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800字参考8篇

时间:2024-04-28 17:41:01 分类:心得体会

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情节发展和高潮迭起的思考和感受,读后感是对作品的个人解读和感悟,不仅仅是对情节的简单描述,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家》的读后感800字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家》的读后感800字参考8篇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1

葛朗台公馆——“孩子,幸福只在天上,你将来会明白的。”——母亲的临终遗言验证了欧也妮葛朗台的一生。欧也妮葛朗台最后也体会到了母亲说这句话时的的无奈与沉痛。

这就是“人间喜剧”中最精彩的部分,那里有最经典的人物老葛朗台,这就是《欧也妮葛朗台》。看完全书,若老葛朗台是活生生的人物,我真想当面质问他生活的好处何在,他果真快乐过么,他充满铜臭味的一生除了金钱还剩下什么?

葛朗台,贪婪、自私、狡诈、吝啬,对金钱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狂热,他就是一条冷血的巨蟒,把大把的金钱敛入那张永远无法满足欲望的血盆大口。“看到金子,占有金子,便是葛朗台的执着”。临死前还要女儿推着轮椅来到保存全部家产的密室前反复端详确认钱财都还安安静静地存在。神甫为他做临终法事,葛朗台半眯的老眼看见银质圣器顿时精神焕发,当神甫要他亲吻金十字架时,他甚至想做出拿到它的举动,欲望立刻断送了他的生命。生前格朗台虽然富甲一方,却蜷缩于一所黑暗阴森、楼板都被虫蛀坏了,踩在上面吱呀作响随时有可能坍塌的的老房子里面,这让从初来乍到的夏尔百思不得其解。他还实行家庭专制,每人每一天的口粮按量分配,谁能想象腰缠万贯的老葛朗台甚至会为女儿为了招待亲戚自费买白蜡烛而怒不可遏。这位精于计算的守财奴善于运用一切手段用来敛财,他假装口吃耳背,几乎全城的市民都上过他的当。

纵使他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于其何益?金钱就是他的上帝,儿女情长、伦理道德在他的眼中贬得一文不值,妻子和女儿的情感被他践踏得灰飞烟灭,惨绝人寰的老头为了几千法郎软禁女儿把胆小而贤淑的妻子气得晕死。财富使他丧尽天良,人格被金钱玷污扭曲变形,贪婪成癖,又吝啬成鬼,内心的空虚、禽兽的本能,早已将人类一切完美的感情摧残殆尽。因为他拥有在那个社会具有无限法力的金钱,他成为人们心中的上帝,人们敬佩他,恭维他,称赞其为索缪城的光荣。金钱造就了葛朗台,也毁灭了葛朗台。

但是对金钱的渴求如痴如狂的又何止老葛朗台一人?背信弃义,为了爵位放下感情的负心汉夏尔、一向对葛朗台家族虎视眈眈的庭长德·蓬丰、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银行家德·格拉桑……他们无疑是那个社会的佼佼者,他们很好的学会了立足于社会的一切尔虞我诈刁酸刻薄。就连忠心不二的女佣娜农最后也可见免不了有了老葛朗台的影子。

总算故事的结局尚且能够给予我们一丝安慰。欧也妮在数不尽的善举义行的伴随下走向天国,离开这个欲望无限膨胀的年代,离开了这个败坏的世道。除了欧也妮自我,谁还记得以前有对纯真的情侣坐在一齐发誓永远相爱的木板小凳?谁还记得那幽暗的过道?那黑色的客厅?感情的杯具,家庭的破碎,在这个人人都对金钱视如神明的社会,眼泪是卑贱的。或许离开,才能摆脱人世的污秽。

葛朗台是一个代表,欧也妮也是一个代表,黑暗与光明,真的只会物是人非么?如果金钱会说话,有思想,岂不是会对人们冷嘲热讽?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2

?聊斋志异》中的人神鬼狐的形象极为突出。《水莽草》中“鬼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而被害的祝生却因痛恨此种轮回,不再祸害别人而尽心尽力去救别人,积成功德成仙;《香玉》里身为花神的牡丹花香玉被人移走,深爱着她的黄生日日哭吊,感动了花神,最终还魂复生,结为夫妻……原先,“爱总有奇迹”在古人心中早已种下了不解之结,在那个“灭人欲”的传统理念横行的时代,蒲松龄是个异类,坚守着自我的理念,尊重的是自然本性和自然感情,才历尽一生的心血成就了这本不朽之书。

