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推荐7篇
如果个人见解不够深刻,写出的心得体会就很难得到他人的认可,自己要在深刻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才能写好心得,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1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2
今天,镇武装部的赫部长给我们作了社会生活和安全知识法制讲座,我感触很深: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否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加强安全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从学生一日作息时间看,除去睡眠时间以外,学生一天在课堂消耗的时间(包括作业),约占他们生活时间的二分之一。在这个长长的时间里,他们的认知、情感、性格、意志时时都在发展和变化着,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一般都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安全事故。学校是公共场所,学习是集体性生活,学生是未成年、缺乏责任感的人群,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做好的就是防范于未然。
防范于未然,重中之重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导之以行,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规范学生不参与不科学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青少年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在此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注意活动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环境里,家里受到父母的关心,校园受到老师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不是很大,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有些居室铺上地砖,滑倒受伤很危险,上几年就有户人家小孩室内吵闹滑倒,后脑碰撞在地砖上,而致死;特别是学校上下楼道、走廊都是坚硬的水泥或砖石,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伤,发生安全事故。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特别在清扫教室卫生时,同学们擦玻璃一定要注意安全。
4、防火灾。居室和教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课桌、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内玩火,更不能在室内燃放爆竹。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时,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有关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乱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注意饮食安全。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要注意:
1 、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味道就会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卫生质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三、注意交通安全。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出、旅游,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我们没有交通民警指挥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 、不要乘坐柴三机,车况不好、超载的车辆,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至路口时,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骑车转变,要伸手示意。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更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物骑车。
四、注意社会生活安全。
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报警电话的号码是110 。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中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规范性文件: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xx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
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xx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xx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3
本学期,学校德育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下面,我就自己的理解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所谓师表,就是指教师的道德行为和意志品质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和典范。
记得著名的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从小学生的心理特征来看,由于具有天然的“向师性”,又处于世界观、道德品质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大,易受成人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教师要能够做到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从思想到作风,从心灵到外表,从言行到举止,在各个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就是智慧的代表,高尚人格的化身。对于学生来说,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他们往往把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作为自己学习的内容,仿效的榜样。
由此我认识到,作为教师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仅在用学识教人,而且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育人。作为教师,无论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言语习惯、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都要以自己的良好形象教育和感化学生。但实际工作中少数教师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少数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造成教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使教师之间关系紧张,师表意识淡薄,缺乏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动不动就在学生面前对社会不良现象和学校内的某些不认同的做法发“牢骚”,或以贬低、轻视其他学科的作用和其他学科老师的威信来抬高自己,以己之长攻人之短,互相拆台,存在着严重的“同行是冤家”的旧观念和“文人相轻”的不良习气,忽视了“以身立教”的作用,这种风气我们要坚决改变。
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其实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因此有人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正是这一辉煌的称呼,使得社会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阔的胸怀;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
却忽略了教师其实也是一个社会人而不是神,忽略了教师在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讲究职业道德,要彻底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改变那种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把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4
