需劳务发票,应由乙方向劳务关系发生地、税务部门(地税所)凭此合同申请劳务发票。第七条: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服务收费_____元/(□天□月)(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q q: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月嫂的服务合同篇7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嫂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
相关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人
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即合同当事人甲方。
口与甲方的关系
婴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的关系:
口随同产妇进住。
口单独托婴。
紧急联络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关月嫂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称月嫂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月嫂中心为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三周内,均属有效期限。
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月嫂中心当日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四条 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
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
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
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
5.书报杂志的提供。
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
第五条 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
第七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
第八条 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产妇出院时,应将婴j乙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者,有关托婴的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
第九条 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即通知紧急联络人。
第十条 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10%。
第十四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依相关规定申诉、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
第十八条 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条 其他协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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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