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后读后感7篇
想要写出有意义的读后感,就需要进行深入的阅读,只有对书籍内容有全面把握才能有所体悟,读后感是对作者用词和叙事手法的评价,是对作品内涵的解读和理解,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过年后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过年后读后感篇1
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过年后读后感篇2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探险家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书中分别讲了南海有飞鱼、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大象学校、清清回水湾等探险故事。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和大象学校。
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故事讲的是:刘先平先生和他的同事们去梅花山寻找华南虎,然而,到了那里却没有华南虎的踪影,可是刘先平先生他们并没有放弃,努力寻找华南虎的踪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他们找到了华南虎的足迹和痕迹,他们兴奋不已,可刘先平先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华南虎这么少呢?他认为华南虎减少的原因可能是在这里有人捕抓华南虎,所以数量减少了。从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要保护华南虎,因为它是我们国家稀有的动物之一。
从大象学校故事中,我知道了大象有一个多功能鼻子。能觅食,从树上卷起枝叶,从地上卷起青草,然后将青草上的土甩干净;象鼻的前端还有两个像手指一样的突出物,可以捡起小东西;用鼻子吸水,喷入嘴中或喷到身上;象鼻还是自卫武器,可以变成橡皮棒,赶走敌人。此外,大象非常讲究,用长鼻子卷起地上的原木,按次序将它们堆成木垛,可稍有参差,大象就会把它们重新堆好,若哪根木头很调皮,堆上去了又滚了下来,大象会再次卷起放上去,几次三番,直到木垛两头整齐得如用刀切过一样,才满意地卷起另一根木头。
通过读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一书,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美妙,让我在阅读中不知不觉的受到了启发和教育。今后,我要当保护环境的小卫士,不断探寻大自然的奥秘。
过年后读后感篇3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过年后读后感篇4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squo;谈情squo;,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squo;爱情squo;,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过年后读后感篇5
内容简介:
毕淑敏是本书的作者,她是一位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作家,《红处方》这本书是她的代表作之一,由现代出版社出版,出版后曾被南方周末评为该年度最具影响的十本数之一,并获得首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大奖。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她现实的笔触所深深震撼和吸引。这本书的故事主要发生在戒毒医院,主人公有善良的戒毒医生简方宁,作家沈若鱼,也有被欲望缠身的医院护士栗秋、孟妈以及丧心病狂的戒毒者,小说围绕他们讲述了一个关于欲望的陷阱。小说极具现实意义,警醒我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摆脱极度的欲望,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读后感:
书中欲望重重,戒毒医院的各色人物,大多都属于欲望的化身,其卑劣的行径 ,以及被欲望扭曲的灵魂让人毛骨悚然。庄羽是主要的人物之一,她美丽,她拥有完美的家庭和完美的婚姻,但却在空虚和寂寞的无尽欲望中,爱上了毒品带给她的快感,从而陷入了扭曲的人生里面。她与深爱她的丈夫支远因为吸毒而成为性亢奋者,在医院的公共病房公开地做爱;面对简方宁的美丽纯净,她陷入了极度的心理不平衡,最后也让戒毒医院的医生简方宁染上了毒瘾,两者同归于尽。有一位伟人说: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这样的结局是让人想不到的,简方宁放弃了家庭,放弃了外面的美好世界,把一生都献给了戒毒病人和戒毒事业,可也却被自己全心全意对待的人如此伤害,也许是她太善良,也许是吸过毒的人都有一颗贪婪无止尽的心,包括贪婪美好的生命。在最后她用仅有的力气向人们呼喊:世界上善良的人啊,请热爱生命。在这个世界,我们彼此追求着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的感觉,但万万不能的是走上了邪道,追求变态的享受,最后欲望缠身,无法自拔。在戒毒医院这样的熔炉里,还有各色的贪婪角色,如护士中的狂人栗秋和孟妈,前者因为仰慕贵族气派和风范,费尽心思地将有身份的吸毒分子作为自己的结婚目标,把玩弄女性成瘾的吸毒病人的吸毒病人北凉当成翻身的救命稻草。因为她想:住在这里的人,别看现在瘫软如鬼,真要戒了,就是另一番光景了。他们要么手狠心毒,要么道行广深,法力无边,要么树高根深,总是绝非等闲之辈。后者装着慈善的外表在医院卖笑,却假公济私,靠充当住院介绍人牟取暴利,也偷医院的病人简历来掌握客源,以此自设戒毒诊所;还有混迹于戒毒医院的拜金者三大伯,轻车熟路地混进医院秘密贩卖毒品,赚不义之财;还有一位手持戒毒秘方的人秦炳,向医院索要重金失败后,便卖方求钱,将它转手让给外国人。
身处于学校这座象牙塔里的我,从书中感受了震撼。但在如今社会中,欲望也如90年般盛行,道德不断在沦陷,怨声载道,失去了自身的和谐及社会的和谐。作者对欲的描写,使得小说始终笼罩着悲凉的色彩。欲望让人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时候使人间充满了苦难。毕淑敏开出的红处方意在警醒我们:任意肆虐的欲望犹如毒品,在欲望控制下的幸福追求如同被毒品控制了一样,只是伪幸福,实际上是把自己引向地狱,追求幸福快乐的欲望不是罪恶,但必须控制在理智的范围,治欲犹如戒毒。
所以别让欲望控制我们,多想想生命的意义,怀着对这个世界的爱,走完这一生。
过年后读后感篇6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过年后读后感篇7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文学作品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不会欣赏,可能是因为不会品味,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去阅读他们的兴趣。
那天放学,我正写作业,妈妈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讲一讲知识积累的重要性了。”起初我不耐烦,在学校老师唠叨完了回家爸妈还要唠叨,我耐着性子听她说完,然后笑着说:“妈,我记着了,有时间一定去看,你就放心忙去吧。”可能看我态度良好,她也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
放假了,我打开电脑盲目的搜索者,偶然间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于是找到了《荷塘月色》准备“随便”看一看。其实对于《荷塘月色》我早有听闻,但朱自清老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笔下的《荷塘月色》竟是如此的美妙,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朱自清老师的资料,原来,朱自清老师是我国近代的一位著名作家。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我想,是不是江浙的秀美塑造了朱先生细腻的文风呢?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先生一九二七年在北京清华园写的。
我想象着他在一个美妙的夏夜,伴着皎洁的月光,嗅着淡淡的荷花清香,那是多么的曼妙啊!
夏夜的荷塘,真是美极了!荷花有袅娜的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美丽的荷花舞姿优美,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给美丽的夏夜增添了秀色!
读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美丽,羞涩的小荷花,正伴着微风翩翩起舞呢!小金鱼游过来,告诉我昨天他换了一身美丽,漂亮的小裙子,小青蛙跳到我的荷叶上,碰了碰我的小花瓣,可爱地对我说:“哇!荷花姐姐你的裙子真漂亮啊!”顿时,望着眼前的美景,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突然,“快来吃饭了!”妈妈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了,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起身向餐厅走去。
读完朱自清老师的《荷塘月色》我久久不能自拔,那悠闲而又恬淡的晚间美景深深地将我吸引,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荷塘之中,真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