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6篇
不少同学在写作文时会遇到写不出的困境,要坚持下去,很多同学通过写作文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自信心,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1
五彩斑斓的童年,欢歌笑语的校园,酸甜苦辣的生活。总有那么一些学习上,生活中,校园里的伙伴,朋友,同学陪伴着你一起成长。让你体验生活的快乐,教你学会学习的方法,和你分享心酸快乐。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伙伴,朋友和同学,戴天宇就是其中的一个。
在我们的班级里,有一个聪明的小天王!他的个子不高,但长得很敦实,他的胳膊和腿真像成熟的玉米棒。长得圆圆的,红扑扑的脸蛋是圆圆的,巧的是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也是圆圆的。我最喜欢他笑了,笑起来,两只小酒窝就会露出来,显得很可爱,他一笑那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变成两个弯弯的月牙了。他那红红的小嘴最爱说笑话,说起话来,那弯弯的月牙又出现了。当他思考题目的时候,脸就会一下子变得通红,眼里闪烁着智慧的光。他便是我们班的小小班主任助理。
小小班主任助理可忙了,上课了,就要把大屏幕拉下来,下课了,就要把它升上去。有时候他忙了,就把这个忘了,上英语课时,我们还要录影机。王老师要用了,他也会把这件事忘了,录影机坏了,也是说了好长时间才去换,你看我们的小助理是不是很忙啊!
他不但聪明,有时候发火起来,也特别的凶。
瞧!他碰上了他的死对头启逼,和江健,也不知道他们俩是怎么结仇的。为什么会说说是死对头呢?
要考试了,严启啊!江健啊!都会时不时的来摸他的脸,拿他的笔之类的。这时,他就要发火了,脸也一下子通红。严启,江健就是他的死对头。跟他做同桌的时候,有时候,他就会把笔袋全塞我课桌里。一支都不借给他们,也觉得他特别烦,也特别的小气。有时候他也特别的坏,那次,我买了一支很可爱的笔,他见了,就会拿来,东看看西看看,觉得好玩,就拿在手上,不放手……让他还,就说:借玩一会嘛,又不会把你的笔吃了。你看,他是不是很坏,可又觉得他十分的幼稚。
他也特别会帮助别人,每当朋友有需要的'时候,他总会伸出援助的手,去帮助他人。同学来问他题目,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给他讲解。会宽容他人,有人做错事了,他也会及时帮他纠正出来。但他也不是什么事都做得很完美,有时候也会出一点小小的差错呢!
朋友,同学是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多少笑声都是同学唤起的,多少眼泪都是同学揩干的。同学的港湾温情脉脉,同学的清风灌满征帆。朋友就是悲伤时可以倾诉的对象;朋友就是希望分享快乐的同伴;朋友就是自己永远也不想摆脱的人。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2
在原来的班级里,我有个特别要好的同学,她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伙伴。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学习,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她就是乐于助人的“袁萌”。从二年级开始,一条友谊的锁链就把我俩紧紧连在一起。我没有与她有过争吵,我们互相帮助,亲密得像一个人似的!袁萌长得可爱,乖巧。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最引人注目的是她头上扎着一条小马尾辫,一甩一甩的,非常惹人喜爱。她不仅长得可爱,而且她很愿意帮助同学!记得有一天,下起了倾盆大雨,小伟忘带来雨伞,正在楼梯口走来走去。袁萌见了,之间她马上跑过去,说,“小伟你怎么啦?是不是忘带了雨伞?没有关系的!我有雨伞,我们俩一起回家吧!“小伟用那感谢的眼神望着袁萌高兴地说:”“谢谢你,袁萌”。在回家的路上,袁萌为了不让小伟淋着雨,怕她感冒,老是把伞往小伟那边移。自己却被雨淋湿。小伟问她:“看你都淋湿,这样会感冒的”。袁萌却莞尔一笑地说:“感冒我一点都不怕”。
从这件事上可见袁萌真是为自己想得少,为他人想得多的人啊!她不仅帮助同学,还帮助过我!记得让我最刻骨铭心的一件事:有一次考试上,同学们都在准备用具,我却忘带了尺子,没有尺子那行?回家取已经晚了,我非常急!这时袁萌看见我那副着急的脸,便走过来,问我:“何舒淇你怎么啦“?我心急如焚的回答道:“都怪我,偏偏在这时候,我忘带了尺子”。
袁萌二话不说马上跑到自己的位置上,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新买的尺子“啪”的一声折断了,把其中的一半给我了,我一下子愣住了,“啊?新买的尺子呀!”我深情望着她,手里握着那半截尺子,不知说什么好,却冲我微微一笑;“快拿去用吧!”这是上课冷响了,我赶紧回到座位上等待考试。放学后,我小心翼翼地把尺子放进笔袋里,像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一样看待。”这就是她!一个让同学认同的好伙伴,也让老师认可的好学生。我永不忘记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更忘不了我和袁萌的那段友谊,我为有过这样的好伙伴而骄傲,高兴和自豪!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3
在我们五(1)班中,有许多的男生都有自己的特点,今天,我就透露一下自己的隐私,告诉你们我最喜欢的男生。
我喜欢的男生分为两种,但是这两种分出来,那大家就会以为我什么男生都喜欢了,“是的,”我告诉你们,“我喜欢我们全班的男生,不过,我最喜欢的类型表现在两个男生中,他们俩我最喜欢。
他们就是:陈奕廷和徐照旺,大家都知道,他们两个的性格相反,一个内向,一个活泼可爱,那么,我为什么喜欢他们呢?我下面慢慢地跟你说。
陈奕廷,他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小大人,他平时下课了,当别的同学都出去玩了,他基本上都坐在座位上,偶尔跟郭有荐这几个好朋友玩,这就是我发现到他的第一特点。他还爱看书,数学也很好,许多的老师都经常夸奖他,虽然他上课只举手一到两次,但是,每次的回答是那么的丰富而有价值,这是他的第二大特点,还有,他上体育课时是那么的认真,做操时尽管有人骚扰他,但是,他都毫不理睬,我就喜欢他这样子的,这是他的第三大特点。不过,像他这样这么文静的男同学,特别是男同学,我为什么还会喜欢他呢?哦,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他和我上幼儿园时的性格很相似,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别人都管我叫“小哑巴”,尽管当时我还不知道,觉得这个名儿真好听,因为有一次我拉大便拉到了裤兜上,但没有说,等老师发现时,就把我的裤兜给扔掉了,你说,我们的性格像不?
