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4-01-05 18:42:16 分类:实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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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工作总结6篇

林政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我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坚持以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核心,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建立、健全资源林政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在万源市委、市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一、真抓实干,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全面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活动,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行为

今年年初,针对我市由于20xx年人工商品量采伐量大,采伐时间集中,监管没有及时跟上,一度出现林政秩序较混乱的局面,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一是对全市所有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理,彻底的整顿。对违法行为的进行了严厉查处,如:对万源市银发胶合板厂和万源市鸿光加工厂,收购的木材数量超过运输证数量行为,给予了警告,分别处罚款26000元和6500元;对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加工企业(31户),进行整顿和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对万源市恒基木材加工厂因场地设置不合理(地处烟霞山入口处罗文三溪口),社会反响大,已责令于6月15日前搬迁完毕;对没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或过期的24户带锯加工店依法取缔关闭,当场或限期撤除了加工机械,并没收木材15立方米,罚款200元。二是通过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整顿,规范了经营加工企业的行为。各加工企业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守法经营(加工)合同书》(共签订59份),照章办事,按章追责(一年内发现有两次违规行为则予以取缔);严格要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只能收购有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必须建立收购销售台帐,以备林业主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万源实际,对三家较大加工能力的企业,要求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降低设计生产能力,不新上生产线,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搞好加工生产。三是严格控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已决定在20xx年底前不再上报审批各类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2、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木采伐行为

(1)商品林采伐。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把握重点环节。一是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关。要求设计人员必须深入伐区实地调查,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执行,对铁路和主要公路两边、场镇周围、主要河流沿岸、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自然生态敏感脆弱区禁止采伐作业设计,违规设计将追究设计人员和审批人员相关责任。二是采伐监督关。采伐作业时,现场监督人员(所在乡镇派人)必须到现场,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并对每天采伐的林木进行检尺登记汇总,当采伐量达到采伐证规定的蓄积量、出材量、面积三项指标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采伐。三是伐区验收关。采伐结束时间(12月31日)一到,必须停止采伐,及时组织人员对伐区进行验收和木材清库,若发现有违规采伐和超面积、超蓄积、超范围采伐的严肃查处。四是木材流通关。木材经营单位凭木材经营许可证经营商品材,并与县级林业部门签定守法经营保证书,由木材经营单位或林木所有者凭林木采伐证和木材经营许可证办理木材运输证。林业站和检查站加强对商品材运输的监管和检查。今年共设计商品林采伐蓄积10000立方米,实际完成采伐蓄积8700立方米。

(2)非商品材采伐。坚持分级发放采伐证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在年内下达的采伐限额内审批发证。生产的这类木材保证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禁止上市销售转化为商品材进入流通领域。对此,已专门行文作了明确规范。

(3)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林木采伐。《森林法》规定,农民采伐其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这类林木的采伐管理是由林农申请,村(社)证明,镇、乡政府派员核实审批;需进入市场销售运输时,须林业站签署意见,再报林业局审核办理木材运输手续。并专门行文作了明确规范。

3、加大林木采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与偷拉盗运行为

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上,切实做到“山上管住”。市人民政府经过研究决定,森林资源管理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前哨站,从源头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市政府与个乡镇政府、市林业局与各片区林业站分别签定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商品林采伐时由乡镇、片区林业站派专人现场监督采伐,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监管及业务指导工作,采伐结束后,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3个工作组,深入伐区进行检查。市森林公安分局加大对林木非法采伐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通过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惩治违法犯罪,起到宣传教育群众的作用。如:皮窝乡赵家河村三社村民王跃义以收购房前屋后林木为名,与本村四社村民苟国文联系买山砍树,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本地村民4人在苟国文的自留山砍伐华山松及其它林木170余株,折立木材积54。38立方米,并加工制材准备销售,经群众举报,森林公安分局及时派出警力调查取证,查实了王跃义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20xx年3月13日,经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王跃义因滥伐林木被万源市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执行逮捕。又如:今年10月30日,河口镇村民陈猛因滥伐林木29余立方米被依法逮捕。通过对这些滥伐林木行为的重处,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对村民起到了极大的教育作用。同时,在临近年末之时,针对偷拉盗运现象有所抬头的现象和趋势,我们将认真组织力量,加大对偷运行为的追踪打击力度,并在市境内主要木材运输通道和进入林区关键道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重点加强林区货源管理和林区林政资源秩序维护。

