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居间费合同6篇

时间:2022-12-07 15:06:27 分类:合同范本

经过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大家在写合同时一定得心应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的方式就是签署合同,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房产居间费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房产居间费合同6篇

房产居间费合同篇1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 %,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居间费合同篇2

居间服务合同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 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

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房产居间费合同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所有权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楼层________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卫________阳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委托单价________委托总价________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居间费合同篇4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第二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xx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xx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产居间费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居间方):北京鑫尊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房产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状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小区(街道)【座】【号(楼)】单元.建筑面积约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无任何权属或债权、债务的纠纷。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____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其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包括家具及家电在良好状态下提供给乙方承租。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业验收单》中具体说明。《物业验收单》经甲乙双方查验实物签署确认意见后,作为乙方交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年月

2、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乙方若继续承租,应当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租约。

三、租金支付与保证金:

1、租金为¥元/月(人民币圆整/月)。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2、乙方首付房租款为¥币 ),于 年 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其余租金从 年个月支付一次,即每个周期支付人民币。乙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之前的 日内全额付清,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滞纳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

4、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可以用于垫付乙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滞纳金、拖欠的因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坏房屋设施(含家电)的赔偿。保证金不足抵付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补足保证金。

5、保证金不得冲抵房屋租金。合同履行终止验收房屋完毕,且乙方结清其租住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结清所有使用费用的相关单据后于十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

四、居间方佣金:

1、佣金为¥

2、佣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给丙方。

(温馨提示:向鑫尊公司交纳相关费用或定金时请您索要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否则,本公司不担相关责任。)

五、房屋交付、交还与修缮:

1、甲方应当于年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将承租房屋起始日期顺延。

2、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在甲乙双方签署《物业验收单》之前由甲方承担。之后的费用甲方承担 费,其余因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的房屋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助甲方修缮房屋。乙方私自改装、改造线路、燃气管道及上下水管道或因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责任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人为的损坏及第三方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4、乙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之际,依照《物业验收单》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除房屋已有装修和设施设备外,乙方如要进行维修须征得甲方同意,交还房屋时应当甲方验收。

5、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存留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对该存留物品进行处理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单方解除:

1、甲方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应在十日内支付余租金。

2、乙方逾期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房租,除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以保证金和剩余租金折抵违约金。

3、乙方于承租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或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给第三方,或设定了任何形式的担保,除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违约活动及不道德的行为,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七、其他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丙三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日期需要拆除房屋的。

2、甲乙丙三方在协商基础上可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

3、本合同在三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附件《物业验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地 址: 地址:

丙 方:北京鑫尊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

经 办 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附: □ 物业验收单 □ 租赁双方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 租房安全声明

附件一 物业验收单

1、装修情况:

※地面:□ 木地板 □ 地砖 □ 水泥地 □ 其他: □ 有损坏:

※墙面:□ 木墙裙 □ 壁纸 □ 立邦漆 □ 彩喷 □ 其他:□有损坏:

※窗: □ 铝合金 □ 塑钢 □ 铁窗 □有损坏:

※门: □ 防盗门 品牌: □有损坏:

其他:

2、固定设施:

□ 抽油烟机 品牌: □ 新 □ 较新 □ 旧 □ 无损坏 □ 有损坏:

□ 燃气灶品牌: □ 新 □ 较新 □ 旧 □ 无损坏 □ 有损坏:

□ 坐便 品牌: □ 新 □ 较新 □ 旧 □ 无损坏 □ 有损坏:

其他:

3、电器:

□ 电视 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冰箱 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洗衣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空调 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热水器 数量: 品牌型号: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微波炉 数量:品牌型号: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vcd 数量: 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dvd数量: 品牌型号: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音响 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电脑 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饮水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电话电话号码: □ 有话机 □ 无话机

4、家具:

□ 床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床垫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衣柜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书桌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餐桌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沙发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茶几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梳妆台 数量:□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椅子 数量: □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 其他:

□ 其中有公司配置的:

5、钥匙:共套,每套

6、表数:

水表: □ 1个 表数: □ 2个 表数(厨房): 表数(卫生间)

□ 3个 表数( ): 表数()

表数( ):

□ 4个 表数( ): 表数()

表数( ): 表数( ):

电表: □ 电卡 剩余数字:□ 电费已与客户结清 □ 电费未与客户结清 □ 查表 表数:

煤气: □ 煤气卡 剩余字数: □ 煤气费已与客户结清

□ 煤气费未与客户结清 共计:元

□查表 表数:

□ 煤气罐: □ 有煤气本 □ 无煤气本

注:1、此房验收应在钥匙交接当天进行,本单填写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部分,不得改动。

2、禁止变更屋内通讯设备(电话和有线设施)

3、您已确认此单所述与房内物品设施一致

甲方:乙方:

丙方经办人:

附件二 租房安全声明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鑫尊公司,在您房屋租赁时,请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也再次提醒您:

一、承租方承租房屋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3、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

4、 遵守生活作息规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

屋出租登记手续。

三、承租人为非北京市户口的,应当自承租之日起到所承租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四、涉嫌房屋租赁,房屋承租方应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外国人居住登记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

办理人:代理人:

月日年

房产居间费合同篇6

委托方需购买___地区房地产,因缺乏卖方信息,特委托___县信息服务社能提供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 委托方必须保守居间方为其所提供的各处房地产出售方的信息秘密,不准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秘密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不准反悔,否者均按违约论处。

一、委托方______家住____________因居住需要,需购买___地区房地产,为便于联系,由______为代表前来签约,要求居间方提供能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

二、当居间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认可后,居间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合同的义务,至于以后实际交易额的多少,及契约的签订等,由委托方与出售方自行协商而定,如委托方需要,居间方也必须无条件参与。如委托方认可后而没有成交的,居间方必须无条件继续为委托方提供能与出售房地产方订约交易的机会(信息)。

三、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居间方即要提供符合委托方需要的房地产出售信息,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认可并与出售方签订交易协议时,委托方就必须立即支付给居间方佣金(信息费)。佣金(信息费)按房地产成交总额的______ %计算(人民币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经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方信息,或借委托方之名实际为其亲属、朋友而获取信息的,不论委托方(包括其亲属、朋友)在什么时间、采取何种方式进屋居住的,或双方签订交易协议后,如单方或双方毁约的,即视作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的义务,原约定佣金就必须支付,居间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委托方违约的,除了支付约定的佣金外,还应支付原约定佣金______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居间方必须遵守诺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①县人民法院起诉。②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只选其一)

七、经居间方提供信息,并实际已了解的房地产:

八、咨询登记费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当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 托 方:(代表人) 委 托 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方:

联系地址: 委托方电话:

签约:年 月 日

《房产居间费合同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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