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

时间:2024-07-07 16:41:25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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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1

早在小学,这本书就被同学们传阅,当时对史事并不怎感兴趣,所以不大在意。当推荐书目出现这一本时,便立马问以前的同学哪本最好看,她说,大结局,悲壮凄惨。

顾名思义,《明朝那些事儿》是以明朝史事为内容,大结局则讲述了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朱由检,史称崇祯皇帝。

崇祯刚登基,心中有的只是恐惧,因为魏忠贤魏太监。然而在恐慌之中不忘平反乱贼。处事妥当,思前顾后以及强大的政治头脑使猖狂两朝的魏太监下了台。

读到这,不仅钦佩崇祯处事有方,然而在后文中与民军及清军的对抗之中,我想说,他用人不周,处事不精,育人不足,不善官兵,过于信人。前后认识反差很大。

可能是我读得不够深刻,见解略偏,但私下总结,这应该是崇祯的弱点,最起码,我认为是。

所以,到最后,明末的大将猛人被用完,死的死,投降的投降,崇祯看淡,无可奈何,留下一句“诸臣误我”,走向了那棵树,将自己的生命终结。

自始至终,作者当年明月的笔调是诙谐,诙谐的语句诙谐的笔风,诠释了整个明朝。

我曾想问,为何崇祯如期兢兢业业却还要遭受亡国之灾?为何要将其化成悲剧,示在众人面前?当年明月告诉我,因为它是历史。无论你怎样伤心流泪,怎样替主人公追悔莫及,它都无法改变,因为它早已随红尘而去,因为它既不是观点也不是议题,它,是事实。它,是历史。

我明白了。

于是我不再去郁闷这个结局如何如何悲壮,如何如何凄惨。事实就是如此。

但,为何明知从先帝手中接过的是个烂摊子,他却还要苦心积虑地收拾下去?顿悟之:当从先帝手中接过摊子后,就意味着崇祯做好了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肩负责任的准备。是的,就因责任二字。他要为大明江山负责。所以,就算到最后战况如何惨烈,他仍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试图力挽狂澜,直至兵临城下,他依旧没有放弃。明月用他的文章告诉我,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说道到文章,之前说过它很诙谐,很幽默,而读者在大笑之中却能品味出历史带来的古韵古味。而且明月时不时加入自身体会,更为深入人心。如一杯清茶,散发着袅袅茶香,浅尝初试,舌尖感到略微苦涩,但苦涩中夹带着甘美,沁人心脾。篇末,一读者说,如此奇文亘古少有,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正是如此,读者能在书中畅快淋漓,受益匪浅。

这样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从古至今争议颇多的皇帝,书中的崇祯是个失败者,二百七十四年的江山最终毁于他手。但是,我认为,他做到了皇帝的职责,在位约莫十三年,尽心尽责,平定江山,然而世事难料,尽管崇祯一心想稳住天下,但由于破洞似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导致悲剧发生。

在我心中,他是个成功者,为何?为书中的结束语。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崇祯做到了。

一朝悟书,一暮思书,思何?思崇祯之年,战乱不断,改朝换代,崇祯亦无奈。欲平江山,奈何惨之。余虽思,可思而不欲多言,仰望夜空,点点星辰叹息,与我一起,为夕叹矣。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2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个理科的学生,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买一本书回来,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而且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荀子也说过“吾常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所以,孔子告诉他的弟子,在学习中要把握好“学”和“思”这对矛盾。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3

尝尝红房子。让我难忘的是弱小的林姐,她多愁善感,却对鲍哥有着特殊的爱;她体弱多病,却骨子里有一种自豪感;她虽然是个孩子,却有一种冒犯性的自尊。

“黛玉”,顾名思义,总是穿着浅朱红色的粉末和绿色的衣服,使她瘦削而悲伤。她常常一个人。晚春,桃花凋谢,让人悲痛欲绝。也许他们认为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这样做?独自一人,肩上扛着锄头走出闺房,悠闲地走向森林。她轻轻地把从包里捡来的花瓣倒进挖坑里,用锄头把它们埋了起来,泪水顺着她瘦削苍白的脸滚了下来,掉进了土里。加上她的悲伤,她带出了“农夫今天的花葬人,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埋葬了农夫?”我第一次见到红楼的时候不喜欢黛玉。她的嫉妒使我厌恶。我曾经把她比作身上长满荆棘的玫瑰,总是伤害好人,让气氛极为尴尬,但她没事。后来,我得知她小时候父母去世了,她被迫被别人关在篱笆下。但她的自尊心使她坚强而冷漠,她习惯于保护自己。

我很欣赏黛玉对宝玉的迷恋。在过去,她是一株红色的珍珠仙草,受到仙人的悉心照料。此生,她来找宝玉感恩,也为宝玉担心。她得到的是“林黛玉烧手稿,打破迷恋,薛宝钗从闺房里出来,成为大礼”。经常到一些地方看书,我会为她温柔地珍惜:黛玉的结局太悲伤了。她患了很多疾病。临终时,人们给她洗澡,但还没洗完。他们只听到她断断续续的话:“包宝玉你好……”然后他光着身子躺在桶里,停止了呼吸。当老祖宗听到这个消息时,只剩下一具冰冷的尸体。他苍白的脸上,眉头仍然紧绷着。即使她的灵魂去了西方,她的骄傲依然存在。他说:“干净总比掉进沟里好。”黛玉把所有的诗和她床前珍藏的手帕都烧了。空气中,烧焦的诗还没有成形,黛玉用过的墨香却淡淡。