4、严格活立木移植管理

随着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步伐的加大,各地对大径级绿化树木的需求量大。近年来,我市有采集银杏、桂花树外运的情况。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第3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移栽胸高直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必须制定移栽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采集证、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我市已于20xx年以万林资发[20xx]5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立木移植管理的规定》对此进行了规范。今年,再次以市政府办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全市已停止新办活立木移植的采集许可证,同时对去已采集假植的活立木进行了清理,严格运输管理。

5、认真清理林业职工介入非法利益格??

为保证林业队伍廉洁从政,公正执法,严禁林业职工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市政府要求林业系统职工做到“四不准”,即:一不准林业职工参与木材经营加工、活立木采集等与自身管理工作相关的营利活动;二不准林业职工代办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活立木采集证及运输证;三不准林业职工为木材经营加工、活立木采集运输等业主牵线搭桥;四不准为处理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木材等通风报信,串通一气等行为。各部门自查清理,对有介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职工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若隐瞒不退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通过认真清理,共查处(或自己申报)7名林业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林业经营有关的利益格局。新店乡林业员参与木材经营,林业公安查获收购无采伐证柏木4。987立方米,木材被没收,处罚款2000元,并给予其相应组织处理。另6名间接参与木材经营的职工现都已退出。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林业局制订了《纪律承诺书》,局长与每位职工签订。

二、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一)切实搞好森林资源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它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加快林业体制改革与发展,将森林区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要把我市430万亩森林的区划界定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完善所有图、表、数据库等资料,工作量十分巨大,为此林业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技术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转变林业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工作重点将从过去的成片造林绿化为主转移到以森林经营为主和统筹城乡绿化上来,从数量型扩张转移到质量型提高上来,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产业强林。为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市成立了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4人专门办公,专门负责林改具体日常事务,现正在稳步推进罗文、青花两镇集体林改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后全市推广。

(二)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随经营、随防治”的责任制度,全年发出预测预报2次30份,实施人工监测面积340万亩,测报准确率86%;全市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5600亩,开展有效防治5600亩(其中无公害防治4600亩),无公害防治率为82%,成灾率为零,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目标。全年实施产地检疫苗木10亩,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木材3000立方米,杂竹160万根,调运检疫率96%,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各项控制目标。今年5月罗文镇13村2社集体林发生松毛虫害550亩,我局及时排出技术员实地监测指导,从省检疫总站调购2200斤敌敌畏烟剂实施化学防治,控制了虫害蔓延,防治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林地管理。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少占和不占林地,减少林地资源流失,市局加强了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对征(占)用林地报告进行每宗地现场勘验,严格按政策审核上报;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林地的,积极为其搞好服务,根据实际需要,也要使其尽可能地少占一些林地,同时落实好森林植被的恢复工作。全年共计初审上报审批征用林地2宗1509亩。二是对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的情况,则采取逐户调查核实上报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三是对违法征(占)用林地的情况,严厉查处,限期恢复。在今年开展的林地专项检查行动中,除“新农村”村道公路建设中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外,未发现有其它违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

(四)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加强资源保护。

我市现有从事森林管护专兼职人员600余人,林业局成立了森林管护大队,各片区林业站成立了管护中队,各乡镇由专职管护员组建了森林管护队,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职责。森林管护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常年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有力地巩固了森林“三防”体系建设,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三、存在问题。

一是林政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林地面积大,管理的工作量特大,靠林业主管部门单一力量无法保证效果。特别是在采伐管理源头、流通领域上,现有力量无法监测到位。乡镇人民政府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前哨站,因此,应主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力量。现实情况是,乡镇只一名林业员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大多从事的是非林业工作,人、事管理关系在当地,与林业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的联系甚少,致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脱节。这是需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林政执法、资源管理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又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主力军。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成果的大小。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林政工作总结篇2