我为什么喜欢徐照旺呢?因为徐照旺的性格像我现在的性格:他总是活泼的,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他非常的热情,班级里要搬水了,他肯定会第一个举手,总之,他是我们班最热情的一个,我非常喜欢他跟我同一个性格。
我非常喜欢这两个小男生,我会和他们一直做朋友,一直会……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4
我最喜欢我们班的朱轩伯。但是他有点邋遢。小小的鼻子显得他非常可爱,他的嘴笑起来那眉毛弯得就像一只龙虾,因为他戴了牙套,所以说起话来让人感觉特别好笑。
星期天,我和他还有他妈妈兴高彩烈地到韩菲乐园玩,我俩有说有笑,高高兴兴。玩了一会儿,我们又累又热,好像有什么心灵感应,一同说出:“我要吃冰棍!”然后迅速地问了问那位卖冰棍的阿姨:“多少钱一支呀?”“十五块钱!”朱轩伯一听惊呆了,脸都黄了,急忙拉着我就走。
“干嘛呀?”我不解地问。他似乎有了主意,一边拉着我一边一本正经地说:“这些冰棍都有病菌,没看那黄的发绿,绿地发蓝……”“哪有啊,明明……”我争辩着,不过没等我说完,他就一把把我拉了出来,“还是到别的地方买吧!”说着把我拉走了,还说这些冰棍有害,千万不能买!我听得晕头转向。
在回家地路上,朱轩伯笑了起来,我迷惑不解地说:“笑什么?我知道你就是不想让我吃冰棍呀!真是卑鄙小人,还……”朱轩伯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受骗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病菌呀,那儿的冰棍太贵了!”“哦!原来是不想让我花冤枉钱啊,你直接说一声不就行了吗?也用不着用这种手段来骗我呀!”
他就是这样的节约,从不乱花钱,在他的影响下,我也不像以前那样乱花钱了。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5
我有一个好伙伴,他就住在我的隔壁。他在学校的优点是:“上课认真听课,作业从来不欠交。”缺点是:“写字写得一个太大,一个又太小,写作业时粗心大意。”他在家里的优点是:“很听爸爸妈妈的话,”他在家里的缺点是:“一看见我有好吃或好玩的就叫他爸爸妈妈买。”我的伙伴有好玩的就给我玩一下,有好吃的也给我吃一点。我的伙伴当我有烦恼的.时候帮助我。
就拿上次来说吧!上次流行悠悠球,奶奶没有钱。爸爸妈妈又不给买,使我很烦恼。我把我的烦恼告诉了我的伙伴。悠悠球两块五毛钱一个,我的伙伴知道了我的烦恼,他为了能让我玩到悠悠球,于是,他就跟他妈妈说:“妈妈,我想买一个悠悠球。悠悠球两块五毛钱一个,”他妈妈就给了他两块五毛块钱。其实他根本就不玩悠悠球,他是要买给我玩呀!然后,他就买了一个悠悠球给我!
你们知道我的伙伴是谁吗?他就是小蔡!
他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个子高高的,又白又瘦的他就是我的伙伴——小蔡。
他是一名善良而又喜欢帮助同学的少先队员。记得有一次,我们俩一块回家,一路上畅所欲言、无所不谈。可到了车站时,我摸了摸口带,呀!“我的车钱丢了!”“看看你的书包里有没有”他对我说。可我找遍了,却还是没有找到。我把眉头皱了起来。只见他也皱着眉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五角钱三站,一块钱六站,一块五九站,还有三站,怎么办?”我疑惑的问他:“你在说什么?”“啊!没什么,你的钱不是丢了么?我借你五角。”“可你一天不就两元,只够你坐车回家。“今天,我——我带的钱多。”说完便把钱塞给了我,上车走了。
刚开始,我觉得他借给我钱是应该的,因为我们俩是好朋友,好伙伴吗!再说他带的钱多。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却“骗”了我。到了第二天,我才知道他昨天只带了两元钱,借给我了五角还剩一元五角,这些钱只够他坐到离他家还有三站的地方,他只能走,难怪昨天他在车站嘴里总是算着什么。
我深深地被我的伙伴——小蔡所感动。“谢谢你。”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6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在我们的校园网中,有一封表扬信,那是一个大哥哥传来的,这是这么一回事呢?原来是我们班的小甘在星期六的时候在草丛中拾到了他的钱包……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