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5篇

时间:2024-01-19 14:41:06 分类:心得体会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中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更深刻的了解,读后感是文学教育的一部分,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和文学经典,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5篇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1

“任何希望都会带来温暖——

虽然过去的生活充满苦涩;

不必太在乎过去的得失,

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这是写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首页的一段文字,这个假期我反复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脚腕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为了活下去,在这个信念支撑着下,他扔掉了金子、匍匐前进、吃生的小鱼和草……最后,他的胃失去了知觉,感受不到饿了。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为了战胜这匹令他时刻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病狼,他诈死,引诱狼过来,然后,一把抓住他的喉咙,然后翻个身,压在它身上,不断对狼进行伤害。最终,他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他成功了。他继续前进,不久就被一艘船给带回去了。他,获救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反抗,不屈服,不放弃。他是多么的坚强。想想我们的身边却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为一次考试失败、一点误会、一些挫折、一点儿不足挂齿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意志薄弱,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却又如此强大,强大让你不管面对什么,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像故事的主人公这样去热爱生命,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艰难处境也能绝处逢生。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怀着希望,坚定信念、不怕磨难,做一个笑到最后人生的赢家。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2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感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好处。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应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就应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就应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是否成功,选取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取感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取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取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以前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期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明白,人生路上不仅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感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3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需要我们用执着、勇敢、顽强等精神去进行抗争和搏斗夺得胜利,当然也许持有一颗善良的心,加以辅助,让我们一起热爱生命吧!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4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主人公的坚强斗志深深的感染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篇5

多数人对生命有着深沉的热爱,因为它如此脆弱;

许多人对美酒有着偏执的迷恋,因为它如此醇香。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请用“坚强”温一温生命之酒。

——这是我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小说集的感受。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一如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老狼……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让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新生。

其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甘心死去呢?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

“我绝不会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是杰克伦敦的座右铭。

这部小说集中的《一块牛排》让我发出了“岁月凌迟着你我”的感慨。岁月,虽然积淀了经验和智慧,但也带走了力量和激情。乱拳打死老师傅,汤姆-金纵然拥有千百种不犯错的套路,但终究不敌年轻拳击手瞬间满血复活的“乱拳”。一块牛排只是心底的渴望和精神上的幻慰,因为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经受着岁月那把杀猪刀的凌迟。

书中小说《白人的方法》文中有句话深戳痛点:年老是人生永恒的悲剧,一个人一旦步入老境,虽然还未死去,但生活对他来说已无乐趣可言。希望对于他们而言,早已死去。

长江后浪推前浪。在岁月面前,所有人不得不低头。我们唯一应该而且只能做的就是,当还是后浪时,请不断积蓄能量,不断强大自己,以免在追逐前浪中迷失自己;当成为后浪时,请大度地携带追逐者,让他们顺利地把自己推向岸边,敞开前进的道路。

另外一篇小说《叛逆者》让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约翰尼六岁开始照顾弟弟妹妹,七岁进纺织厂做工,八岁在另一家厂找了个活干,九岁在玻璃厂做计件工并成为出色的工人,十四岁进了上浆车间,十六岁进了织布车间……这是多么辛酸的经历!但为了这个家,小约翰尼就像一头干活的牲口,不敢有任何的幻想和精神生活,以致他的双手和整个人仿佛就是机械的一部分。

“我来说给你听,”十七岁的小约翰尼终于发出内心的呼唤,“我累极了。”这是他歇斯底里的低诉。他一年要完成一千两百万个同样的动作,他从没快乐过,从没有一点空闲时间。那一刻,他选择了叛逆,选择了漫无目的的出走。至于未来在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长子如父”。小约翰尼的经历于我而言有较深的体会。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或许哥哥也是如此辛酸吧?读完这篇小说,我眼角含泪。

当然,这部小说集里还有很多值得品读的文章,有兴趣者只有一读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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