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酷作文4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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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酷作文400字篇1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在孤寂的时候,书籍使我们欢娱,远离一切痛苦!
书籍乃世人累积智慧之长明之灯。天真而又无知的幼童没见过彩虹的美丽;未曾经历过一战的硝烟;不明白人世间的真、善、美与恶;没有尝过艰辛后的甜;没有……但他们可以以读书来寻找蝴蝶的`脚印;来了解南京大屠杀的残忍;来确定的伟大思想;来懂得长征的艰辛与伟大;来……书籍引导着他们幼小的心灵。
良书即良友,今日明日,直到永远,决不改变。书籍是精神的粮食,我们只有不断的进食才能保证我们的身心健康,老人更是如此,了解知识,应用知识,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书籍帮助着他们,照顾着他们。
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的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的享受时刻。书籍有无穷大的魅力,吸引着我是我忘身
于自己,成为书中的主人公,与他一同兴奋、紧张、欢乐。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快而舒畅的诗,好象新生活的钟声在我的生活中鸣响了。并且书籍永远不会背弃你。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
我最酷作文400字篇2
今天姑妈带我、表哥和表姐去游泳。
我跳进水池里,本以为会游泳,可是我却扑腾了几下,喝了好几口水。
姐姐看见我这样,便过来教我游泳。首先学憋气,姐姐告诉我,要深吸一口气,然后在水中憋住。我照着做,结果又喝了好几口水。姐姐耐心地教我憋气,又练了好几遍,终于学会了憋气。
接着姐姐教我学漂浮,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姐姐告诉我要保持身体放松,同时憋气然后手脚抬平,就会浮在水面上,如果有紧张或害怕就会沉入水中。刚开始时姐姐用手托住我的身体让我慢慢适应,后来姐姐慢慢把手松开后,我居然能够把身体浮在水面上了。
最后,姐姐教我换气和手脚的动作,姐姐说:“头在水下时,双手要合十,并且在头上伸直;当换气时,手要向两边拨水,然后回到胸前,在回到伸直状态。”姐姐说完后,就托着我进行练习。
我刚学会游泳,天色就晚了,于是姑妈就带我们回家了。
虽然我还没完全学会游泳,但是游泳带来的兴奋的心情已经在我心中荡漾,无法抹去。这就是我在暑假最难忘的一件事——第一次学游泳。
我最酷作文400字篇3
很小的时候,每当我问起我为什么没有外公的时候,爸爸就会严肃地告诉我:“艳子是有外公的,只是外公去另外一个世界度假了。”“那外公为什么不带上外婆一起呢?”“因为啊,外婆告诉外公,总有一天是她将所有事情做完的时候,到那个时候,外婆就去找外公……”
于是我对外婆便有了一种莫名的依赖。常不顾一切地走一两个小时去到外婆家。每次去,外婆都会用她那早已布满邹纹的手为我擦擦汗,我至今仍能想起那种感觉,粗糙的皮肤抚摸着我的额头,发起轻微的“沙沙”声,让人感到舒服。
舅舅告诉我,外婆人很好,不仅如此,而且还任劳任怨,这让我对外婆的依赖更深了。外婆常常坐在门前,眼睛盯着前方,然后一坐就是两个小时,随后长叹一声,像是吐出一口浊气,走进了屋里。不说那时候的我没有看懂外婆的眼神,就是现在也没弄懂。
后来我去问了她,她只是摸摸我的头,笑着道:“艳子还小,等以后就知道了。”然后转身,摇摇晃晃地进了屋。每次想起外婆当时的眼神,我都会感到迷茫……
后来在我五岁那年,我们一家六口来到了这里。来之前,我去看了外婆,蹲在她身边,听着她讲的一些道理,一些经历,却没有认真听,满脑子都是要离开大山的喜悦和将要离开外婆的悲伤。我也曾想,就在大山里吧,就在大山里陪着外婆,但我对外界好奇和向往,终究还是战胜了这个想法。
我依旧清晰的记得,我们离开的那天,外婆不辞辛苦地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来送我们。我在车上看着外婆慢慢举起手,向我们挥了挥,眼中尽是不舍。九年之久,与外婆见面的次数也不过两次,午夜梦回,也常梦到外婆和蔼的摸着我的头,常梦到与外婆到处走,东一家西一家的窜。突然惊醒,泪又沾湿了枕头。
外婆,是很亲切的一个称呼,不会忘的……
我最酷作文400字篇4
我喜欢的动物是狗,所以我也养了一条狗。它一身雪白的毛,两只大耳朵时不时的甩动着,还有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我,那水汪汪的眼睛下面有一个黑乎乎的圆鼻子,它那胖乎乎的大肚子下有四只黑色的`爪子,我想给它取个名字,妈妈说给它取个洋气一点的名字,我便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波比。
波比还很调皮呢!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发现我的一只拖鞋不见了,我便把家里搞了个天翻地覆,还是找不到,过了一会儿,我的小波比叼着我的拖鞋兴高采烈地向我这边冲来,我还以为是它把我的拖鞋找回来了呢,其实是它把我的拖鞋叼出去玩了,现在它玩累了,要休息一下,就把我的拖鞋叼回来了。
同时它还会帮我找东西,有一次,我到外面野炊的时候,正准备把我的手机拿出来玩玩。我一摸,怎么没有啊,我又仔细看了看,还是没有,我对波比说:波比,你帮窝棚把手机找回来,我就给你一根骨头!波比立马开始行动了,没过几分钟,波比就把我的手机找到了,原来我把它放在了车上没带下来,我马上拿出可一大根骨头放到波比面前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狗。
我最酷作文400字篇5
它和老鼠差不多,但他与老师不同的是它的尾巴和兔子一样短的——仓鼠。我管它叫球球,因为她蜷缩起来,就像一个毛球境界的白毛之间,掺杂着一些淡黑,形成了一个十字,看着十分的`的威武霸气!他大概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就来到了我们家,之后我就和球球产生了感情,美到我为他良逝世,她都会走在十分跟前,等我的手伸出笼子后,它才开始吃。而我在搜“仓鼠”的时候,“度娘”告诉我:仓鼠对人体的气味非常敏感,所以不要和他挨得太近,小心他把你当成怪物而误伤你。看完后我想:这也许是求求把我当成了朋友吧!球球也按时运动,每天跑“跑轮”,有时把笼子的铁丝当做单杠,做“引体向上”。当他遇到猫的时候,就会得到的身后像小姑娘一样。到了晚上它就开始“越狱”了,球球非常的聪明,它把头先扭过来,再用牙咬着笼门往上提,然后趁机把头卡在门那里,再用脚蹬几下就成功了,所以我不得不给它换一个笼子。
有时出趟远门,几天不回来,居然没饿死,回来一看腮帮子鼓鼓的,一定是藏了许多食物,我想这就是它叫仓鼠的缘由吧。
我最酷作文400字篇6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