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作伴,我作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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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作伴,我作文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选择书,你便选择了前进的方向,奋斗的目标。今天,你读书了吗?
——题记
首先,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用什么来武装我们的大脑?如果你毫不犹豫的说:饭菜。那我只能悲哀而又无奈的的摇摇头,并轻叹一声,“你out到家了。”不是有句话说,与其用华丽的衣物装饰自己,不如用丰富的知识来武装自己。
可知现在的社会,什么最重要?人才。而人才又是怎么来的呢?读书呗!古人为了读书,都不惜凿壁“借”光,(名为借,实为偷)可现在的人却“家有万卷书不读,偏爱无事进网吧”,可悲又可惜啊!
日本是世界上文盲最少的国家之一,文盲率不足1%。平民百姓都喜欢读书,家家都有藏书柜。日本于1872年就提出“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的普及义务目标,他们读书的方式很简单:乐读。再看看国人,一个个青少年一听到书,就好像耗子见了猫一样。难怪呀,难怪小日本从二战以后就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强国,原来他们的脑袋“进化”了。
秦末,刘邦率军攻入咸阳城,大军开进阿房宫,其他人都拼命的寻宝,唯独萧何不声不响的寻找一些旧书。别人都嘲笑他愚蠢不及。可他心里明白,以后行军打仗,缺少经验和知识是不行的,而这些旧书正好弥补了这些不足。可不,这些书籍在以后果然派上了用场,让萧何有了用武之地。孰愈孰智,读者诸君一眼皆明。也许这就是其他人只能当士兵,而萧何能当丞相的缘故吧!
再说说自己,小学时偶尔读到杜工部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开始还不甚理解,后来才慢慢领悟到其中的意蕴。此后,我便发愤寻书,择书,读书。果不其然,现在派上用场了。
从书中,我知道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知道了华夏文明的伟大与繁荣。书啊,真是一宝,以往写作之时,一不留神,就成了“大坐家”了,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现在可不一样了,写起来那是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此刻,只有一种感慨,那就是“只恨手头藏书少,关键时刻找不着”啊!
鲁迅先生认为,要想超越前人,就一定要多读书,充实自己的大脑。读书贵在吸收,不奢求博览群书,通晓古今中外,天文地理,但也一定要做到“有书必读,无书借读”吧。要不,咋能超过小日本呢?
在此,我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乐读书,不要将读书当作一种负担,不要认为“书非借而不能读也”,即使是自己的书,也应及时的看,有效率的看。从书中寻找快乐,才是最大的智慧。有什么别有恶习,没什么可别没知识啊!
有书作伴,我作文篇2
捧一本书,烹一盏茶,坐在紫藤花架旁,临风窗下,于静谧中体悟先哲智慧,于安详中轻嗅书香弥芬芳。不知何时,书已如一湾细流缓缓渗入我的生命。生命如花,斩不断的是情思,割不下的是书缘。
小时候的我调皮捣蛋,实在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假小子,对书更是没有任何好感。即便如此,妈妈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也是照讲不误。于是渐渐地我从《白雪公主》中懂得了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从《狼来了》中懂得了不能像放羊的孩子那样撒谎;从《丑小鸭》中懂得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渐渐地捧起了书本,只是不曾想过,一见经典,从此再也割舍不下。
仿佛前世有约一般,我与书注定相随永伴。徜徉书海,感受过沈复“若布衣暖,饭菜饱,一室雍雍,优游闲石,如沧海浪亭”的浮生半日闲;也品味过易安“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离愁别绪。