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己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接受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带班时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耳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端庄自然的形象不仅会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对自己的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方便。
其次幼儿园教师应该热爱自己的职业,做事需细心、有责任心。幼儿园的工作包含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可能不小心忽略了个小细节,就会引来家长的不满。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对孩子无意出现的过失,教师要耐心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对一天不入园的幼儿给予电话询问,对长期不入园的幼儿应家访。幼儿生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接待时,请家长向卫生老师说清服药方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病情及服药情况。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建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耐心地把问题解释清楚,绝对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家长认可老师后,他们会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并积极协助老师的工作,这对今后家长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尤其对于新教师来说,能得到家长的认可会让我们信心十足的处理各种工作问题。
再次幼儿园教师需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幼儿园教师的内心需要充满着爱,把所有的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其实真的要做到并不容易。往往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的幼儿容易得到老师的关注和喜爱,而性格内向,默默无闻的幼儿容易被教师忽视。有时候教师面对班级里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给他们好脸色看,久而久之在他们心里便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这对他们的成长是不利的。每个幼儿都有自身的特点,可能有些幼儿闪光点多些,有些幼儿闪光点少些,但他们都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老师要用宽阔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种问题,耐心地去帮他们改正,我想只要老师用心,问题再大的孩子也会取得进步的。当你把所有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去爱、去呵护的时候,你不再会觉得带孩子是一件头疼的事情,相反你会发现他们身上个个都有可爱之处,是整天带给你快乐的开心果。
最后我认为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师不但要知法、学法,而且还要会用法。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我们应该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事业是一曲爱心赞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老师作为学生思想上重要的启蒙人,如果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助他们,他们一定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我们用爱心来浇灌,培养,愿我们的工作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5
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首先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法律的基本概念,也了解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最重要的是,通过对一些具体法律的学习,加之穿插其中的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了法律究竟是如何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我也发现原来在日常生活的很多细枝末节的地方,都存在着法律。在对诸多法律内容的学习中,给我印象深刻的,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应该算是《继承法》了,尽管在学习继承法,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课堂上时时刻刻都在“死人”,给人感觉有点“诡异”,但是继承法对遗产进行公平分割的办法,的确让人我了解了不少以前完全不懂的东西,真是受益匪浅。
不过,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我也感受到我国的法律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事情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比如,前几天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结婚问题,就是因为法律制定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之处造成的。其实在法律中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能否在上学期间结婚做一个特殊规定完全是举手之劳,但是就因为当初立法的时候没有进行全面、周到地考虑,造成了如今的法律漏洞,以至于产生了学生不服学校“校规”,提出起诉的事情。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例如新加坡把灭蚊、在公共场所不允许咀嚼口香糖这种“小事”都写入法律,我国的法律体制和法律法规涉及面还十分狭窄,只有一些比较“大”的事情被写入了法律。
总之,通过这个学期的法律基础学习,我对我国的法律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对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有了一个概念上的认识。这对我将来越来越频繁的与社会的接触将是一个极大的帮助,至少,我知道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
进入大学以来,我也算见识了不少大学的课程,可惜的是有些课程等到将来我们走出校园以后就再也不会用到,至少我们专业的同学没人打算将来从事如今专业所学的工作,所以如今学的那些专业课,将来能用上多少,都是一个未知数,学起来有些“浪费感情”,还有些我个人比较偏激的认为完全没有用处的课程,更是给人“鸡肋”的感觉——学之无用,弃之没分。不过,法律基础课到是为数不多的几门让我和同学们都觉得对将来进入社会后很有帮助的“实用”课程之一。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6
10月27日到11月27日,有幸参加了西宁教育局组织的赴上海徐汇区教育学习考察,在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进行了听课、交流、观摩等活动,亲历了五十四中教育教学全过程。五十四中学敬业求实的教师队伍,高效务实的内部管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无一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在徐汇教师进修学院参加的理论学习、读书活动、技能培训则让自己耳目一新、感触颇多,亲身感受到东部地区教育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理念之先进,教育行为之精细,在学习中,震撼与冲击时时伴随着我,对东部地区的教育和文化有了一次新的认识。现将点滴感受罗列如下:
印象之一: 五十四中学每周一7:40举行的升旗仪式。先是各班组织学生在教室走廊站好纵队,后在音乐声中有序进场——体育教师整队——学生代表主持——旗手出旗、升旗、奏国歌、唱国歌、——领导讲话——学生代表作国旗下的讲话——整队后各班在音乐声中有序退场。整个过程秩序井然,加上服装整齐,令人耳目一新。一是全体教师到位,据了解有的教师从家里到学校有一个小时以上的车程,若要不迟到,岂不是五点多就要起床?二是学生动作整齐,少先队员行队礼。而我们有个习惯,学生从小学升到初中,好象少先队员的身份就自然消失了一样,虽然上海市实施的是“五四学制”,但也说明上海的初中与小学衔接得很好。
印象之二: 五十四中学的教师不仅早晨要早到,而且整天都呆在学校。从课程表上可以看出,每天除了上7节常规课外,还要上1—2节拓展课和辅导课。教师的教学任务都很重,行政人员除校长、书记外都有兼课,科任教师周时数最多的达20节。走进办公室只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忙于备课学习、忙于批改作业、忙于学科交流、忙于和学生谈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中午也没有休息,从早晨进校到傍晚离校,几乎没有空闲时间。班主任更忙,除了完成教学任务外,课间还要到班级维持秩序,有时为了做通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仅要利用课余时间跟学生交谈,期间还要向家长说明和沟通,这让我感慨不已。这里的老师很忙碌,几乎看不到悠闲的人,连那保洁员也是一天到晚手不停歇。大家很自觉也很自由,自觉信守制度,自觉做好份内工作,你也可以在工作之余干你喜欢干的事。
印象之三:学校虽然占地面积只有17亩左右,但小巧精致,每个角落都非常干净、整齐,尤其是厕所,没有一点恶臭。学生训练有素,彬彬有礼,能主动向客人问好。
