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前期物业合同7篇
我们制定合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梳理好自己的思路,社会在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使用到合同的情况也变多了,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物业前期物业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
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_____人
c.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楼宇保洁
a. 主楼__________层 __________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__________楼电梯口; __________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综合楼两侧楼梯、__________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人员编制主楼_____人、综合楼及群楼_____人
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_____人
3.绿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_____人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__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 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4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5
甲方:xx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xx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xx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xx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6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户/业主)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臵:
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建筑面积: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小区的《业主手册》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等有关服务及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小区的管理服务资料及设施设备档案资料。
4、有权制止违反本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小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等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3、遵守本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进行赔偿。
7、乙方如转让房屋产权及租赁给其他人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担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等制度造成损失的,乙方及损害人将承担民事及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事务管理:实施热情、认真、周到、细致的制度化物业服务,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听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二、房屋外观:清洁、美观大方、步调一致、整洁统一。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同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道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小区道路、小区路灯、小区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保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正常运行。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畅通。各类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随时检查维护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解决,使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业主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四、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清运,无臭水、污物,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洁,随时清扫。注意卫生防疫和有计划的对环境、卫生器具的消毒,以及灭四害工作。
五、绿化:保持小区空气清新,绿化带根据实际进行养护,按绿化方案进行修枝施肥等维护,保持小区绿地美观大方。
六、公共秩序维护:小区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防工作。
七、交通管理:对车辆进入小区以及在小区内的行驶和停放加以规范,保持小区整洁宁静的环境。
八、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在一些特殊的节庆日,组织开展相关的社区文化活动,以丰富小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九、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定期检查,做到消防设施无锈蚀,开关灵活。
十、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选择包干制方式,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作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甲方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乙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该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费用)
二、甲方收费时间:物业服务费按半年度预收,每半年度首月的前10天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物业服务费用的调整:
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在适当的时间内按政府物价部门指导价或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的意见而调整。
二、乙方出租、出借物业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三、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四、物业服务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市场物价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服务费用:
1、小型汽车:_______元/月/辆
临停:_______元/次/辆(3小时内)
三小时以上:_______元/次/辆
已购买的车位:水、电及服务费:_______元/辆
摩托车(包括电动车):_______元/月/辆
临停:_______元/次/辆(3小时内)
三小时以上:_______元/次/辆
2、自行车:_______元/月/辆
以上收费按物价局审核核定为准。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特约服务,市物价局有收费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收取,无相关标准的由甲方制定并公告。
三、房屋装饰装修期间的相关收费标准见物业服务公司公示。
第五条甲方在不危及物业安全、美观的前提下可在楼顶、墙体、裙楼等合理位臵依法设臵广告位、广告牌的投入和收益由业主承担和享有,由物业公司用于小区文化建设和节日庆祝活动。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如受有关部门、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收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相关规定。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国家物业服务办法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交房时向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审查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变更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与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其他的约定事项
甲方按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移交房屋之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未装修空臵房屋壹年内按半价计收物业服务费,超过壹年全额计收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达到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向物业公司投诉。
二、因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提高部分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其按每天3‰元交纳违约金,或采取必要的催缴方式进行催缴。
五、因乙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临时业主管理规约》、《业主手册》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等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公共利益和第三者利益受损的,乙方需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赔偿责任。
六、在房屋保修期内发现因房屋出卖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房屋出卖人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给予解决,如房屋出卖人在要求的时间期限给拒不履行维护责任,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将全部由房屋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进入本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到甲方处办理装饰装修手续,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发生的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因甲方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服务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前期物业合同篇7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等级: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项目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厂房 □其他
座落位置:__________ 市 区/县 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__________多层住宅面积 ______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 ______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______平方米
其他 ______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______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__________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9.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其它事项:_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
本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 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下述第 种方式:__________
(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在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1.每 (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具体标准约定如下:__________
多层住宅: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厂 房: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_ 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按 (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______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
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 支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______元/月/辆
(4)电动车 ______元/月/辆
(5)三轮车 ______元/月/辆
(6)自行车 ______元/月/辆
(7)其他 。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______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______元/月/辆
(4)电动车 ______元/月/辆
(5)三轮车 ______元/月/辆
(6)自行车 ______元/月/辆
(7)其他 。
3.其他 。
(停车服务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 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约定。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2.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5.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相应解决办法及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业主房屋专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及时履行维修责任。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一致的物业服务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 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依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全部管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0.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11.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为期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__________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市(县)、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