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汽车的合同7篇
我们签订合同过程中,有一方要终止,需要用书面的形式来,职场人在工作生活中一定经常使用到合同,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运输汽车的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承运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
数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吨):____________
保险、保价价格:____________
货物价值:____________
运杂费: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收货人签收: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集装箱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运输服务事项:
1、境内公路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2、境内公路集装箱运输;
3、代理报关;
4、代理海事申报。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第 1 、 、 、 项服务。运输产品名称: ,为 类危险品。
二、运价:
2.1、运价和垫付费用按合同双方达成的附件《运输报价表》执行。
2.2、本合同及报价的基础是市场油价人民币 元/升,当市场油价变动幅度超过 5%,则乙方有权利对运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运价在乙方通知甲方一周后生效。如果甲方不同意价格调整方案而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3.1、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可分为:运费、代理报关费、转关费、压夜费、异地提(还)柜费、超重费等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3.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运费和代理报关费等费用。
(1)按次结算
每次运输和(或)代理报关之前,甲方需预付人民币 元给乙方。余款在货物交付之前付清(如果仅为委托报关,应在报关完毕,交付资料之前付清)。
(2)按期结算
运费按月结算,即甲方每月 15 号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例如甲方应于20_年 6 月 15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20_年 5月全月发生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乙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出具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对帐单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对帐单之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对帐单并确认给乙方。超过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的,视为认可;对账单金额有异议的,需在付款期限内先予支付无异议部分金额。对于异议部分,双方另行协商。
3.3、乙方为甲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 收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2)发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3)税务登记号的提供原则:国税税务登记号,地税税务登记号;
(4)若需抵扣税的,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收货方与发货方中哪一方为抵扣方货物名称及开发票的其它特别要求;
(5)代垫费用由乙方提供代垫费用发票(或收据),不再额外开具运输发票。
3.4、代垫费用的结算。
(1)双方明确,进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thc(即目的港码头操作费)、超期仓租费(即码头超期堆存费)、超期箱租费(即超期柜租)、代理港口费,换提单费、检疫费、查柜费、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出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公司吊柜费(如车辆返空时)、入仓报关费、检疫费、查柜费及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
(2)代垫费用实行周结,即甲方应在乙方代垫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垫费用。
3.5、额外费用的结算。额外费用指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额外费用产生后,甲方应当在三天内书面确认给乙方,并于乙方代垫后一周内支付。
3.6、如以外币支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则按付款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结算(特别约定除外)。
3.7、甲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甲方付款;甲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该指定付
3.8、如果甲方延期支付相关费用,对于逾期未付部分,甲方需按照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扣留甲方当期或后批次交付的货物;逾期十五天,乙方有权对甲方货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抵扣甲方应付的费用;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盖有甲方印章的委托单(海运货物应同时提交船公司订舱单)传真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计划。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装卸、运输、存储安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对货物的装卸、运输、存储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运输任务,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险品等),应特别注明。
4.2、对于乙方已安排的运输计划,甲方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知更改计划而导致乙方产生的成本及车辆返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装货地和(或)卸货地后,甲方负责及时安排装货和(或)卸货。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滞留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延时费,造成乙方车辆压夜的,甲方应支付压夜费。若因甲方货物未备齐,导致乙方车辆返空,返空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货物超出预约量,乙方可拒载(或)收取超重费。
4.4、甲方指定由乙方代理报关,则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报关部提供所需资料。甲方同意乙方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办理代理报关业务,由于委托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5、如果甲方货物为危险品,甲方应当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并将危险品有关资料,包括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交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并要求甲方承担车辆返空费用。
4.6、乙方对于甲方委派的运输任务应进行及时确认,对于已确认接受的运输任务,乙方应及时将所安排车辆、司机资料通知甲方。乙方车辆应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4.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额外服务或增加服务网点或变更服务内容时,乙方和甲方可随时要求重新讨论价格并书面确认。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新的报价单后,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且实际接受了乙方提供的服务,视为甲方对价格的认可。如果双方未能就费用的修改达成一致,乙方有权拒绝提供该服务。
4.8、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提柜,应确保提取的集装箱密封完好,柜壁无穿孔或裂纹、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见的异常,如甲方对集装箱有特殊要求,乙方应尽量协调满足,但乙方对肉眼不可辨的异常不承担责任。
五、货物验收及责任赔偿:
5.1、乙方仅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甲方货物的直接损失,不包含任何第三方因货物问题而向甲方提出的违约罚额或侵权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核定的理赔金额为准。
5.2、在甲方负责集装箱货物的装货、点数和铅封的情况下,甲方对已装箱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品质负责。如集装箱铅封完好,乙方不承担货物短损的责任;乙方对甲方自行包装的非集装箱货物,因包装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到达时外包装良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3、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时,双方应当场进行货物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收货人在运单或其他与乙方的交接单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乙方已按运单记载的货物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初步证据。
5.4、乙方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迟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则 :
6.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6.3、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
6.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4
托运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
承运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
收货人: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xxx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x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x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xxx市区路(街)号。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5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汽车的合同篇7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