印象之四:建立课堂质量监控网络,其工作流程如下:制定督导方案→组建督导组→督导日期(每周两次)→召开动员会→督导听课(随机)→评课对话→效度报告→总结反馈→长效工作机制。 正因为督导工作的有力,学校课程设置规范,有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的现象。
印象之五: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校长的专业发展,上海的基础教育有高校和科研部门为依托,部分校长既有实践经验又有教科研工作的经历,理论、专业素养普遍较高。其次,教育行政部门注重校长队伍的培训与建设,特别是上海推出的校长的职级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校长的专业发展,形成了一整套校长素质测评指标和评价方法,使校长向专家型、学者型、思想型的方向发展。同时,上海的校长“经济负担”轻,社区对学校工作热心支持,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模式已形成,校长的工作环境良好,可以较大的精力投入教育教学管理,谋划学校的发展,这也为校长的成长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印象之六:素质教育不再是形式,学军、学农、学工固化在不同学段并成为高考必备条件。
印象之七:听了陆院长关于有效教学的报告后,才体会教学是不是有效,不是指教师有没有完成教学的任务,而是指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得好不好。有效教学是一种现代教学理念,是伴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对高效的追求而出现的。
感悟之一: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己成长的核心因素。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的教师成长公式:经验+反思=成长。华东师大叶澜教授指出,一个教师写一辈子教案不一定成为名师,如果一个教师写三年的反思,有可能成为名师。没有反思的经验,只能是狭隘、片面、肤浅的经验;不会反思的教师,他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至多只是经验的累积,能够不断反思的.教师,他的教育智慧就会随之不断增长。
感悟之二:学校文化建设是教育者的使命。
学校文化建设是时代发展对学校提出的迫切要求,也是学校特色发展的必由之路。优质教育是普九后教育者新的使命,教育优质化工程该提上议事日程,而学校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学习共同体文化,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是社会之必然,那么学校的先进的办学理念不仅要植根于校本实际,还要有相当执行力与细节力与之相配套。
感悟之三:有效教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内在需求。
有效教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内在需求;是中小学规范管理过程中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区域教育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有效教学应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中,特别是指导学生课堂学习过程中,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促进了智力的发展,在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学会了对知识的运用,能够学以致用,通过学习,学生的情感更为丰富,形成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这些才是教学有效性最核心的内涵。
感悟之四: 高分数也是素质教育的一种必然追求。
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的发展,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是普及意义上的基础教育,是真正的国民教育。
“减负”是必然,就是要砍掉学生过多过重的负担,减掉大量重复性的作业,过多的考试,教学质量的评比排名等,但不等于学生不做应该做的作业;不搞“题海战术”频繁的考试,不等于不要进行必要的考查和考试。“减负”的本质就是因材施教。要根据学生个人的能力和智力水平,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快乐地成长,使学习成为一种乐趣,一种幸福。
高分数也是素质教育的一种追求,分数制与素质教育并不相悖。而是要改变我们的评价模式、评价内容,使我们的高分数能代表高素质、高能力,那么,高分数也是素质教育的一种必然追求。
我心中的理想校长,应该是一个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与使命,具有奉献精神和人文关怀的校长,应该是一个珍惜学校的名誉胜过爱护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生命的校长,应该是一个不断追求自己人生理想和办学理念,具有独特办学风格的校长,应该是一个具有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具有极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的校长。
挂职锻炼是累积,是财富,更是使命。
挂职学习,看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上海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确实很先进(当然某些地方也存在困难和不足),有许多方面,很值得借鉴和学习,但这并非全盘否定我们自己原有的做法和成绩,因为我们当中也有不少学校做得很好。不过,在现有基础上,学习借鉴一些先进的观念和做法,有利于更快地、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上是我个人的认识和体会。最后,还有一个想法:要想让理想的教育变成现实,让现实的教育实现理想,真诚希望教育局今后能够组织更多人出去走走、看看、学学,开阔开阔眼界。虽然不可能马上让我们进步很快,提高很多,但我始终相信一句话:眼界就是境界。
读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7
20xx年暑假为了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自学《教师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为了能顾更好的完成教师这一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学习教师法是一条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径,因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通过本次学习,我为以后的工作总结了一下几点努力方向:
一、关爱学生,言传身教。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我在工作红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在教育教学中我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教导学生,影响学生,真正做到言传身教。
二、刻苦钻研,提高自身素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享受权利,严履义务。
通过学习,我清楚地了解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教师作为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如果不懂得一定的法律,或者知法却不懂用法,不懂得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是与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很不相称的。合理使用权利,懂得用法律这个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维护法律的一种重要表现,也是我们当教师的应当具备的一种重要素质。在学习中我也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应当努力遵守的行为准则。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的一定的义务和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尤其是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要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程,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要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模范带头。
通过本次学习,很好的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要以法律为准绳,模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在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抗争到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学生,保护我们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坚决抵制毒赌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自身不参与,身边的人参与要勇于制止,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各项公德,努力塑造和维护好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教师师德师风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