尤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草房子》中的父子深情,有一次桑桑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一个月了都不能消去,桑爸便背起桑桑频繁来往于各大医院。当有一位老中医告诉桑父,桑桑脖子上只是淋巴结肿块时,桑父的眼泪竟一时没忍住,掉了下来。因为桑桑活着,他的生命才会延续下去,也只有桑桑活着,他的生命才有意义。这样的深情又怎能不令人动容,生命何其短暂,告别也只在一瞬之间,有些人失去了便是永远的遗憾,这是书教会我珍惜。
正如苏联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所说,我们文学工作者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寻觅一些无数的细沙,不知不觉地给自己收集着,熔成合金,然后再用这种合金来锻成自己的金蔷薇。谁的生命又不需要一朵金蔷薇的滋养呢?爱书吧,爱《我与地坛》中史铁生把生命谱成一首歌的坚韧;爱《我们仨》中杨绛坚守自我,不为名利所动的真心;爱《山居秋暝》中王维明月在胸,清风在握的随意畅快;爱《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与哈桑即使战争也打不散的人间真情。爱书吧,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我们仍可以手捧一本书,紧握初心,在这世界做一朵金蔷薇,伴清风而开。
席慕容曾说:“有能够偶尔坐下来闻一闻花香的闲暇,生活就变得非常富足了”,而我想说,若是能与书香为伴,生活也亦无憾。
有书作伴,我作文篇3
蔚蓝的天空下飘过朵朵白云,雪白的云朵下鸟儿在歌唱,草儿在舞蹈,花儿在微笑……多美的画卷啊!这美丽的画卷里,还有一对幸福的母女,女儿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手里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的童话故事。
女儿瞪着好奇的大眼睛,问道“妈妈,白雪公主长得漂亮吗?”
“当然漂亮。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她的头发像墨一样黑,她的眼眸像溪水一样清澈……”妈妈一边用她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女儿那可爱的小脑袋瓜,一边说。
“妈妈,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了吗?”
“当然找到了呀!”
“为什么呢?”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和执着的追求,最终找到了幸福……”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这个女孩就是我,这便是我对书最初的接触。
童年因书香而快乐!童年因书香而精彩!
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蒙蒙杏花雨,在心田上萦绕,让心花悄然开放,散发出无数感悟的诗行!我喜欢游览这书中的世界,在这里,我能上贯古今,畅游世界。“长叹息以掩泣兮,哀民生机多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屈原来了!您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怀,惊天动地之坚贞气节,怎能不令人扼腕?“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来了!桀骜不驯,狂放不羁,不愧一代诗仙!“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来了,凄惋动人的爱情不由让人唏嘘不已。“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保尔来了!您钢铁般的意志就是这样炼成的吗?“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鲁迅来了!您好用比刺刀更锋利的笔尖,直刺敌人的心脏!又唤醒了多少仁人爱国志士!还有巴黎圣母院中善良的敲钟人,《红楼梦》中宝玉、黛玉的`凄美爱情,荒岛上坚强、乐观、勇敢的鲁宾逊……
少年因书香而快乐!少年因书香而精彩!
读《断章》,我拾回了自信;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拥有了乐观;读《示儿》,我学会了爱国……读到此处,我的耳边响起了艾青的声音:“为什么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而我却要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读书爱得深沉!”
