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的合同6篇
无论签署什么样的合同,我们都要提前构思好相关内容,我们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意思表达好,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风险代理的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风险代理的合同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包括:前期调查;参与调解;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该项代理权行使前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提出上诉;申请强制执行,代为接受、处分执行款物。
三、代理方式:风险代理,即甲方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根据约定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代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执行回款物价值的
2、执行回款物后,乙方有权优先扣除相应律师费用。
五、其他费用说明
1、乙方为代理本案所发生的调查费、公关费、交通费、全部由乙方负担。
2、执行失败,乙方无权收取代理费。
3、如执行房产或其他经甲方同意的非现金财产,则由甲方负担评估费、过户费等涉及债权实现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常收费。
4、诉讼程序中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等必要费用由甲方依法缴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案件进展程度。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有权根据委托权限,依据事实和法律自行安排执行活动。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执行回款物到达乙方账户后,乙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不得侵占甲方的执行款项。
3、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被执行人隐瞒、转移财产,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需按诉讼标的额的10%向乙方律师支付律师费。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含: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十、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的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的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xx一案,聘请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xx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xx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xx%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xx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xx%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风险代理的合同篇4
甲:
乙:
甲方为处理与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上海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风险代理的合同篇5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承办律师: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王朝进律师为甲方办理专利侵权法律事务,22家侵权厂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由乙方承担。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权而败诉则甲方分担一半费用。
2、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应选择一家侵权比较明显的、索赔款数额较大的先行起诉,一求得双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赔偿净数额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应出具发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在风险式收费项下,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双方各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地??
签定日期
代理合同模板产品代理合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风险代理的合同篇6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债款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清收债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业务和工作范围是:
1、对甲方受托设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方(设计委托方)历年拖欠甲方债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并针对不同的项目制订明确、具体的清收方案;
2、协助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审查尚未实现债权的合同书、协议书以及涉及债权追索的其他文书;
3、代理甲方为实现债权而进行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时指派承办律师。
5、针对具体案件及其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费标准。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乙方到甲方办理,乙方应尽职尽责的予以协助办理。
三、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须提供相应债权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体案件的承办律师。甲方承诺乙方为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六、未经甲方书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弃对所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债务人的权利要求。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
八、代理费支付办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为现金,按回收额的 %提取代理费,收回现金进入甲方帐户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经甲方同意收回实物的,以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的 %提取代理费。
前列收费标准的浮度,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确定。
九、上述律师代理费包括委托代理的费用和报酬,含代理人报酬及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资料费、翻译费等其他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若因办案需要,须对债务人资产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所发生的应当由甲方或债务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在上述定义的代理费之内。
十、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收费许可、收费标准、参与人员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十一、本协议的期限暂定二年。自二00六年 月 日至二00 年 月 日。期满如一方没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自甲 、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xxxx律师事务??
主协调律师: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