情,说来说去总绕可是的一个字,承载了古今多少人、多少事、多少梦、多少苦痛、多少甜蜜才有可能领悟的感受。“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在这本书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古人的浪漫以及不顾一切的勇气与执著,那是现代人身上所稀缺的情感。而今的我们依旧没有书中所说起死回生、举翅蓝天的本事,更不可能以花为妻、与鬼相谈、以狐为友,可是我所执著地看到的是“情”,无论是舍身成仁的友情、感动天地的感情、苦苦为儿的亲情,都是值得此刻的我们再一次体会的,也应是我们所珍惜的,因为我们的生活不可能“三年之后”“十月愈后”那样简单,我们是要好好生活的,好好寻找属于自我的故事。

“以人事之伦次、百物之性情说之。”《聊斋》用它魔幻的笔法构成了一个个小而精的故事,构思奇幻委曲,记事诙谲蔓妙,行文典雅纯熟,风调寒峭高古。《聊斋》的魅力就是如此,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硬生生地吸引着我的眼球,欲罢不能。再谈到“情”,在这不一样于其它书籍的背景下,又显得生动而不夸张,灵活而不做作。

狐虽是怪,鬼虽非人,神虽有不可控,可是,情,看上去那么深奥却容易体会,只在一念之间方能成为刻骨铭心的记忆。聊斋中也有些我不能懂的“愚昧”,孤身一人而被迷惑的蠢,不念家人的孤注一掷,毫无主见的听从顺从,或许那是古人落后思想的阻碍罢了。

为了情,能够不顾自我。为了情,能够拼尽全力。为了情,终是为了情。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3

悠悠岁月,历尽多少冷暖;滚滚浪花,淘尽多少英雄。——题记

挥一挥羊鞭,锦帽貂裘,他将其扔进云霄深处;执一支秃笔,矮纸斜行,他镌刻出对大汉最深的眷顾。一边是高官厚禄,一边是赤胆忠心。站在逸豫与忧劳之间,站在舍弃与坚守之间,他选择了舍弃富贵,选择了坚守衷心,给自己的人生添上最华丽的一笔。

擎一支旌节,他抱着汉匈和睦的夙愿,奔走于茫茫大漠;扶一阵驼铃,他阔别长安的歌舞升平,游荡于寒冰衰草之间。他用挺直的脊梁,期待架起横跨天山、沟通中原的飞虹。然而胡笳幽怨,他与孤冢相伴,怅望大漠飞雪,将“荣华富贵,千金封侯”的许诺拒之千里。地窖冰冷,他将满口毡毛与草皮一起咽下,身上的热血喧嚣着一个至死不渝的信念——铭记中原,精忠报国。狂风凛冽,他与冷月作伴;冰雪飘零,他用至情睥睨佳肴美酒;天寒地冻,他用至性高歌忠臣情怀。北顾中原,他将“生是大汉人,死是大汉臣”的高贵名节铭记在心灵深处。

他是塞外不落的恒星!他用睿智坚守对大汉忠贞不渝的信念,在漫天飞雪中且行且歌,把那根光秃秃的旌节升华为一段千古的传奇,吟出了一段动人心魄千古悲歌。

他是塞外不落的恒星!他用勇气,漠视了单于荣华富贵的引诱,在大漠沙尘中渐行渐远,把那群枯瘦的羊群定格为一段不朽的历史,挥洒了一页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

历史不能忘记。在浮华与坚实之间,北海的苏武,那流放于荒山野原的铁血男儿,用不屈和傲骨做出了最完美的演绎:舍弃富贵,成就气节;心系家国,铸就伟大。

我明白了,在舍弃与坚守之间,在享受与坚忍之间,那行于枯草寒冰之上的苏武,用执着与信念做出了最好的答案。富贵,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而舍弃,是最好的选择;信念,是源泉动力,而坚守,是最好的归宿。

壮哉,那塞外不落的恒星!伟哉,那震撼人心的舍弃!奇哉,那惊天动地的坚守!雄哉,那一曲舍弃与坚守的千载颂歌!

