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咨询服务合同6篇
制定合同是我们双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所签订的文书,我们写合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劳务咨询服务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劳务咨询服务合同篇1
本合同是经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客户服务。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____客户服务。
场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证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证其运行的项目本身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具体数据、信息和知识,并提供相关培训。
5.甲方负责提供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模版。
6.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流程提出建议与改进方案。
7.甲方应指派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协调项目工作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
3.乙方声明并保证:
(a) 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b) 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及执行进行授权。
(c) 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 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e) 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f) 提供的服务及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材料与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务的任何目的相适应; (g)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h) 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在任何广告、商业展示或公开陈述中,或者出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或者其它任何缩写或改编。(i)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报酬与支付
1.服务费用包括(参见附件2):
2.乙方当在项目运行后的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5.27%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
3.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022993—工行徐汇支行长桥分行
帐号: 1001299309016203882
第五条 合同的期间
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信息保密
1.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保密义务不应当适用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适用于那些可普遍获得的
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或届满之时,任何一方应当立即向另一方交还与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相关的其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规定不应适用于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应当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6.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保密条款,将对由此给对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违反合同一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命令、火灾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范围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导致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再进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恢复。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任何一方在超过6个星期的期间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获取相关服务的权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协议双方确保给予对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超过12个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2个星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恢复其物品供应和服务的大部分,则另外一方有权根据其自身考虑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个别部分,且需给予书面通知。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仲裁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将上述事项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决,仲裁以中文进行。双方在此均明确任何上述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 通知
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 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____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应以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变化的一方承担。该通知亦可用于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诉讼)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确认,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据以上或变更通知中注明的联系方式送达,守约的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要重新约定相应内容。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方为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劳务咨询服务合同篇2
甲方:上海龙运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凌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_年9月25日至 20_年9月31日期间在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1swf/gif□ 20_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连接20_个字以内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频道广告10000字以内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3月。
六、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转账;□现金。乙方收款后,应在10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偿信息服务期间可以修改期内容,修改频率不得超过10次/月,如超过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费用,金额由双方约定。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双方约定赔偿金额以付款总额的20%为准。
九、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和影响期限内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政府或主管单位管制、电信部门中止互联网服务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进行终局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咨询服务合同篇3
本合同(包括附于本合同的附件)于__年x月_日生效,合同内容为xyz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abc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务的约定。双方协议如下: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所列的_______的服务。附件a约定了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 aaa
" bbb
" ccc
" ddd
" eee
双方应在附件a上签字盖章确认,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 验收
1.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及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甲方均不需负担。
2.若一方对阶段性的工作成果有异议,必须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在书面异议提出之日起的_个工作日内对于该工作成果是否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进行商定并确认。双方所商定并确认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无故拖延。
3.如经双方书面认可确认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则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该阶段的费用帐单;若未达到约定的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该部分的约定服务费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将于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x%,即人民币___x(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项目,该预付款将从总服务费中扣除。
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2.甲方同意预付款以外的项目服务费按阶段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报告以及乙方发出的该阶段性工作的费用帐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应于此后_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 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预付款 协议签署之后
第一阶段 __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_x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项目结果汇报展示之后
