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书书6篇

时间:2022-08-31 15:02:54 分类:申请书

我们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语言的精炼,一份优秀的申请书需要怎样完成,大家有很多注意点,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变更申请书书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变更申请书书6篇

变更申请书书篇1

惠水县公安局断杉镇派出所:

本人 族, 日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 姓名为 的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小学 年级,一直使用的是 这个名字,为了保证我儿子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恳请贵所予以批准我 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证明

兹有木兴村令当组村民犹可法,男,汉族,身份证号:522731197912047070,该村民有如下子女在我校就读,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为了保证学生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提出书面改名申请。该村民长女,原名犹美丽,身份证号为:522731200101207063,从上学前班到现在小学 六年级一直使用犹胜丽这个名字,现申请改名为犹胜丽;二女,原名犹双琴,身份证号为:522731200401108788,从上学前班到现在小学 三年级,一直使用犹胜敏这个名字,现申请改名为犹胜敏;三女,原名犹双凤,身份证号为:522731200401108809,从上学前班到现在小学 三年级,一直使用犹胜菲这个名字,现申请改名为犹胜菲;长子,原名犹家乐,身份证号为:522731200607110111,从上学前班到现在小学 一年级,一直使用犹胜雄这个名字,现申请改名为犹胜雄。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恳请贵所办理更名手续为谢!

特此证明。

惠水县断杉镇令当小学

20xx年 8 月 17 日

变更申请书书篇2

申请人:xxx,女,汉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xx市朝阳区机场南路西里12楼2门1层5至6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联系方式:xxxx。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75周岁,住xx市4楼1号,联系电话:xxxxxx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xxxxx88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xxx的监护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母女关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从1992年申请人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后,双方感情急转直下,隔阂越积越深。20xx年11月16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xxx多年来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冯x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但被申请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将与被监护人共同所有的近20万元积蓄全部赠与申请人的哥哥xxx。考虑到父亲还需要大量的费用治疗,申请人也多次在看望父亲的时候与被申请人协商,要求被申请人追回上述款项,遭被告拒绝。20xx年5月1日左右,被申请人更是将其与被监护人因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90余万元全部交由冯xxxx占有、使用。现xxx已花掉30余万元为其购买了住房。

多年来,申请人一直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申请人家庭经济能力较好,生活水平较高。申请人的丈夫现赋闲在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亲xxx。申请人愿意担任冯xx的监护人。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敬礼

xx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变更申请书书篇3

受 理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总)??

根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登记证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表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国新艺公司广州代表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证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外粤穗驻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李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机构印章)

二00╳年╳ ╳ 月╳╳日

网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兹委托代理机构/本机构人员_______________张三_______________(代理)/办理本机构变更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李四_______________

注:委托人为首席代表。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 名

代理证号

联系电话

本机构申报人员信息

姓 名

张三

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粘贴处

部 门

行政部

电 话

85500000

核准变更登记审批表

常驻机构名称

国别

地区

受理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领证清单

注:领证人应为首席代表或其授权人。 注册号

核准日期

登记证编号

缴费数额

缴费收据号

签字

日期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归档情况 送档人

接档人

送档日期

备 注

变更申请书书篇4

浙江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390元。父亲:8390×1/3×20年×20%=11186元大女儿:8390×1/2×9年×20%=7551元小女儿:8390×1/2×16年×20%=13424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11186+7551+13424 =32161元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488字)

申请人:叶ⅹⅹ,女,1981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

住址:ⅹⅹ市ⅹⅹ巷20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变更申请书书篇5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说明因何原因,需要变更什么事项,变更前内容与变更后内容)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不管变更什么许可或登记事项均应提供,变更具体事项应提供的材料见后)

变更企业名称:

与原营业执照注册号相同的已变更企业名称的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

租赁合同、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参照《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如属地名调整,提供地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基本知识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变更企业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注:个体工商户不得变更企业负责人)

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基本知识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变更质量负责人:

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药师含以上职称人员)经市局考试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到职证明。

变更经营方式:

加盟协议书或解除加盟协议书

(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后,其分支机构需要换发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无需提供)

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或单体药店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变化,可能出现人员条件、场所布局、质量管理文件、设施设备等的要求与以前不同,请作相应准备)

增加经营范围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材料

(注: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经市局考试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保证到职的证明(如:劳动合同)

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

增加仓库:

仓库租赁合同及合法产权、使用权证明

仓库方位图

平面图

设施设备目录

取消仓库:

(不需要提供其它材料)

(注:取消仓库后,营业场所的布局应有变化,应设置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人员分工应作调整,质管文件应予修改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变更申请书书篇6

申请人:***

变更仲裁请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665元,并支付加倍赔偿金1665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事实和理由:

贵仲裁委员会受理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劳动仲裁一案,申请人从20xx年起每月工资1450元。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资2175元,但仅于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克扣申请人应得工资1665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之规定,被申请人按应付金额百分之百应加付赔偿金1665元。

从20xx年9月入职至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关系时止,申请人工作年限即将届满5年,被申请人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请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计付经济补偿金7250元(计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现根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申请变更仲裁请求,盼准!

此致

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8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24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的通知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结,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充分行使,结合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请求事项中金钱给付数额提出变更的,应当在仲裁庭调查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该案仲裁员进行确认。

第三条 当事人依据申诉的事实增加、变更申诉请求的,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由该案仲裁员予以审查。

增加的申诉请求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办理受理审批手续,并案审理。

第四条 开庭审理时或开庭审理后至裁决之前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的,应另案申诉。

第五条 当事人提出反请求,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提出的反请求由该案仲裁员予以审查,符合提出反请求条件的,办理立案审批手续,并案审理。

第六条 当事人依据申诉事实之外的其他事实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请求的,另案申诉。

第七条 对方当事人对增加、变更的申诉请求或反请求的内容享有答辩期。仲裁案件的审理时限同时作相应顺延。

第八条 增加、变更的申诉请求或反请求不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不予受理。

第九条 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第二条 提出变更申诉请求的,应当根据请求数额增减情况被缴案件处理费或申请退还预缴的案件处理费。

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第三条 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依据本规定第五条 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在办理受理手续时预缴案件受理费,或在办理立案审批手续时预缴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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