历史选择了苏武,苏武选择了崇高无私,选择了坚守,选择了质朴。那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是历史的星空中最耀眼的恒星,引领着后辈们在暗夜里找寻生命的坐标,勇往直前而不迷失!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4

在1905年,斯诺出生于美国堪萨斯城的一个贫苦家庭。他年轻时当过农民铁矿工人和印刷学徒。大学毕业时,他开始从事新闻工作。1936年6月,他由北平出发经过西安,冒着生命危险进入陕甘肃地区。在西北红色区域4个月的经历,给斯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用半生的时间写出了《红星照耀中国》这一经典著作。

?红星照耀中国》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的神秘面纱,澄清了有关中国共产党的流言蜚语。斯诺以四个月的经历为依据,用客观真实的态度向世界介绍了中国共产党。

有一次共产党开了联欢晚会,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一些高级干部将领同群众一起坐在草坪上,毫不在意弄脏了裤子,让草沾到身上去。这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亲切和蔼。在这些领导人中我最喜欢彭德怀将军。他聪明敏捷,吃苦耐劳,还很活泼。既有身为将军严肃的一面,又有孩子气顽皮的一面。作为将军,彭德怀深得军心,非常有影响力。六千英里的长征旅途,彭德怀将军大部分是靠步行走过来的。身为将军,必定有马匹可骑,可彭德怀将军宁愿自己步行,也要把他的马让给走累的或受伤了的同志骑,不让一位将士掉队,可见其对将士的关心体贴。彭德怀将军有一件衣服让他很得意,那是在长征途中打下敌机后用缴获的降落伞做的背心。彭德怀将军同部下一样只有两套制服,都不佩戴军衔领证,这就体现出将军和将士的平等,一视同仁。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历史,是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纪实经典。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5

读了>后,感觉倍受震撼.如此短小的一段文字,竟能激起人如此丰富的思考和回味。书中讲了这么一个故事:1894年4月美西战争爆发后,美国必须立即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古巴的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加西亚在古巴热带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他确切的地点。但是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取得他的合作,于是他们把安德鲁·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罗文接过信后,并没有问“他在那里?”等任何问题,只是静静地把信拿去,不顾一切、义无反顾地克服了千难万险把信送达,完成了神圣而艰巨的任务。

罗文身上所表现出的敬业,积极,奋斗精神是现在许多年轻人缺失的,我们年轻人也只有从大学开始做好准备工作,培养自己一些优秀的素质,以后才能在社会上做出一番事业.

那么如何成为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呢?

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对它负责到底。作为大学生来说,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学习,应该培养自己对知识的渴求,排除其他一些干扰因素的影响,专心于学习,才能尽可能掌握更多的知识。另外,对于各方面给的任务,如果答应了,就要不怕困难,想尽办法去做好,决不能半途中放弃。

然后,做事要积极主动。要有罗文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是该书的作者所肯定的,但作者进一步从更高层次上倡导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他说:“主动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且出色地做好自己的事情。”“不仅要对自己份内的工作尽职尽责,而且要更上一层楼,做到更主动、更卓越。”所以,我们在今天的学习或者工作中,不仅要服从、勤勉,更要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最后,就是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无论多大的困难横亘在面前,都应该拿出信心和勇气来面对,拿出智慧和拼劲咬着牙来克服。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我们决不能有半点马虎,一丝投机取巧的想法。只有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干,才能有所收获。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6

心烦意躁,不知所以。无意中在一同学那看到了路遥所著的《人生》,顺手便拿来翻了一下,看了两页,就爱不释手了,深深地被主人公高加林的遭遇给吸引了,愈看欲罢不能,通宵把它读完了。

书中柳青如是说:“人生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时候……在岔路口上,你走错了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这一段话,概括了主人公高加林的一整个年轻时期。

从高考失利到民办教师高加林是幸运的,因为在此他努力过,奋斗过,这也是他应该得到的回报。

而从民办教师变成了一个大山里的农民,他被打回了原形,这无疑是一场沉重的打击,自己的教师职位无故被官二代的儿子所取代,现实是残酷的,在现实面前,作为第三代贫农的他又能怎样呢?他只能向命运低头,只能向梦想挥手道别,只能夹紧尾巴做一个贫农,依然像他父亲高玉德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