20xx年以来,林政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中心工作,按照局下达的工作目标,本着保护、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地做好各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现就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内业整理工作,我们抽调9人组成7个工作小组,按照《武汉市森林资源规划调查工作技术方案》的要求,实行责任包干,任务到组的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小班区划整理,转出43873个小班面积,完成小班的小班株数及蓄积计算,全区2023个角控样点及2080个小班已输入数据库。

在去年基本完成全区44.4万亩集体林地确权的基础上,我们加快林权勘界发证进程,切实做到林权登记内容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林权发证面积24.5万亩,占总面积的55.2%。

二、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为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我们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操作规则》、《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为指导,以“管死国家重点公益林,管住一般公益林,创造条件适当放活人工商品林”为基本思路,落实森林采伐管理各项制度。对人工商品林,在采伐限额允许的情况下,在采伐期内且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对生态公益林的抚育采伐或更新采伐按照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同时我们严格执行伐前调查、公示、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程序,建立了森林采伐管理登记台帐和伐区作业设计等制度。截止3月中旬,全区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2份,批准采伐林木684.61立方米,整个程序严格规范,得到了林农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

今年我们加大了对林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使征占用林地单位充分认识到乱征滥占林地达到一定数量要负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促使他们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第一季度向市局申报的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资料1宗,面积0.6667公顷。

四、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维护生态安全

根据《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我区制定了《00区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全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的签订、检查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截止目前,20xx年全区148936亩,国家、省、市重点公益林的75万补偿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已完成林业局与街、镇、乡、国营林场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32份,护林员管护合同正在签订之中。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二类调查”内业整理工作;

二是加快林权勘界发证工作,并建立林业要素市场,于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林改工作;

三是对生态公益林的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林政工作总结篇3

根据《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皖政办〔20xx〕49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80号)要求,结合我县20xx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水资源保护、利用、治理、监测等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20xx年水资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了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加快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按照水资源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我县参照《滁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于20xx年4月2日由我局对《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项目包括《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农业节水发展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5个规划,规划编制费用约200万元,目前此项工作已由中标单位开始编制,计划11月底出成果。

(二)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市局下达我县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行业用水分配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加以调整和储备,制定全县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计划,对全县145家规模以上企业下达了20xx年的用水计划并要求各企业年底上报20xx年的工业用水总结。

督促各用

水企业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制度,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初步建立县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三)加强了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由于我县尚未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只能依托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但频次较少,无法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我局3月开始筹划编制《来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计划年底前建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现在已开始采购仪器检测设备。

(四)加强了水法规宣传力度

在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我局组织了10人的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路段进行巡回宣传,悬挂过街横幅10幅,张贴标语150条,散发宣传资料500份。

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涉及水利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一)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立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制定了《来安县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方案》成立了来安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二)认真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将节水设施建设作为

取水工程建设验收的重要内容,未按照节水措施方案要求实施的,暂缓验收,直至整改到位。

三、水功能区整改情况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编制了《来安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整治行动方案》,增加屯仓、平阳、陈郢、红丰4处水库作为水质监控断面。

由水文局按月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的普查,共查处32处排污口,按照所属河流、水功能区、位置等信息详细登记。

通过排查情况,编制全县重要水域的纳污容量和各水功能区、行政区排污总量和限排意见。

四、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情况

严把新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我县累计对44个建设项目实施了水资源论证,并颁发取水许可证。

已发取水许可证的项目均开展了市级发改等部门审批、核准、备案、论证工作。

4.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xx]66号)有关规定,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

规范征收程序,水资源费征收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非税收入票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五、加强取用水监控管理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总量控制,严格水资源费计量征收,加强重点用水户取水全过程监管,我局对全县13家国控点和省控点取水户安装计量设施,实现重点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率和在线监测率达100%。

并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初步实现水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我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用水总量统计情况

根据水资源管理需要,结合滁州市下达我县2.966亿m3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我县的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严格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七、加强水资源征收力度