有书作伴,我作文篇4
很早以前我就注意到了,爸爸的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香味。那不同于妈妈的化妆品的气味,不同于浴室里肥皂的气味。这种香味淡淡的,却让人心生惬意。当我在一个阳光充足的午后,看到爸爸在咖啡店里捧起一本书,这种味道便会冲破咖啡的苦涩和蛋糕的香美扑面而来——那是书香。
阴雨绵绵的下午,我和爸爸来到书城,香味又一次从书城的大门内传出。那又是丰富的香气,每一种都有每一种的甘与涩、浓与淡,仿佛秋天果园里无数鲜美诱人的果实,透出令人痴迷的光泽和果香。
进入这片园地,面前是琳琅满目的书本和和煦的暖光,我被包围在了书香的海洋。我如同任何一个丰收的农夫般,我兴奋又期待地这儿看看,那儿瞧瞧,那一本本尚还包装精美的书仿佛一口就能咬出汁儿来。
但我最终徘徊于一本《有味》前。我看着它朴素至极的外表,心想着它到底有什么味。馋涎许久后,我在它的味前败下阵来,把它取下挤攘的书架。
我一路带着这股味儿回家,并在到家后饥不可耐地把它翻开。我渴望看到新奇的故事,或戏剧性的人生,然而这颗果子美丽的外表下,却只有一颗平凡至极的果肉。
“那竟是一本散文集!”我心中几乎绝望地这样喊。散文里好似只有枯味的日常和断断续续的人生,我无奈与那些无法代入的感情与无法接触的感动。我懊恼地推开它,甚至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于是我把它随意放到挤攘的书架上。可它依然,无比固执地散发着令我发狂的香味。
可我终究是再次翻开了它,他的书页如相遇那天一样崭新,我看着那些黑色的文字,心慢慢静了下来。
这是一本写旧时那些平凡的小物件的书,发生在江南水乡,或是繁华都市。那些物件带着作者特殊的情感,承载着一段儿时的记忆,映着他人生的过路人的足迹,在他多情的文字下,这些一一变得色彩缤纷,催人泪下。我仿佛在古城的街角,看着油布伞旋转在雨中,撒下祖母一路的爱;我仿佛在小池水边,闻着暮色下的作坊中飘出的豆香,和作坊相爱;我仿佛在城南的竹林,相遇一个采竹的柔情姑娘和劈竹的青涩小伙子。我着实被这些平凡又不凡的事物打动,我开始向往那个温柔的小城和古旧的时光。一切豆香、竹子香、雨水的味道、清风的味道都从书中飘出,变成这本书特有的安然香味。
书是我的精神食粮,也是我心灵的洗涤,在我心里一点一点,筑起香味满溢的果园。萦绕着这样的书香,我渐渐成长,并决定与它相伴永远。
有书作伴,我作文篇5
书,蕴含着真理,蕴含着喜怒哀乐。它能道出凄凉的呼唤,能道出世间的不平,揭发社会的黑暗,画出家庭的温馨。
如果问你,从小到大从没放弃过的爱好是什么。是收集,听音乐,弹钢琴,画画,还是看书?这似乎很难选择。但是像我这样痴迷于遨游文字世界的人,选择的一定是书。
说道故事,我想大家都会想起,牙牙学语时,父母念出的一篇又一篇童真的故事。在我小时,每夜睡觉都会从母亲手中拿着的那本格林童话中,听到许多至今还记忆犹新的童话。听着,听着,便悄然入梦。虽然看不懂文字,但总能从母亲的话语里听出一丝甜美。入了小学,从那方格里了解文字的美妙。回到家,翻开那本格林童话,再一次去细细品味。这一次,从那字里行间又读懂了许多。升入高年级,翻开课本出现的是那经读百遍的童话。听着老师的讲解,才发现,书中竟有更深的奥秘。
我一天天在长大着。书籍成了我人生中的里程碑。从小时的格林童话,到名著小说,我的知识与理解能力正在上升。品味也与那时截然不同。从童话逐渐升为小说,名著。《城南旧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底两万里》《史记》《中国通史》我发现每一本书,每一本好书,都蕴含着奥秘,蕴含着作者对人生独特的见解。从小时到现在我在书的类型选择中唯一不变的就是类似抒情一类的写景美文很喜欢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每一篇描写得都是那么细腻,唯美让人身临其境,置身其中。
也许是看多了,自己也想用笔记录了世间美景,便开始喜欢一人在幽静的傍晚倚窗观景。看那夕阳下坠参与的红色映得天空一片凄美。不像忘记,也就提笔,在默默间,记下那抹色彩。喜欢在宁静的夜晚,坐在窗旁安静的看着那一本本小说,一篇篇美文。看到很喜欢的地方总是默默凝望良久,深深记在心里。不知何时,心里有了这样一个梦想——作家。也许,是我太喜欢那些景了吧!当作家!呵,这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啊!读书,写作,一只努力着,我相信终有一天,是梦会实现的那一天。
让书香永远的充满在我的生活,让梦想永远的陪我向前。书香相伴,梦想同行,这一口号,我将永远铭记。作文