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爱而活读后感参考7篇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中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更深刻的了解,在读后感中,我会探究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意图,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为热爱而活读后感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1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2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3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4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5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6
在一堂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的《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7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