4. 甲方将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5.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6.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四、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x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五、 合同解除
情况一:违约
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 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2) 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附件a向乙方结清到合同解除日期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交付的合格工作成果相对应的费用。
情况二:_x项目失败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与甲方的项目失败,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解除本合同。
1) 甲方应于确认项目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附件a向乙方结清到合同解除日期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对应的费用。
六、 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该方在努力消除造成延迟的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寻求、使用替代工具、方式等)消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实与可能造成的损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合同双方所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并在合同签定时无法预料的,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际或国内交通中断、政府机构行为、罢工或劳资争议、设施发生火灾或其他损失、供应商或其他人违约、计算机故障、电话系统或其他公用设施中断、设备故障、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及类似事件。该等事件仅在为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况下才构成不可抗力,而非当然构成不可抗力。
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实施合理的替代方案、计算机系统灾后恢复、来源替代或者其他商业上的合理手段,以促进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直到延迟情况被消除为止。
七、 工作成果的所有权
"工作成果"被定义为乙方仅为甲方而特别定制、创作、开发和制作的工作成果,不包括从乙方标准材料衍生而成的作品或材料。工作成果由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乙方特应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甲方转让对于任何工作成果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所有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开发的任何软件、乙方的标准材料、乙方项目建议书及其衍生作品、有关材料(合称"乙方材料"),仍将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同意不删除这些材料上的任何著作权声明,而且,除在内部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之外,不将其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材料的内容。
八、 保密条款
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 本合同(包括附件a)的条款;
2. 工作成果;
3. 乙方材料;
4. 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5. 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 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7.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雇员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除上述4、5、6项以外的保密信息,乙方均可保存一份,仅用于存档目的。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 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而属于或者成为公众普遍可得的或知悉的信息;
" 在另一方透露之前已为接受方知悉或可得的信息;
" 对透露信息的一方未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后来向接受方透露的信息;
" 法律要求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透露的信息
" 在不违反与信息透露方的任何保密合同或者对其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接受方已经或在此后独立获得或开发的信息。
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九、 合同转让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来有公司合并事务发生,则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由合并后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担。
除上所述情况,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十、 通知
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即视为履行通知义务:
" 致甲方:
xyz有限公司
地址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地址二:
收件人:
邮政编码:
" 致乙方:
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十一、 双方保证
1. 乙方保证
1) 其有权利、经验、技能签订和充分履行本合同,授予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权利;
2) 其将遵守在履行服务时所实行的一切适用的中国的法律与法规;
3)没有乙方作为一方而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或合同,或者据其所知亦无任何一种法律上的障碍,与本合同存在冲突,或者限制、约束或有损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授予的权利;
4) 乙方公司应确保80%的工作由附件中介绍的项目组成员完成。
5) 其将按照附件a提供服务。
2. 甲方保证
甲方将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给乙方。甲方应对提交给乙方的一切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甲方同意将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或错误尽快通知乙方。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为更正信息或资料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约定将协商谈论重新评估费用。
十二、 涉及第三方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第三方(如计划受托人、参与人或政府机构)提出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甲方应向乙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对因乙方下述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
1. 违反本合同保密规定的条款;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
3. 严重疏忽或故意行为不当。
十三、 仲裁条款
双方同意,除了为保证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强制执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终止或执行所产生的其他一切争议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申请提交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四、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 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创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3.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由谁负责承担与工资有关的一切义务的问题),乙方的人员仍是乙方的雇员。
5. 双方明示谅解和同意,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保密、第三方责任、仲裁约定等规定,均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6.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7. 本协议条款、附件a及双方签订的项目意向书中任何以非打印方式所形成的文字、数据、图表 (包括但不限于手写、涂改等方式)均无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
9. 本合同(包括纳入本合同的附件a)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完整合同,并取代此前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一切口头或书面谈判和合同。
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双方于下列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代表: 代表:
xyz 公司 abc 公司
日期:二○○二年 月 日 日期:二○○二年 月 日
劳务咨询服务合同篇4
承运人:
包机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运人作为包机人指定的包机及相关服务的承接单位,为包机人提供有偿的包机及相关服务。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承运人应优先为包机人提供服务。
第二章 付款与对账
第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包机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承运人支付包机预存款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则视为包机人违约,合同终止。
第四条 使用美金支付预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进行人民币换算。直至合同终止之日,根据余款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完成结算后,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换算回美金,退还客户。
第五条 包机人在合同到期时,未能使用完的预存款,按承运人余款结算方式中的余款结算方法结算。
第六条 包机人预定飞行时,需另行与承运人签订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原则。包机款根据每次飞行的包机对账单在包机人支付的预存款中扣除。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及其传真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条 客户每次飞行前,需保证其预存款余额足够支付该次飞行的包机款。如不足,需先续存预存款,不允许欠款飞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续存预存款,续存不限定金额。续存后,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签订的优惠条款。当客户预存款余额为零或欠款时,客户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续存预存款,以保证预存款大于零,否则该大客户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章 包机收费内容与标准