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征收标准的提高,我县也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缴管理,严格做到三个到位,即:征收执行到位、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不擅自减免、缓征或停止征收,确保水资源费征收量与许可量、用水计划、计量统计实现零差距。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征收水资源费48万元,其余非重点用水户,我局均于年底一次性结算,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八、地下水管理与保护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维护城市供水秩序

我局编制了《来安县自备水源井调查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非法自备水源井,针对自备水源井数量及分布,制定了《来安县清理非法自备水源井工作方案》,对于违法当事人取用地下水作为单一水源的,限期改用自来水,改水后由县人民政府关停水源井,全县共查处自备水源井48处。重点公路濮开高速公路新乡段。

林政工作总结篇4

xx县位于山东最南部,地处鲁苏交界,是著名的“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杞柳之乡”。全县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景区、1个银杏产业开发区、616个行政村,93万人。

近年来,县林业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立完善的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化体系”两大目标,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兼顾的原则,以搞好林业综合执法为契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的新模式,有效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推动了全县林业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54.3万亩,森林覆盖率30.6%。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木材检查先进单位”、“全国木材检查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林政管理先进县”、“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绿盾行动先进单位”、“全国绿盾二号行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转变执法观念,开拓执法思路

林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依法兴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林业发展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的需要,是深化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

我县2005年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按照“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相对集中林业行政执法权,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的工作思路,几年来,我们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全体执法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在省厅批准增加马头和新村两个签证点的基础上,先后在马头镇和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设立执法中队,负责xx南片、西片7个乡镇(开发区)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办理苗木、木材的检疫和运输。认真搞好木材经营加工集散地、苗木市场的监督服务工作,提高了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的办证服务质量。各中队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运输行为,及时反馈给木材检查站,形成中队与检查站协同配合的综合执法形式。林业综合执法服务车主动上门服务,强化了对源头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措施,打击了无证运输、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和打击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林业执法工作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模式。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队伍建设决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成败,我们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一是严把进人关。每年都从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在局机关内部,通过集中培训,综合考核,竞争上岗,将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群众口碑好的同志调入执法队伍。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对执法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制度,聘请市林业局和县检察院、法制局等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讲授《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学习内容,进行严格考核,通过现场观摩和实战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每年都聘请法制局领导,对执法人员的案件卷宗进行综合考评,对卷宗中出现的问题,当场解剖,及时整改,全面推动林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时刻紧绷廉政弦,要经受得住违法人员糖衣炮弹的考验,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执法者,提升林业执法形象。四是实行错案追究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实事求是、依法办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决。对于执法中的违法行为或者错案,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纠正。保证林业执法公平、公正。

三、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执法条件

为进一步改善林业执法办公场所,县财政拨付15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配足配齐了办公设备。目前,林业综合执法办公场所建筑面积1600多平方米,根据安全管理要求,高标准建成包括荣誉室、活动室、档案室、监控室等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办公场所,在一楼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林木采伐、植物检疫、木材运输、林权登记、勘界发证、抵押登记等窗口,提高了办公效率,方便了群众。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笔记本、台式电脑30余台,激光、喷墨打印机10余台,复印机1台,以及执法记录仪、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gps定位仪等办案工具,为林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xx县林业局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下大力气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新模式,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2011年3月,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涉林案件有奖举报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林业执法内部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了统一接警、统一调派,提高了执法效率。同年8月,又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林业行政案件网上办案系统,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将所有林业案件的受案、立案,上传证据,制作法律文书等操作全部通过网上办理,真正做到林业案件立案网上核实、证据网上展示、审批网上办理、监督网上进行、结果网上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涉林案件,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时效意识、证据意识显著增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我局正研究开发“林木采伐网上审批系统”,此系统将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和采伐公开,极大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率,实现执法流程的严格遵守,执法管理的环环相扣,执法监督的即时有效,防止和减少了执法不公和执法安全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下林业执法要求,xx县林业局将信息化建设推向深入,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开发了“天网工程”,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苗木市场和林区重要部位都设立监控探头,对盗伐、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同时,根据执法需要,为每个执法中队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实时记录林业案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勤,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履行职责,促进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森林资源

