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装修合同5篇
合同的签署可以规范婚姻关系,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为了适应不同合同期限和履行方式的要求,大家要以满足各方的利益和期望,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北京装修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北京装修合同篇1
房主人:_____(甲方)
承建人:_____李兰江(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_____私人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_____后利城村、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施工时每人每天一盒烟、木工支拆模板时甲方提供午餐,每层浇灌时甲方提供加餐和午餐、甲乙双方要齐心协力搞好关系争取把工程做好、尽量在冬季到来之前完工、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建设工具,乙方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浇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_____20xx年5月3日开工。
第四条、建房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_____
1、整体建筑包工费(不计材料),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建筑面积约为㎡,包工费170元/㎡(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以及模具上用)、(钉子、铁丝、等辅料有甲方提供)。
2、材料安排:_____由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计划,甲方及时安排进料,乙方督促施工人员不得浪费。
3、付款方式:_____按工程进度付款:_____
由于前期基础建设,甲方于2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借款方式已付乙方万元整(元),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基础建设费用核算并退还。在主体建设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70%,主体粉水完工付工程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付余款。另扣质保金20xx元,此款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并有修建房屋相应的建房许可证,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应确保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甲方愿意出资1000元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方可再进行。
2、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返工、修理和重做。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临沭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20xx、00元外,全部付清。
4、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有增减工程共同协商另计。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乙方签字(手印):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北京装修合同篇2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7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_____)。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评标准》(dbj01-27-96)。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__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6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⑴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⑵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装修合同篇3
转让方(甲方): 号:
顶让方(乙方): 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 日之前交清。押金 元。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履行该租赁合同,保证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法规 。交纳水电费等各项经营使用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交纳的押金 元,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内乙方有转让权(但不能破坏店内基本使用布局,水电 墙面 地砖完整性)。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五、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合同期满 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号
乙 方 号
年 月 日
北京装修合同篇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粘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北京装修合同篇5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行修建房屋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
2、承包方式:按预算执行。
3、总 价 款:。
4、工期:自__年__年日竣工,工期为60天。
二、工程验收:
1、施工中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如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应视为验收合格。
三、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60%计:元,做为材料款。
2、工程过半(木工结束)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30%, 计: 元。
3、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其余总工程款10%,计: 元。
4、如乙方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差额)费用给乙方,工期顺延。
四、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如期竣工,凡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如期竣工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需承担总工程款1%作为罚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应每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罚金。
五、保修及售后服务:
1、因施工质量问题免费保修两年;
2、如因不可抗力损坏,乙方只维修,所用费用由甲方支付;
3、如人为损坏或需调整变更样式,乙方合理收费。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 字:
乙方: 签 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