打回原形的他,适应不了农村的生活,适应不了农村的劳作,放不下的架子,容入不了农民的生活。没有了理想的他如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般,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变成好吃懒做的人,确切地说,是他干不了农村里的活。

而此时巧珍出现了,一个可以为自己所爱的人牺牲一切的农村姑娘,可以把生命奉献给爱人的姑娘。而她的出现,改变了加林,让他爱上了这一片黄土,让他热爱了劳动,也让他坚强地接受了现实。从而加林把对世事的怨恨,也发泄了这片黄色的土地里。从双手起泡流血还在拼命地锄地可以看出来,他不愿意就这样向命运低头。

当不正当机会来了之,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他没有拒绝,选择了接受,从三无青年,摇身一变成了家喻户晓的县城大记者,自以为人生从此改变。

面对再次相遇中学时暗恋那个美丽而多情的城里女孩王亚萍,心中早已没了那一份自卑,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那一份虚荣,为了那一份自私,他选择了抛弃那个愿意为他牺牲一切的巧珍,选择抛弃生他的黄土,选择抛弃养他的白马河。他出卖了自己的良心,忘记了生活的原则。(看到巧珍与加林分手时,我被巧珍的悲惨境遇落下了两行清泪,不是我多情,是因为巧珍大过于伟大了,我在感慨,人生得一此女子,足矣)。

树大招风,风损树,人为名高,名丧身。正当他为自己将平步青云而暗自高兴之时,命运的神出来主持公道了,他被人检举了。再一次被打回了原形,成了名副其实的农民,乡下人。

再次踏上那生他养他的黄土,那个曾经愿意为他牺牲一切,却被他狠心抛弃的女孩已经嫁人了,而那个城里女孩根本就不会下嫁给一农民,不会跟着乡下人一起生活。所以他连最后的爱情也没有了。可是那曾被他抛弃的黄土没有抛弃他,选择了宽容他,选择了接纳他。

这一路走来,如同过山车般,经历的高高低低,尝尽世间百态,品尽世态炎凉。最终他回到了原点。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7

终于看完骆驼祥子了,看到祥子最后的结局,心也跟着沉下去。

我何尝不是祥子。

对于他贫穷、拼命想要挣扎却还是陷入泥潭的处境,我竟然觉得感同身受。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个人是最糟糕的状态”。没有人陪,至少也养个宠物,再不济养盆花。文章列举了这个杀手不太冷,说小女孩自始至终都带着她的花。

当时深以为然,奉为圭臬。

自己出来工作后,觉得不然,没钱别养了。养了一种东西,上了心之后都是要烧钱的,好比我养花,花长虫了,我不想买药,不想买药壶,不想再增加其他许多东西,所以就等着花自愈,或者去死。

没钱呢,别结婚了,别生孩子了,到头来都要拖死。

祥子最终意识到那些对他不好的人其实也不会有什么报应,而他自己曾经努力生活、攒钱、不抽烟、不赌、不嫖,最后也没有落得什么好下场。于是他就享受眼前,混一天是一天,东西统统卖掉,手里留着现钱。曾经对曹先生,他讲义气,然而赔了自己的三十钱;后来对阮明,他不讲义气,把人卖了,还换来六十钱。

还有那个老头,年轻的时候是个热心肠,到头来呢,自己受穷,小孙子死在自己怀里。这是一个容不下老实人的世道啊。

什么样的土壤长出什么样的植物。就像夜行者里面,男主那样的人最后反而功成名就。

你在这片土地上,就只能这样长,别无他法。

我也是啊,妄想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公正,遇到的糟心的人和事,都会由举头三尺的神明进行审判,他们会受惩罚。其实不会的。你越是穷,越是处在底层,你就越是要过得悲惨,甚至更加悲惨。

你挣扎不上来的。别想了。

如果你不卖身,不996,007你就没有工资,没有工资就不能过活。而一旦你接受了卖身契,剩下的时间要么睡觉保健康,要么损害健康熬夜充电以期挣一下未来。穷人所有的就是时间和肉体,男的卖力,女的卖肉,以换得一点钱。

要我如何对生活怀有期待?

看了这么丧的书,我真的要看看积极心理学了,否则就要挂心理门诊了。

《家》的读后感800字篇8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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