为切实履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保卫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保障林区稳定的职能,充分发挥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在“春季严打”、“冬季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中,各中队协同配合,周密部署,大范围、宽领域、高密度、多层次地主动出击,以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非法征占用林地,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将构成刑事犯罪的盗伐、滥伐、非法猎捕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及时移交给森林公安,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起到了查处一案、整改一片、教育一方的行政执法效果,得到了很好的社会评价。2012年,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检查、稽查木材2.2万余车次,木材流量80余万立方米,检查、稽查应施检疫森林植物2.7万余车次,查处违章运输木材及林产品200余车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程序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000余份,批采林木蓄积5万余立方米。加大对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共破获各类林业案件110余起,处罚违法人员130余人,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树立了林业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几点建议

(一)设立林政管理专项资金,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资源林政管理的能力建设,切实改变管理水平不高和基础设施、设备及执法手段落后的状况,适应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于县级林业执法人员,建议由省市林业局组织培训,每年定期组织1-2次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互相交流学习执法经验,促进林业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完善出台配套法规政策,提供执法依据。近年来,由于各地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和城市绿化,对古树大树的需求急骤增长,高额的利润空间导致非法采挖古树大树的势头愈演愈烈,加强古树资源保护刻不容缓。针对银杏古树大树保护,现有的依据主要有《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我县也制定了《关于加强银杏大树古树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但都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打击破坏古树大树违法犯罪行为只能参照普通的滥伐、盗伐林木进行处罚,处罚力度较小和可操作性差,建议从立法层面上考虑将破坏古树大树违法犯罪行为与普通的盗伐滥伐林木区别开来,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可操作性。

林政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区林政管理稽查站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整合了工作队伍和岗位安排。一年来,我站在林业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加强规范林业文明执法,为我区形成爱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按照试点先行,梯级铺开的原则,于4月18日全面铺开。从5月初开始,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全力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完成全区16.9万亩生态公益林确权划界工作。从8月初开始,我站又抽调4名同志参加全区商品林林改全面铺开的工作。

目前林改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区涉及林权改革村297个,已完成260个村,占林改行政村的87.5%;全区集体林地44.4万亩,已确权面积41.3万亩,占总面积的93%,确权总宗数6661宗,完成林权证办理发证面积15.6万亩;在确权面积中:分山到户面积4.02万亩,占9.7%;均股均利面积4.66万亩,占11.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8.68万亩,占45.2%;流转面积6.28万亩,占15.2%;基中形式面积7.66万亩,占18.60%。

2、严格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林业局内部分工,我站负责监督采石场等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在工作中将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工作作为重点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根据我区的特殊情况,我们将临时占用林地时效定为一年。由于我区的采石企业大部分都处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办证要报省里审批,且省局对破坏环境较严重的采石企业的手续办理实行控制等原因,导致目前我区采石企业临时占地的手续难以办理。至今我们只能对全区39个采石联合体全部进行gps卫星测图定位,建立电子档案,纳入微机管理,争取在这次二类清查时将地类进行调整后,使合法采石场办证率达98%。全年我站共依法处理临时占用林地60件,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0.5万元。

3、加强木材流通市场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遵照《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实行资格审核。经现场调查核实,报林业行政审批科审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事后监督,使其行为在森林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区共有木材经营户23家,加工户4家,其生产、经营加工行为都在我们的监管之中,尚未发生违法经营(加工)现象;全年共办理省内木材运输证126件,折合木材方数3326.03立方米,凭证运输率达98%;办理木村经营许可证23件、木材加工许可证4件,办证率100%;并对违法运输木材、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0起,其中违法运输10起,违法占用林地10起,无行政败诉案件和错案发生,处罚标准、处理结果公示率达98%以上,切实保护了我区的森林资源。

