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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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其中,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成为新条例的亮点。
可以说,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按照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对原《条例》进行较大修改、充实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如何构建“社会和谐”的运行机制,是当前党执政兴国所必须认真解决的社会课题。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通过回答“如何畅通信访渠道、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如何强化工作责任、如何维护信访秩序”等四个方面问题,形成了一套有序而比较完善的信访机制,并且成为建立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运行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信访条例》体现了“透明、人本、服务、高效、问责、合作”等一系列新理念和创新精神。主要有以下六方面:一是允许疑难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二是建立信访问责制度;三是细化信访便民原则,有利于提升信访的效率,减轻信访人的经济成本与负担;四是明确依法保护信访人;五是首倡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六是明确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在维护信访秩序上有新的突破。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2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实施《条例》为统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
二要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要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检察履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3
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4
20xx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4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其既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法规,又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党内法规。在5月1日即将实施来临之际,铜川公安王益分局王家河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张鹏涛所长在专题会议中,首先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辖区群众了解《条例》、遵守《条例》。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人民至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新时代公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后,民警和辅警代表进行现场发言,端态度表决心,畅谈自己对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结合自己在基层一线所接触到的信访人事件进行以案说事,回顾总结信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不足,以及在今后工作中对信访维稳所寄托的希望和信心。
这次专题会议召开的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大家热情高涨,掀起了学习条例的新高潮。
作者:周春辉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6
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25日至2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会议代表,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信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问候。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奋力谱写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信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站在新征程的起点上,更要聚焦信访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奋力开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厚植民生情怀,化解信访难题。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可以说,抓信访工作就是抓民心、抓发展、抓稳定。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一方面,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制度,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增强工作科学性,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积案,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另一方面,坚持稳字当头,全力推动“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打好信访重点领域攻坚战、重点群体攻坚战、重点问题攻坚战、重点人员攻坚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施策。强化问题导向就是以解决问题为方向,少做与问题关联不大、不做与问题无关的无用功。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艰巨,更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靶向施策,开创信访事业发展新局面。围绕解决信访工作中的薄弱点,加大落实力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绝不推诿扯皮,将群众问题解决好、群众利益维护好、困难群众帮扶好。对信访人反映的不合理诉求,注重把握好政策界限和法律原则,认真解释、耐心疏导。同时,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等行为,尤其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或办公秩序的重点人员,坚决依法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筑牢责任之基,主动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要敢于担当责任,主动解决问题。一方面,坚持信访工作涉及哪方面,担当作为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主体责任落实、防止矛盾激化、找不足补短板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把履职尽责当做考验责任担当的“磨刀石”,强化责任担当。另一方面,紧盯工作落实,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责令整改纠正,对涉嫌违纪的及时查处问责,以有效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还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诚心实意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陈康 孙慈镁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7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充分认识《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当前重复信访积案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二要全面学习广泛宣传,要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活动,使《信访工作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全民的守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基层干部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三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提出的体制机制,抓紧研究拟定各项配套制度,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五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基层信访工作质效,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8
今天上午,我县组织300多名干部进行了《信访工作条例》的培训学习,深刻感受到了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当前,群众的上访问题比较多,比较难以解决,困扰着许多部门,影响着各级干部的许多精力。我们说,群众上访没有什么可怕的:有道理的解决,没道理的解释,无理取闹的、违法的处理。信访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意识,就是武装各级干部,用法制管理社会、管理人民群众。法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管理人民,另一方面管理干部。信访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就是消除群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混乱状态。从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中,使群众的上访、闹访等事件逐步减少,则我们的社会就进入正常的法制轨道啦!
群众上访,说明我们管理、治理社会的工作有问题,是正常的;他们上访,就是要把我们没有处理好的问题纠正过来,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因此,我们切不能因为那个地方发生了上访上访的事件,而不是根据上访的内容去处理基础的干部。过去,许多基层干部害怕发生上访事件,一方面派人在北京截*,另一方面雇人看守老上访户,结果形成很坏的影响,造成基层“乱捂盖”上访群众,一到关键时期,就派人跟踪,乱花了许多钱,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和精力,把正常的群众上访演绎到了其他方面去了,而且“惯坏”了上访群众,这不是应该的。
群众来上访,我们接访,就要向群众说清楚:这个问题应当不应当解决,应当怎样解决,把有关的内容向群众交待清楚,决不能使群众因为一个问题而形成多次上访,还要给群众拿上字据。而那些不能、不应当解决的,或者应当走法律程序的,应当向群众解释清楚。而那些闹访的,要坚决处理,决不能给“留下”可乘之机;我们不把握原则,不进行必要的斗争,谁“耍赖”就可以得到不应有的好处,那怕是一点儿也不行,为了大家的利益不能开坏的口子。
我们的政策内、外都有人,大部分人得到利益,一部分人没有利益,那么政策就要研究好得到的人如何补偿没有利益的人;补偿合理,则政策正确,反之则错误。过去的“三拍”干部,觉得自己很有才能似得:没有公开招标的工程,开发商的利益“太”丰厚了,都无法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了,结果闹出上访事件的;人口密集,设计的道路不能容纳的;水、电、路;通讯、医疗、教育的;当前、今后和将来的,都要科学、合理的,绝对不能“三拍”的。如果今后继续因为“三拍”而引发了群众上访,则《信访条例》规定了问责机制,所以我们的干部把握好自己的原则和职责。双向责任书,具有沉甸甸的分量的。
想腐不能腐,不作为、渎职也不行,人民的公仆只有为人民服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