我佩服黛玉的诗才。潇湘厅的陈设让我肃然起敬。当刘奶奶两次进入大观园时,她一个接一个地参观了每个房间。当她走进潇湘厅时,有一股书的味道。没有锦缎和罗帷之类的装饰。只有文房四宝摆了一张桌子。她没有感到羡慕:“这是哪个公子的书房?”只见老祖宗听到话笑着回答:“哪里有问题!”!这是我孙女的闺房。只是她擅长诗歌和赋,不喜欢针线活。”黛玉即兴作诗的能力可以说是卓越的。贾元春从皇宫回来探亲。他离开时,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戴宇写了一些精彩的文章,得到了好评。他还为宝玉写了几篇文章,让我大开眼界。

其实黛玉并不是自由的象征。她不想受封建思想的压迫。她用讽刺来表达内心的不满。虽然她多愁善感,但她反映了她内心的纯洁。她轻轻地唱道:“谁可怜春天一过,那些正在凋谢、满天飞舞的花,我不知道是花落了,还是人死了。”纤弱的身躯在风中微微颤抖,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尝过“寒塘渡鹤影,寒月葬花魂”的美梦后,我早已泣不成声。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4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此刻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能够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能够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礼貌,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杯具。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齐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此刻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之后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礼貌,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超多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5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几百年前那个玉盘临江的清夜,诗人在感慨天地苍茫、人生短促的同时,不免透露出一丝对生命的敬畏。

“敬畏生命”最早由著名思想家史怀泽提出。他生平在音乐、医学、哲学方面都颇有成就,但他却把“敬畏生命”当作自己最伟大的成果。如今这一理念已成为生态思潮最重要的里程碑,对世界文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韩国有间“棺材学院”让人们体验死亡。在这里,它专门向人们提供“模拟葬礼”服务,参与者会在“棺材学院”中写下自己的“遗嘱”和“墓志铭”,然后参加自己的“葬礼”,并且穿上寿衣被装进一只木棺材中静躺10分钟。这种“模拟葬礼”目前在韩国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许多年轻人都想尝试。年轻人不尊重生命,轻易放弃生命的现象屡有发生,而如今通过对死亡的亲身体验,可以促使人们对生命进行反思,这样能够更加体会生命的意义,更积极乐观地活着,他们对生命有了一种敬畏之情,很多参与者都表示,想为自己创造一个没有遗憾的人生。

依稀记得小学时的一篇课文,面对绝境时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们安全逃生,而一个接一个跳下悬崖,为的是在小羚羊即将下坠的那一刻充当跳板。每回忆,便深刻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灾难与事故的频发,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脆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倏忽而逝;而当灾难和事故发生,也突显了生命的可贵。敬畏生命,因为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一切。老子提出“重身惜生”的思想,孔子在自家马厩失火后问的也是“伤人乎”,而“不问马”。国人常说的“人命关天”,是否意味着敬畏生命早已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

“民为贵,社稷次,君为轻”,在孟子眼里社稷江山、君主圣上都比不上民众重要。而如今在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后,国家为死难者降半旗致哀,设立国家哀悼日,正是敬畏生命的体现,表现了对普通民众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伦理即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努力向上,让生命发出华光异彩。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6

想必《西游记》大家都不陌生,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中吴承恩的著作,书中唐僧孙悟空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停止。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心中感慨万千,如翻江倒海一般,虽然是神话,但批判的`却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

书中重点讲述了唐僧四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个个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突出也最成功,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得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整本书的精华。唐僧的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出贡献,沙僧的勤劳肯干也十分的有特色。一些配角也为整本书带来了生气,如:二郎神和他的座骑哮天犬,观音菩萨和她的爱徒善财童子等。

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一度的冤枉甚致赶走过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傅把他从五指山救出来的时候,最后,他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都不可能战胜正义。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它任何书所不能比的。是《西游记》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世界上立足。

狗来了读后感1000字篇7

生命,在我最初看到它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注意,而在几番品味后,才了解它的真正含义,也不禁想起小时候家里的一件事。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经常有老鼠出没,来我家偷东西吃。在我最初看到它的时候,我就恨得咬牙切齿,“哼,死老鼠,凭什么来我家偷东西吃!”于是,在我的脑海里,萌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于是,我便天天守在这个洞边,等待这只大老鼠的出现。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之后,那只大老鼠再次明目张胆地出现在了我家的后院,我拿起一旁烧的正开的滚烫的开水,追着老鼠往他身上泼,结果那只老鼠惨叫着逃进了洞里。以后的日子,我并不知道它有没有死,但那时我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有句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从小,我就认为老鼠是坏的,必须把它弄死!在人类心中,老鼠似乎有无数个该死的理由。然而,最令我感动和自责的,还是在几个星期后的那天,我正在院子里玩,无意中又看到了那只被烫的老鼠,它的毛被我烫的成了一片一片的,上面还有一些伤痕,显然那一次伤的不轻。更令我惊讶的是,它竟腆着一个大肚子,怀上了小老鼠,在院里觅食。那一刻,我震惊了,我无法表达那时的心情,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心中呈现,又无限倍的放大,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也感觉到了那时我的行为的卑鄙和龌龊。

法国的思想家史怀泽曾经在《敬畏生命》中写道:在他富尔州志愿行医时,曾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的船并排前行,那一刻,他感觉到了生命的可爱与神圣。

的确,我们人人都见过生命,可真正敬畏生命的人又有哪些呢?

在被猎人追杀,跑到悬崖边的时候,老羚羊一个个跳入空中,让年轻羚羊踩在他们的背上,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生命之桥;在草丛着火时,蚂蚁们迅速围成一个球体冲出火圈,外围的蚂蚁即使被烤焦了也至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这些,又能引起我们对生命的敬畏吗?

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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