4、规范林木采伐管理,控制滥伐林木案件

一方面加强对森林、林木采伐办证、伐后管理,实施木材采伐现场监督,对还林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制止违法采伐、收购无证木材的行为。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办理程序,对所有的采伐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采伐可行性分析和采伐规划,认真做好限额采伐前的采伐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将工作落实到每株树、每个农户,为加强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林木资源做最大贡献。目前已经办理林木采伐135件,采伐林木蓄积量11484.4立方米,出材量7399.7立方米,折合面积2228.9亩,楠竹间伐4500株,活立木移植217株。

5、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我站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一是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人心。目前全区12个街道、乡、镇297个村,我们已派出四个工作专班,受益群众涉及1800余人,发放相关资料3350份。对采石企业业主的宣传主要是通过发通知,将法律法规附写在通知单上进行广泛宣传。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30份;对来站咨询或是接受处理的违法人员,站长同志亲自进行相关法律的讲解,让他们心服口服的接受。二是积极宣传我站的工作。我们已在××共青团网和××热线上发表3篇新闻;三是参加3次培训班和1次文明执法教育考试。一是参加区检察院区林业局联合举行的“防止渎职等职务犯罪”讲座;二是参加6月12日在我局召开的“如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座谈会;三是在10月中旬参加湖北省林政稽查队组织的“全省木材检验师”培训班;7月,参加全省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

6、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在年初工作会议上,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将在岗工作人员分成外勤人员和内勤人员,因人施用,因事设岗,完善了《稽查站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求大家认真遵照执行岗位责任制,各行其责;并制定了《××市××区林政管理稽查站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每日签到工作制度,由专人管理日常考勤,对于年内的工作根据相关情况分别实行加、扣分,在年终针对平时考核情况汇总,进行评优评先评奖。通过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实行,带动了我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个工作人员的作用,为保证我站的工作目标的完成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7、完成本职工作及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作为林业局的重要执法单位,不但是林业建设的一线生产者,也是林业建设的管理者和保护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⑴抽调人员积极参与雪灾调查工作;

⑵参加碳汇工程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⑶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⑷参加局工会组织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夺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展示了我站良好的学习科学文化成果和年轻党员的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⑸为支援汶川灾区,我站积极组织捐款活动,上缴特殊党费,两项共计4900元。

⑹全员参与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在林业系统中率先组织每人撰写一万字读书笔记,每人一篇自我剖析材料。

二、20xx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1、继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少年勘界、发证工作;

2、继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加大林地占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打击非法使用林地行为,立足以往成绩,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

4、抓好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流通市场的秩序;

5、继续贯彻执行森林限额采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通过今年积极努力的开展工作,我站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绩效考核目标,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只注重工作实绩,忽略了平时的业务和政治思想学习,缺乏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交流,执法过程中主动性和灵活性较差,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面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地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展现新时期林业工作者的新形象。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大家!

林政工作总结篇6

在局党组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经过林政股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本股室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林木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20xx年度省厅下达我县的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为64870.44立方米,其中群营林指标38557.563立方米。按照林木采伐限额管理规定,结合我县生态县建设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林木采伐的范围、作业设计、监管、验收、运输管理与育林金征收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将林木采伐纳入规范化管理。一年来,全县共采伐各类林木立方米,办理采伐证131宗,占年度限额指标的%,节余限额立方米,完全做到了压缩性批伐,为生态县建设和采伐限额执行做出了贡献。

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泌阳县是山区林业大县,林木资源存量多,林区面积大,林政公安力量薄弱,加之区域内交通便利,毗邻县区多,给我县森林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林政股与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林政稽查大队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多举并举,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了全方位监管。对林区内发生的各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森林火灾等案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类查处,林政、公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严管林、重执法,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查重处。一年来,共查各类涉林案件起,刑拘人,维护了林区秩序,很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三、林政工作

今年是林政主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最后一年,不仅要完成林政确权发证,而且林政档案管理、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都要完成,要顺利通过省厅验收。为此,党组班子成员分片包乡,齐抓共管,全县各乡镇总动员,经过共同努力,全面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并于10月份顺利地通过了省厅验收,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省厅于11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区12月底前必须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文本编写任务,20xx年1月完成省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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