第九条 包机收费
包机收费由飞行小时费、常规附加费、特殊附加费构成:
(一) 飞行小时费
(1) 任务小时费和调机小时费:承运人按双方约定优惠价格为包机人提供包机服务(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
(2) 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新增机型,则包机人按承运人新机型对应价格政策计价;
(3) 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因承运人下调其价格,使包机人享受的大客户价格高于承运人对应的适时大客户价格时,则包机人可使用承运人对应的大客户价格计价;如承运人上调其大客户价格,则包机人享受的优惠价格不变;
(4) 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增加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可按照承运人适时的基地计价;如承运人减少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享有的基地数量保持不变。
(二) 特殊附加费
航段变更费、时刻变更费、额外机组费、加急费、特殊机场费,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三) 其他费用
如通讯费、除冰费、机库使用费、特殊餐食费、氧气瓶费用等,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第四章 包机服务预定与执行
第十条 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后,可享受承运人提供的标准服务;如包机人需承运人提供额外服务,则包机人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承运人付费(详见“规定”)。
第十一条 包机人在预定包机时应遵守民航及空管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详见“规定”)。
第十二条 包机人在预定国际包机时,应符合对应航线的申请时限规定,如不符合航线申请时限而包机人坚持申请,应先签订并履行国际航线申请协议(详见“规定”)。
第十三条 双方指定责任人负责处理由包机产生的相关事宜,原则上仅由双方指定的责任人就包机相关事宜进行联络。
第五章 包机服务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任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 未经承运人同意,包机人将飞机转租;
(二) 包机人或承运人将本合同涉及的服务、价格、旅客资料或其他内容向外泄漏;
(三)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调整,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就合同变更取得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实际履行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在承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包机运输规定-smd-p-20_03-00001》(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规定》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传真件与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规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项,按国家与民航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或因此合同产生争议的,在承运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因包机人原因造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运人免责。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承运人免费赠送包机乘客每人每航段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保险(详见规定)。若包机人提出额外增加保险额度,承运人可协助办理,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包机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免费赠送保险注意事项
包机方需在航班起飞前1个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运方及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详细信息,以便承运方为包机旅客申请办理保险。如因包机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详细信息或起飞前增加或者变更旅客名单,承运方将不承诺提供免费赠送保险,且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包机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乘机人出入境携带行李物品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进境时应严格遵守海关验放标准,详细内容请参照《规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 包机人在使用包机服务时,应遵守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场的规定,由于包机人或旅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的不良后果,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机人和承运人各执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预存款计费折扣按照20_年500万级别优惠折扣来计算,即按照散客任务飞行单价的9.5折来计算。
承运人账户信息
人民币款项:(¥)
北京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美金款项($)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劳务咨询服务合同篇5
甲 方:通信地址:
乙 方: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 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进行专家评审)。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及项目相关信息,不得向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该合同生效后次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档初稿,在甲方确认无误或提供完相应补充资料后次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四套。
2、乙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该报告在本次使用过程中,如按规定需要修改,乙方在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后配合修改。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相关主管部门外,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立即支付 人民币万元整给乙方作为预付款,乙方向其出具收据,乙方收到预付款同时本合同生效(现金支付立即生效,转账支付以实际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生产时间);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甲方将剩余款项人民币万元整立即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或该收据就此作废。
七、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即总费用的20%。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于乙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仅为甲方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为前提签订。
3、该项目虽为项目,实为建筑与公用工程项目,经甲方确认乙方资质专业内容符合项目后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劳务咨询服务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顾问,为甲方公司债劵发行提供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任务。甲方保证委托事务的法律合法性和政策可行性,承诺尽力由乙方指派新的证券主承销商作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并为乙方提供甲方拟要发债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政策和发行指导意见,指导甲方制定和修改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乙方承诺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必需帮助甲方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甲方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如甲方确保了拟要发行的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由乙方指派,则乙方确保甲方申请发行的该公司债券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利率7.5%(含债券利率、承销费、顾问费、律师费、评级费等综合性费用),如甲方未能由乙方指派新的主承销商,则乙方只保证按甲乙双方约定办成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甲方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国家发改委针对该项目审批后的实际批准发行额度的1%做为咨询服务费。
三、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为风险代理,如乙方未能协助甲方按时完成公司债券的发行批准事项,则甲方不必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所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文件制作费;乙方协助甲方按时完成了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准,则甲方获得公司债券发行批准(以国家发改委核准甲方公司债券发行批复日为准)且在承销网点开始销售后七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的总额为国家发改委实际批准发行募集资金的百分之一。
四、对于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咨询顾问意见、文件,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方可为本项目之目的向第三方透露。
五、如果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且该申请公司债券也已发行而甲方违反本协议未按第三条规定支付咨询顾问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本协议
第三条规定的咨询顾问费。
六、如最终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的公司债券额度和年限同甲方申报额度和年限发生变化,不视为乙方违约。如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_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申报未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则视乙方违约,甲乙双方终止该协议的履行;甲方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人工费、差旅费、文件制作费。
七、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本协议的有效期截止____年__月__日。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